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局:自由行來台停留 不逾15天 06/15/2011 原文 陸客自由行預定28日正式啟動,大陸國家旅遊局昨日正式公布,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在台灣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5天,不能非法逾期停留。大陸已完成相關配套措施修法,預定近日發布實施。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Uncategorized标签:自由,港台媒体 相关文章 【CDT关注】晓波助澜会|关于47人案宣判的公告 豫广|一个夜骑开封大学生的自白 【CDT周报】第193期:“万梗节”无法被禁止,它不在巨鹿路,就在其他路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宜居城市”多半不宜居,普通人要尽量远离互害社会 竹不倒|不叠被子、蹲地上吃饭都要罚钱,管这么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