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0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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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即便有外国人国籍的“护身符”,也将会有落入法网受惩处的可悲下场。

[AsiaOne]

中国广东佛山市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今年9月,因洗钱的罪名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

这项判决被看成是澳中两国警方合作惩治贪官的一项重大突破。这项判决还被看成是对外逃贪官的一项警示。

李继祥因被发现将政府住房基金挪用到境外公司使用,于2003年9月30日经香港外逃至澳大利亚。他用盗用的公款为自己购置了豪宅,并将剩余的钱存入他在澳大利亚的私人银行账户。

李继祥出逃之前,已经给自己安排了后路,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等都安置在了澳大利亚。李继祥的妻、儿早在1999年就移民至澳大利亚,李继祥成为名副其实的裸官。凭借非法转移的数千万资产,外逃到澳大利亚的李继祥过上了奢华的日子,他自己也很快地成功入籍澳大利亚。

广东省检察院在他外逃5个月之后成立了专案组,并于2005年10月,向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提出个案协查请求。

经过长达8年的追逃及调动众多部门、人员甚至是跨国协查,李继祥一案终于有了结果。

9月12日,案件法庭审理结束,陪审团于9月13日裁决李继祥被控九项罪名成立。次日,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宣判李继祥因洗钱罪判处监禁14年至少入狱10年。上述刑罚于2011年9月13日起同时执行,9年内不准获假释。目前,李继祥还没有对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

广东省检察院已经向媒体通报,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8年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因洗钱罪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入狱26年。被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4000万财产已有近3000余万收缴至国内。

这是中国与澳大利亚警方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的第一案。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下的罪过最终是要受到法律惩治的!违法乱纪者不会有好下场。

这次中澳两国警方取得的成果是对贪污腐败者的庄严警示,切莫伸手,切莫腐败,若不好好从政为官,把权力当作谋利之私,就算是跑到外国去,有外国人国籍的“护身符”,享受富贵的同时,也将会有落入法网受惩处的可悲下场,所有的荣华富贵到头来不过是一场浮云!

这给中国反腐敲响了警钟,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特别是要监督其配偶、子女等移民情况,一有萌芽就坚决查处。

广东省检察官建议,应积极加强与国外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更稳定的工作协作机制,才能更好地推进国际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对携款潜逃国外洗钱的犯罪分子,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阻遏犯罪分子外逃。同时,也应尽快建立中国国内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资金流动监管,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分子携款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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