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领导听取逆耳之言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日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人民日报》发表长文,称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颇受网民关注。但是,由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实在是让人感觉有点滑稽,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李省长在今年两会期间,当着众多记者的面,公然抢夺记者录音笔,而且质问对方单位,并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哪里有半点听取逆耳忠言的雅量的意思呢?所以我要说,李省长所说的“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怎么世界上有这么滑稽的事啊!中国真是个神奇的国度。
本文只代表我个人意见,与发布网站立场无关,与本人所从事的职业无关。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如果有人愿意在我有关部门抓捕后送牢饭,或者我被打伤住院期间探视,我也非常欢迎。我喜欢吃酸菜鱼、肥肠、猪蹄、牛肉、巧克力(不要用代可可脂的)、可乐、果汁(要百分之百的纯果汁)等。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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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人民日报》(8月30日)发表长文,谈参事工作的意义如何重大。这篇文章从9月1日开始,在各大门户网站新闻首页推出,并改题为“湖北省长李鸿忠撰文称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颇受网民关注。
在这篇文章中,李鸿忠说:“政府负责人要鼓励参事独立思考,敢于发表不同意见。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能包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
正如很多网友指出的,“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中“雅量”一词,体现了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官员和老百姓本来就是平等的,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言行,原本就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怎么竟然接受批评,还需要你的雅量?这不成了封建时代的帝王了吗?再有雅量纳谏的帝王,也都是臣子的主人。而我们不是天天说官员是公仆,老百姓才是国家的主人吗?
万一官员突然没雅量了呢?雅量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东西,并没有任何制度保证官员必须有雅量。早在2005年12月20日,在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胡就提出“要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17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来没有说老百姓对政府的监督权,还得靠官员的雅量。
2010年两会期间,温在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中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完全是前所未有的新提法。而这些权利的保障,竟然是靠官员的雅量?
李鸿忠说对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更是和上述领导讲话相左。如果“善”和“不善”的判断是由当官的选择,由他们说了算,那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又体现在哪里呢?凡是被认为“不善”的批评,就可以没有雅量,要被跨省追捕了吗?那这样一来,我们小老百姓,事先没法判断哪个领导有雅量,有多大的雅量,也没法判断我的批评在有雅量的领导看来算不算“善者”。那就只好闭嘴了吧。
政府听取批评、接受监督,不能靠雅量,而需要完善的制度,我想这本来也是常识。有了制度的保证,即使没有雅量的领导,也必须直面批评,接受监督。当然,在省级领导的层面,能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谈“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也不能算错,基本上从官员层面,还属于“政治正确”的,基本上是“正确的废话”。李省长的文章至少没说不要听取逆耳之言,没说要打击不同意见啊。
但是,由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实在是让人感觉有点滑稽。这就好比“含泪劝告”的余秋雨大尸来谈做人要讲公德一样让人觉得滑稽。这也是这条新闻在各大门户网站受到网民如此关注的原因。我很奇怪,各大门户网站都没有关闭这条新闻的评论功能。对于这篇文章,纸媒也发表了一些评论,但都是谈政府接受批判要有制度保证,而不能依靠雅量,但都没有敢点出此事的症结之处。
反正恨我的人实在太多,我也不在乎多一个,我就来说说这事。我之所以说李省长来说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让人感觉滑稽,因为他正是今年两会期间,震惊海内外的抢夺记者录音笔事件的主角。而这一事件,正好发生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之后两天。
因为这一事件的始末,留下了确凿的录音证据,且该录音传遍网络,不是官方几句辟谣所能抹煞的。我从头到尾仔细多次听了这段录音。
据财经网3月8日的报道:2010年3月7日上午,湖北省代表团开放团组讨论,湖北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李鸿忠出席。11时21分左右,发布会临近尾声,工作人员正欲送省长离开,《人民日报》下属的《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提了最后一个问题:“您对邓yu娇案怎么看?”李鸿忠脸色顿时阴沉,离场。这里顺便插播一句,从邓yu娇事件一开始,我就关注此案,写了多篇评论,但全被和谐。
两分钟后,李鸿忠折返回来,直问刘杰:“你是哪里的?”刘回答:“啊?”
