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很“倒霉”的故事,也是我自己的故事。

近日,我在新浪微博上贴了一位访问中国的西方记者的话,他称:“我拒绝把中国的媒体工作者叫‘记者’”。我也是记者。记者的本能之一就是对耸人听闻的词特别敏感,我直接就把他那句话放在微博上了。

然后我去首尔参加一个论坛,忙了两天,几乎没顾上看微博。回北京后却发现,我的微博突然“红”了。

在我的微博生涯中,第一次看到了传说中电脑屏幕上微博“转发”次数每隔几秒更新几十次的奇特现象,大部分是骂那位记者,还有——是的,是骂我。这也许很正常,因为一个“转发”负面信息的人跟那个负面信息的当事人一样讨厌。

我还发现帮我“走红”的一个人,是一位中国影视明星——姚晨。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对我的那个帖子感到兴趣,而且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上,同时加了自己的评论:“说这话的外国人,是因为体会不到,在黑夜里寻找光明比在太阳下追求光明,更需要勇气。”听起来好像某个电影里听到过的既浪漫又模糊的一句台词。

坦率地说,我心里对姚晨的评论感到有点复杂。大家都知道她用的比喻是“双刃剑”,一方面表示她对“黑夜里寻找光明”的中国记者的支持,另一方面也默默地指责中国媒体工作者面临的大环境。这非常有效,因为用了生动、具体的“黑夜”、“光明”等词汇来形容某件事情,同时也非常安全,因为用的是比喻,不是直接描述,而且这样的话不会“得罪”任何人。这就是一块石头打下两只鸟的做法。

这样的做法在当前充满着复杂因素、经历着快速变革的中国社会里可能是最安全的“生存大法”。但这种“完美”的做法却让我这个“老外”感到有一点不合心意。我想我们可不可以更直接一点?我不想造成混乱,相反,我认为这样的广泛使用比喻的说法的会造成理解混乱。比喻本身包含融通性、模糊性以及多样解释的余地。我想姚晨作为在中国有这么大社会影响力的人,仿佛可以更勇敢一点――她可不可以不隐藏在比喻的“保护层”里?

跟其他国家一样,我想不是所有的中国记者是“黑夜里寻找光明”的英雄,肯定跟我一样是很普通的记者。同时,因为国情的原因,中国记者在国际同行里得不到尊重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对他们也是非常尴尬的事情。比如:一位我认识的经常去国外的中国官方电视台主持人曾经私下跟我说,作为中国的记者去国外,最尴尬的是不少国外记者同行不认可中国记者,甚至叫他们“公务员”,因为他们是为政府说话。

我决定冒险跟她进一步“切磋”,问她所指的“黑夜”是什么,她跟“黑夜”保持什么样的关系,而且她为了改善“黑夜”状态做了什么样的努力等问题。

姚晨没有直接回答,但一位传播学教授介入了。这位教授说:“说这种话的外国记者,是多么的无知外行,或多么的狭隘自大。他不知道,恰恰是不自由环境中追求自由、新闻管制情境中逼近真相的记者,才最坚韧,最可贵。”

后来姚晨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了一个帖子:“会写中国字未必能懂中国事”。不久她的很多粉丝对该帖子进行讨论,寻找这个“不懂中国事”的人是谁。有个评论称:“大嘴在骂苍井空”。也有很多网民称姚晨指的是“棒子国记者”,而且加了我的微博地址。我的微博就这样更“走红”了。同时,我“倒霉”的微博经历就这样开始了,因为大量支持姚晨的网民来我的微博留下大量批评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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