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夏飞石报道)本网信息员日前得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乡杨寨村民选女村主任王凤云,因为多次为村民维权向乡党委书记追问300万元土地补偿款,追查强行低价购买村民的土地。遭到乡政府联合多部门对王凤云进行打压,关黑监狱为她治“精神病”等折磨。
据悉,王凤云,女,现年57岁,身份证号:342201195505189022。汉族,初中文化,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乡杨寨村,杨寨村第六届村主任,2004年以208票当选,当时有投票权的村民是300人左右。
事件起因是:1996年到2002年桃园煤矿占用杨寨村里集体耕地300余亩,已付补偿款300万元人民币,其中40万元人民币被杨寨乡政府强“借”,至今九年不予归还。还有260万人民币,被前村、乡两委干部挪用。
乡政府还强行低价“购买”村里37.8亩耕地,闲置至今,被丢荒;并将村委会的财务公章及村委会公章以“乡里保管”为由占为己有。
2004年,王凤云经村民选举当选为杨寨村第六届村主任。 应村民的要求向杨寨乡乡党委书记赵存信追问300万元人民币土地补偿款下落,要求收回低价购买的37.8亩耕地,收回村委会的财务公章及村委会公章,由此受到乡政府联合多部门的多方打压。
2007年元月,王凤云带领10多名村民代表,向乡政府反映问题,乡政府党委书记赵存信却联合公安局、派出所,以 “煽动群众扰乱办公秩序”将王凤云拘禁15天,罚款1000元。
2008年,王凤云在北京日月星辰花卉公司打工。8月14日乡政府党委书记赵存信带领一帮人找到王凤云上班的岗位,将她绑架,蒙面关进一所不知名的黑屋里整整三天。
2008年8月17日,将王凤云押回安徽宿州市关进刑事二看守所。8月19日,刑事二看守所人员给王凤云戴一特大号脚镣,在宿州市主要街道沿街游行。之后将王凤云强行送到县医院“治疗精神病”,经医院检查王凤云根本没有精神病。又押回看守所关了37天,这37天中王凤云受尽了折磨,浑身是伤。赵存信及看守所人员怕王凤云死在里面,才释放。
2011年2月28日上午10点,王凤云又到北京上访,在北京站突然被杨寨乡派出所原指导员彭敏和区公安干警王新平二人抓住,不由分说塞进警车,飞速拉到驻京办,交给区政府一王姓之人,并把王凤云所带的上访材料搜抢一空。在一个不知名的黑屋关押两日后,将王凤云强行带回宿州再次拘留了15日,本次共关押17日。
截至到本网信息员发稿为止,王凤云还处在监视居住中,过着没有结束期限的监视居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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