章文:迎头痛击“公民社会” | 墙外楼 05/23/2011 原文 相比颖泉公安而言,周秘书长的逻辑更是不通:其一,公民社会不是陷阱,而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普遍形态。不要公民社会,难道周秘书长的意思是要退回臣民社会?其二,西方国家没有也无义务为我们设计“公民社会”。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公民社会 相关文章 小河满了|我们要在民间相互守望 歪脑|作为思想犯的王建兵与黄雪琴:在互助与连结中获得滋养的灵魂 基本常识|调查记者已经没了,致敬调查记者的电影也快凉了 海边的西塞罗|“公知”,你到底有什么用? 海边的西塞罗|让我们对“清零派”,别像他们曾对我们那般不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