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女友意图伤人罪成
新加坡学生郑智毅 判监半年缓刑两年

(2011-11-17)

早报导读

● 戴庆成 香港报道

  新加坡国立大学学生郑智毅去年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交流,因不能接受同系女友“变心”,在家中殴打她,昨天被判监半年,获缓刑两年。

  负责案件的香港区域法院法官周燕珠指出,考虑到被告这次是初犯,因为此案他未能毕业,以及未能受聘于新加坡一间律师楼,所以判处缓刑。

  但周燕珠强调,精神报告显示,被告有人格障碍,日后需要接受密集式治疗,重建自信。

  她指出,被告占有欲强,由16岁开始多次拍拖,每次拍拖初时都很甜蜜,但很快便失控紧张,故需要接受治疗。

  案件原本于半个月前宣判,但周燕珠决定索取郑智毅的精神及心理报告作进一步评估,结果押后至昨天才宣判,期间被告还押。

  辩方大律师姚本成昨天在庭上求情时称,被告自小成绩卓越,但患有边缘人格障碍,去年已试过服食过量扑热息痛自杀,今年初也企图跳楼自杀,病情导致他不能控制怒气、伤害自己和其他人,现正接受心理和精神科治疗。

  他说,被告并非暴力的人,只因不懂如何处理分手而犯案,而他本身是病人,却被女友鞠本华(20岁)挑衅,她对事态发展也有责任。

  一名出庭作证的李姓医学教授也指出,根据郑智毅的病情,他最好是在生活中接受治疗,他已介绍新加坡相关的医生给郑智毅。

  他说:“郑智毅可能要吃药,能否完全康复很难说,但一定要尽早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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