李又问:“你是哪里的,请问你是哪里的?”刘杰回答:“啊?《人民日报》的……”
话音未落,李鸿忠接着说:“《人民日报》……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已经过去了……我要给你们社长讲,是不是,对不对?”
李鸿忠一把拿下了刘杰的录音笔,随后径直走向电梯。
3月7日下午,有湖北代表团工作人员将录音笔还给了女记者刘杰,但未表示任何歉意。
李省长当着众多记者的面,公然抢夺记者录音笔,而且质问对方单位,并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哪里有半点听取逆耳忠言的雅量的意思呢?所以我要说,李省长所说的“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的前提,是记者没拿录音笔。
但是李省长显然对电子设备的普及程度不够了解,他竟然没想到抢了一个记者的录音笔,现场其他记者还有录音笔,把对话都录下来了,最终导致网络疯传这段录音。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皇甫平系列社论的作者之一周瑞金先生在财经网发表文章,要求李鸿忠公开道歉。他质问道:“我不知道李省长听到记者提问时的心理反应是什么,也许他原本对此案结果并不认同,或者对巴dong警方处置邓yu娇案前期的胡来并无真正反省,才会如此讳疾忌医?”
他又说:“希望新一代领导干部铭刻在心,摆正自己和人民的关系,摆正公权力和舆论监督关系,昼乾夕惕,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但李鸿忠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3月10日,李省长在接受广州《羊城晚报》下属《新快报》记者采访(3月11日发表),称拿走录音笔是误会(这里应该表扬一下《新快报》记者在风雪中守候几个小时,终于堵到了李省长,并且单刀直入逼问李鸿忠对抢夺录音笔事件的看法)。
李省长解释说:“这个是因为她没有痛快讲(她的单位),可能她觉得自己是《京华时报》的却说是《人民日报》的,不太好吧。我们就担心她是不是其他单位的,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看看是什么内容。”
好个“看看是什么内容”,未经对方许可,就可以把对方财务抢走?如果不是记者,且不是《人民日报》记者,就不能问李省长几个问题了?其实《京华时报》就是《人民日报》下属的子报,记者说是《人民日报》的,也没什么大错。就好比广州市是广东省的一个市,所以一个广州人说自己是广东人,有什么错吗?
《新快报》记者再次逼问李省长到底要不要道歉,李省长略显激动地说:“我觉得不涉及道歉。大家的目标都是为了一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党政工作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媒体也很辛苦,为社会的公平正义鼓与呼,鞭挞社会的不良现象。有的时候,有一些误解啊,像传递信息不很全面啊,我看也不用(道歉),慢慢就好了。”
从此,李省长再也不谈此事,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随后,有至少507名中国媒体人士就“录音笔事件”发表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湖北省长李鸿忠向新闻界及公众道歉并辞职,同时吁求全国人大主席团和秘书处立即启动对其调查及弹劾程序,李鸿忠也是不做任何回应。
而时隔近半年后,李鸿忠突然再《人民日报》发表长文,大谈要有听取逆耳之言的雅量,真是让人觉得搞笑。《人民日报》的前副总编辑周瑞金先生可以公开发表文章要求李鸿忠道歉,而现在如此可笑的文章,竟然刊登在了《人民日报》。李省长的文章,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网友阿丁在微博上一个段子,实在是恰如其分,足够辛辣——
@阿丁:据考证,李鸿忠省长的前世是《儒林外史》里的严贡生——刚说完“为人直率,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话音未落,小厮就报告:“老爷,早上抢的那支笔,那人来讨了……”
我想,凡是看过《儒林外史》的朋友,读到这里,肯定会喷饭的。怎么世界上有这么滑稽的事啊!中国真是个神奇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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