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三年前,一个青年人闯入了上海一所政府办公楼,连续刺死了六名警察。尽管案情从未彻底公开,但大多数人愿意相信,这个叫杨佳的二十八岁青年,遭遇了上海警方莫大的屈辱,不知道向谁来讨回公正与尊严,他要报复整个警察系统。
杨佳的行为激起广泛的同情,公众甚至没兴趣关心,这六名警察是否是无辜者。它也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紧张关系的象征。在中国社会,执法者滥用公权,傲慢残酷,普通人则缺乏渠道保卫个人权益、寻求公正。
这一例证也不禁令人想起汉娜•阿伦特的判断:“公众事务的官僚主义化越严重,人们就越倾向于采取暴力的手段……人们不知道该与谁争辩,不知该向谁诉冤,也不知权力的压力能施加在谁身上。”
三年来,暴力化的倾向在中国社会日趋显著。杨佳式的案例在不同的城市上演,手段则更为激烈,在江西省抚州市,甚至第一次出现了针对政府机关建筑的连环爆炸。在城市街头,一个很小的争端都可能引发巨大的骚乱。暴力也不仅表现在政府与民众间,也发生在不同民族、甚至地域的人之间。在新疆,维族人与汉人彼此仇恨,而在广东地区,四川的外来打工者与本地人大打出手。似乎整个社会就像个火药桶,任何零星的火星,都会点燃这愤怒之火。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短期来看,这些暴力行为与中国日益形成的“维护稳定”体制有关。当胡锦涛在2004年提出“和谐社会”的主张时,他必定感到社会内部日益严重的冲突。经济增长与日益形成的多元社会,都需要一个更开放、灵活的政治体制,但中国的政治体制却长期停滞,它仍是高度的封闭与垄断性的,冲突则不可避免。
胡锦涛与他的募僚们一定混淆了“和谐”的概念。“和谐”是要建立在不同利益与声音的共存之上,它要允许彼此的争辩与协商。而他们心中的“和谐”是要让所有的人都服从党与政府的声音。所有不同被视作某种异端与挑战。于是“和谐”的口号实际被替换为对“稳定”的追逐。他们不是要给社会力量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而是决定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控制。
这种趋势在2008年奥运会之后更为加强。中国政府在其中展现了强大的动员力与控制力,它发展出一个庞大的安全保护网络,严密监控社会。这种成功让它陶醉,并把这种控制方式推广到全国范围。2009年,全国内保费超过5000亿,几乎与军费相同。各级安全部门的扩张,则加剧了本就严重的社会矛盾。当社会冲突发生时,政府不依赖法律手段与协商机制,只寻求以国家暴力机器压制抗争者。而孤单的个体要么放弃抗争,要么寻求最极端的手段。同时,由于政治与法律的失败,人们既可能把愤怒与挫败发泄到政府机构,也可能发泄到不同的族群之间。
但新中国对暴力的记忆其实更为长久。在毛泽东于1927年宣称“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时候,倾听他的是一个数千年来农民起义不断更换王朝的农业国家。对暴力赤裸裸的崇拜来之已久,但毛泽东赋予了它新的口号:“阶级斗争”、“专政”、“清除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誓死捍卫毛泽东思想”。这些火爆、极端的口号抹去了正常社会里不同思想和谐共处、社会群体利益经协商而妥协的可能,暴力经过宣传、教育和国家机器的胁迫,前所未有地渗入了国人内心深处,甚至彻底消泯了儒家文化温和的外壳。暴力充斥于人们的行动、语言、眼神和内心,从批斗会现场到街头武斗,再到一个家庭的内部,暴力曾经无孔不入,它头戴意识形态的光环,不仅涉及上层的权力斗争,更深入每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它造就了庞大的灾难,也让很多人兴奋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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