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民学”代替暴力维稳

 

读到一篇《无论何因,施暴者都应依法受惩》的文章,对浙江湖州市织里镇发生的抗税事件作出了态度极为强硬的反应,文章主张,“对于出现暴力的群体事件,无论其起因是什么,对施暴者都应依法坚决惩处。这种惩处应当公开、及时,必要时从重。”文章认为,只有“坚决”、“从重”的暴力打击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起群体事件中施暴必被严究的明确观念和法律威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用重典治“乱民”,本不是什么新鲜主意,也从来没有收到过好的统治效果,更不要说有利于长期的治理目标了。这次提出“无论何因”,更是显示出“绝不手软”的决心。

“手硬”作为一种既合法有合理的治理手段,应该是在问清事件发生于“何因”之后,而不是不问“何因”就作出的应对措施。就算事情全是“乱民”或“暴民”的错,也得问问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为好的公民,而变成了如此恶劣的“暴民”。暴民的出现,至少应该说是公民教育的失败。

早在1779年,美国建国之父之一的杰弗逊就已经提出,公民教育对于国家和社会秩序稳定是必不可少的。他非常有远见地看到,为了更好地维持社会稳定与和平,与其给政府军队,不如给人民知识,人民越没有知识,就越可能成为暴民,而政府越动用军队镇压,民众叛乱就越多。镇压不是解决之道。

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政府军事力量再大也防止不了叛乱。英国的军队比我们多,却几乎每五六年就发生一次叛乱。法国的军队更多(但是如孟德斯鸠所说,不及其他国家霸道),总是有二三十万人整装待命,准备镇压叛乱,其中每一次叛乱参加的人数都比马萨诸塞州多,流的血也多得多。在土耳其,那儿的暴君杀人如麻,可叛乱却几乎天天发生。再把他们叛乱者疯狂的烧杀掳掠同我们叛乱者的文明、克制和几乎自我灭绝的精神比较一下,然后回答:给政府军队,或者给人们知识,究竟何者能最好地维护和平”。

防止产生暴民的唯一方法是教育,不是镇压,“要教育全体人民,使他们了解情况,让他们懂得维护和平与秩序对他们有好处,这样他们就会维护”。愚昧和自治是不可能并存的,“如果一个国家想要既愚昧又自由,那它就是在期待一件从未发生过,也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相反,“只要人民有知识,就能把他们自己的政府托付给他们,也就是说,当事情变得很糟糕,引起他们注意的时候,他们就可以把事情扭转过来”。

杰弗逊明确表示,“我对一个军事力量非常强大的政府没有好感。它总是压迫性的。它使统治者逍遥自在,而人民却饱受苦难。”
杰弗逊始终坚持,民众不仅要有选举和监督政府的权利,而且还要有必须要有自我治理的能力。杰弗逊越是信任民众有能力治理自己,就越是强调要通过教育培养和提高这种能力。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教育必须是普及的,他甚至认为,一旦教育普及了,没有接受教育的人,不应该有选举权。

没有公民教育便不可能保证民主社会的自由秩序,暴民是对这一自由秩序的威胁,再多的军队对此也无济于事。杰弗逊坚持认为,“人民有权用权利法案来对抗世界上无论哪个政府——全国政府或地方政府,任何一个公正的政府都不应予以拒绝或停留在推理上。”但是,推翻了政府后能否就此建立起一个更好的、真正民主自由的新秩序,那就要看人民的教育程度了,教育不仅能让民众明白什么是他们的利益所在,而且也是“维持我们所有人自由的唯一靠山”。暴民造反,有成功建立新政权的,但不可能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的新国家。

维护社会稳定不是它自身的目的,维护社会稳定是为了保障所有的人的自由、安全、尊严。只有公民教育才能真正让人民知道为什么需要维稳,这样的公民教育不仅要让人民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且还要让他们对一切暴力——乱民的和国家的暴力——保持高度警觉。杰弗逊称这是“公民学”(civics)的第一要义,“是(公民学)的指北星”。在似乎只剩下在暴力中寻求维稳之道的今天,中国不是太需要这样的公民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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