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器的自由
胡泳
广电总局,其全称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但在中国的网民中有个绰号,叫做“广电总急”。
为什么叫“总急”呢?因为它总是急着下达各种各样的禁令,在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中,只要键入“广电总局 禁”进行查询,你就会发现广电总局禁令的范围之宽:从17-20点禁播境外动画片,到禁止播出涉性广告;从禁止省级卫视黄金时段播选秀节目,到整治相亲节目、禁拜金涉性内容;从禁止网站非法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到禁止电视节目使用“NBA”等外语缩略词……以至于有网友评论说:伟大的广电总局,我们能想到的,它全规定啦。
广电总局所发的这些禁令都是很详细的,细到像保姆管孩子(还是那种不听话的孩子):比如,2007年发文规范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时,具体的规定包括:歌唱类比赛中,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主持人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
10月25日,广电总局又急了一把,对上星卫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
这个《意见》在民间被称为“限娱令”: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等7类节目被限;卫视晚19:30-22:00黄金档每周娱乐节目不超两档,全国的上述类型节目总数控制在9档以内;加大新闻类节目播出,卫视须设一档道德节目,“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此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均须建立专门收听收看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重点跟踪检查广播电视过度娱乐化和低俗问题,不搞节目收视率排名。
这个“限娱令”在中国的互联网上骂声一片。一位网友写道:“除了广电总急的那帮人,其他十三亿人不具备成人的判断力、思考力、鉴别力以及品味。”然而,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管理司司长李京盛曾说过:“总局的文件从来没有用过‘禁’这个字。一般只是向电视台提倡播什么。”其实无论用的词是“禁止”还是“提倡”,都显示了一个现实:在中国,广电总局是可以通过行政指令来调配电视节目单的,观众并不能自由使用手里的遥控器。作为主管中国广电行业的政府部门,广电总局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电视和广播内容方面的选题和制作,这显然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视观众群,但他们对喜爱什么娱乐节目并不能自主地作出选择。
从另一方面看,广电总局不断发禁令“净化荧屏”,也说明电视台始终具有播放“低俗”节目的冲动,观众始终具有收看“低俗”节目的爱好。恶俗选秀被规范后,又出现了恶俗电视相亲,就说明了这一点。官方反“三俗”(
庸俗、低俗、媚俗),但始终没有就什么是“三俗”给出定义。这也反映了中国当下的文化管制背后的逻辑是“政府高尚、民众低俗”,
即“我成熟、你幼稚,我倡导、你追随”。封杀警匪片,因为它容易让坏人学会犯罪;封杀苦情戏,因为它演绎了太多不健康的冲突;封杀反腐片,因为它让人民大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了不信任。政府拥有定义大众文化的趣味标准的权力,尽管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历程来看,大众文化的发展从来就不是任何一个机构所能引导的。
这个“限娱令”的出台,正值中共中央提出文化强国战略之后,当局显然不乐见中国蒙上道德崩溃的形象。很可能是在佛山“小悦悦事件”的刺激下,广电总局要求每个卫星频道必须开播一个道德栏目。看来,他们是把最近频发的国人道德素质滑坡的事件与娱乐节目太滥太下作挂上了钩。人民日报的评论说:“中国观众的电视时间几乎是被娱乐所包围的。”
中国的电视产业结构是这样的:省级广电机构,各分配有一个卫视频道,各地上星的卫视台竞争的都是全国市场。限制娱乐,受到打击最大的是地方卫视,尤其是“娱乐立台”的湖南卫视。为了跟居于垄断地位的中央电视台竞争,地方电视台高收视率和高广告收入的突破口就是娱乐节目,尤其是“低俗”的娱乐节目。上星频道竞争中,央视的优势下滑得厉害,并在2010年首次出现省级卫视收视份额超过央视的现象。限制娱乐,刚好弥补了央视在这个方面的竞争缺口,央视很可能重新夺回“大佬”之位。
就增加新闻这一点来说,虽然强行规定了上星综合频道的新闻时长和新闻时段,但在新闻管制的大前提下,涉及国计民生的政治经济议题不允许争议,重大安全、突发事故不允许报道、传播,其实际运作空间有限。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不代表中共中央对思想、文化及艺术界给予开放机会,相反,如知名电视企业家、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所预测,它会把中国文化产业管得更死,尤其是内容领域,可能会控制得更加严格。王长田说,经济上往右走,内容领域仍然走在另外一个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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