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书记、市长大人留意“交通整治行动”已经变质了! [编号:549103]
网友:热心市民 留言时间:2011-07-01
14:59
最近我市举行的”交通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现在与行动刚开始却发生了变质,现在的交警已经不去整治交通了,主要改罚钱了。经常在南阳转,发现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建设路与工业路交叉口是在真真正正的在做交通整治,切切实实的在引导,教育、舒通,这几个路口的交通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谢谢这里的交警同志!但是在大统路口却看到了变质情况,这里的交警是在盯着按照交通规则等红灯的摩托车,基本上发扬了“宁可错查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原则”挨个的查摩托,罚钱。却看不到中州路上那长长的车队。难道就不能在中州路上疏导一下吗?就知道罚钱,还把罚款进行现场办公,真他吗敬业啊!建议经过这个路口的摩托车要么远离路口等红灯,要么闯红灯,这不是在整治交通啊
是在祸害交通啊。
公安局回复内容:
2、现场处罚只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完全合适。
3、对所有摩托例行检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利,不存在“错差三千”的情况。何况不管付出了多大的工作量,只要能查纠到违法,都值得。特别是对于能和您这样维权意识较强的公民进行沟通,更有价值,您完全可以以您自己的经历来指出公安机关的执法有何程序乃至适用法律的错误,如果公安机关有错,你既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借题发挥,用你擅长的“真他吗”一类的字眼来展示你的素质,又可以用上面第一条我们告诉你的方法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
4、至于你在网上公开呼吁“建议经过这个路口的摩托车要么远离路口等红灯,要么闯红灯”,这是一种极其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是对抗南阳市一千多万群众为迎接农运会而齐心协力改善我市交通状况努力奋斗的大潮流,你的想法也好、呼吁也好,完全是逆潮流而动,是螳臂挡车。公安机关将对你听其言、观其行、观后效,密切关注你的煽动性言论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再视情处置。同时,必要时,公安机关将根据与市文明办联合行动的方案,对不遵守交通秩序、不服从管理的典型事例,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要求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5、你也可以参看一下548940留言,那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
回复时间:2011-07-0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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