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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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  

    说实话,这十年,我并不十分关心刑事司法体系,今年夏天,当我第一次站在上海第二看守所门口,刑辩律师马朗对我说,中国的刑辩律师最需要的是,勇气,而不是技能。我感到很震惊。
    我当时理解的勇气是律师要对抗公安、检察,有时甚至是法院,如今,看了杨海鹏妻子的案子,和宁波章国锡案子,加上李庄案第二季,我现在理解的勇气是,坚持把刑辩律师做下去,需要极大的勇气。怪不得,老友张培鸿(马朗的老板)老是喊着要退出刑辩律师界,盖其心灰意冷之极。
    如果你去看章国锡、杨海鹏的控诉材料,就算一半是真的,已经触目惊心。检察机关非法羁押,欺骗,殴打,不让睡觉,拿其家人自由作威胁,没有法律,没有底线,这已经和黑社会无疑。杨海鹏的妻子在黑监狱的审讯中晕了过去,一个斯文秀丽的人,受如此折磨,得来的口供可想而知。
    至今,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个侦查机关的人员遭到追诉。李庄案中,检方撤诉说是因为有了新材料,即录音材料,其实,录音材料的文字记录件,欧阳法律服务所盖章的证据,公安手中早就有,(我手头有证据证明,当时侦查人员已经取到这份证据),但是,他们隐匿了,事后,他们依然逍遥法外。更不用说,欺骗李庄,“什么全国人民都在关心日本地震,抢盐的事,没人关心你李庄的事”之类的欺骗。难道没有法律制约这种违法吗?有,只是死法条,没有活人来执行。
    杨、章两案,能峰回路转,至少现在是胶着状态,其实是和家属的清醒抗争有关。杨海鹏是法律专业毕业,又当过法官,现在是法制记者,坚持住没有去做苟且交易,通过微博揭露了检察院、工商局联合办案,将嫌疑人羁押于黑监狱,欺骗,车轮战等刑讯。宁波章国锡也是几天几夜没让睡,也羁押于小宾馆,被殴打,有伤痕,拿其妻子的自由来威胁,威胁将其妻子关入强奸犯的笼子,欺骗他。他同意虚报受贿数额,他同意换律师,他同意一切。好在他妻子陈瑛不同意换律师,不同意苟且。陈也和杨海鹏一样,开了实名博客,控诉一切。在宁波姜建高律师的辩护下,宁波鄞州区法院一审判决,适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了章国锡之前的所有口供,给章定了共6000元的三张卡,免于刑事处罚,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解释,是去年赵作海案后出台,至今正式引用,笔者所见,就此首例。检方抗诉,章国锡也认为自己无罪,认为这6000元中,仍有水分,二审如何,将是宁波司法的试金石。同样,梅晓阳(杨海鹏妻子)案,也将是上海法治的试金石。
    现实就是这样,只要不死人,不重伤,就不会有侦查人员受到处分,打人的也好,引诱作证的也好,梅晓阳案子中的小佳佳也好,都安然无恙。仿佛他们练就金钟罩铁布衫,任你劈空掌凌厉,他自岿然不动。因为,启动追究的按钮在自己人手中,或者在友军手中。公安、检察之间的互相制衡已经失去,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会这样做,谁都不是十分干净。马佳不是第一个这样干的人,联合执法,黑监狱也不是他们第一个创造的。把法律的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是前辈,有的前辈或已经是领导,谁又能忍心处理这些弟子?手下?功臣?
    从宏观上来说,黑监狱,变相刑讯的出现,都是整个执政者的思路,仍以打击犯罪优先,保护人权置后,落后的观念必有如此副作用。如果真要平衡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至少应该有沉默权,要对侦查人员的刑讯行为作处罚,不能任他们自己查自己。然而,刑诉法修改,永远只是公检法几家的博弈,外人不足道也,岂不悲哉!
    杨海鹏也好,陈瑛也好。在自己未碰到这种悲剧之时,尚觉得刑事司法离自己很远,其实,看守所就在你身边,因为,人不是圣人,在法网已经紧密的今天,一旦被人瞄上,秒杀是自然的事情。
    即使系无辜,大多数的人进去也会选择妥协,公安、检察说多少就是多少,因为受不了刑讯,锤楚之下,何求不得?家人也会选择去搞关系,这是,如果真是冤案,侦查人员找不到证据,只有口供,往往需要犯罪嫌疑人的配合,于是,犯罪数额是可以谈判的。如果是个缓刑、轻判也就算了,家人会让嫌疑人认了算了,一旦法庭上认了,这个案子,也就板上钉钉了。西哲说过,恶棍的施舍中绝无善意。和他们做交易,吃亏的是嫌疑人。因此,如真是无辜,反而是抗争,才能赢来对自己家人公正审判的一线机会,因为,公开了,有善良的民众站在身后,体制内正直的人,才容易坚持原则,阳光之下是最好的防腐剂。
    律师,面对侦查、起诉人员,作为规则上的竞技对手,当对手可以打破游戏规则,而毫发无损,律师自己万般小心,当心被李庄,这游戏,你有多强的心里能力?你可以玩多久?
    良禽择木而栖,有能力的律师会选择退出,侦查人员的对手,会越来越弱,他们的感觉越来越好。当权力的感觉越来越好,打着正义的旗帜在刑讯的道路上高歌猛进,社会将迎来法制最败坏的时代,谁都不会是受益者!今天是梅晓阳,明天甚至就是检察官、法官个人,当他们面对内斗,面对更大的权力时,能否幸免?《红楼梦》里说,眼前无路想回头。问题是,你身后有余时,有没有缩手?
    有学者写,国家的产生,主要是它能提供正义。无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暴力的丛林让渡于公正的权威(包括政府、法庭),一旦一个国家无法提供正义,谁都会知道,我们将没有明天!尤其是法律人!
    谁都不会坚守在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本文责编:jiang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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