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中国社会的诚信缺失源于产权虚置

(2011-09-01)

早报导读

● 邓聿文

  诚信问题是中国当下一个严肃的社会生态问题。诚信普遍缺失已经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国际形象。对此,中国政府正在着手治理。但治理首先是要寻找病根。恰恰在这一点上,看法比较分歧。

  多数人把中国社会出现的诚信不足归咎于政府,这在知识阶层几乎成了一个共识。比如,最近老牌新闻期刊《瞭望》周刊对社会学家周孝正的专访,后者就持此种观点,认为当前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还是政务诚信出了问题。周解释说,政务诚信或国家主权信用在诚信体系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政府既是社会信用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范者,由此决定了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企业诚信就难以做到,个人诚信就更无从谈起。

  单就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而言,上述解释大体是不错的。不过,我认为,把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归之政府,还是没有说到点子上,可以说政府应对社会诚信缺失负很大责任,甚至负首责,但社会诚信缺席的根源,应该不在政府,而在产权的虚置。

产权是信任的载体 

  产权在此既是实指也是虚指。经济领域的产权、企业产权、财产权等是实指,政治领域的产权则是虚指,是一种借喻。如现代政治强调主权在民,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它治下的那个群体——人民的授权与同意。换言之,若把国家比作一个公司,人民是公司的股东,而治国者不过是受人民这个股东之托的公司经理。经理作为“打工者”(尽管是高级“打工者”),在公司业务经营中,可以有创新,有发挥,但不能违背股东的意志和利益,否则,他就会被全体股东炒掉。

  其实,周在访谈中,借习近平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话,也表达了这层意思,指出中国要最终化解社会诚信危机,要有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政府的执政权力只能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授权,而且只能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

  此乃因为,产权是信任的载体,无恒产者,无恒心,自然也就不会有诚信。企业不是我的,我凭什么对它负责?因此,只要能赚钱,经营者的利润能最大化,手段是可以不问的。大不了,打一枪,换个地方。也就是说,没有产权,企业经营者不会有动力和耐心去经营品牌,对消费者负责。因为品牌和信誉的积累说到底是为了长期利润,没有产权,辛苦积累的利润全部或大部最终归产权所有人,企业经营者哪有激励去培植信用?

  当然,有人会说,有产权也不见得会有诚信。民企有产权,可很多的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产品大都出自小作坊和不规范的小企业之手,这又作何解释?

  可以这么来看待。首先,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所谓无产权无诚信,只是就社会的多数现象而言,是对这种现象的一个概括和理论抽象,并不排除无产权有诚信和有产权无诚信这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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