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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羽戈

谨以此文纪念胡适先生去世五十周年

有一句名言,经胡适先生之口而发扬光大,于是其知识产权常常被归于胡适名下。其实此言的合法主人乃是康奈尔大学的史学家George Lincoln Burr,胡适尊称其布尔先生。原话是:“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时值先生去世50周年之际,其对容忍与自由的理解,对于国民来说,更具现实意义。

对容忍的理解
在风雨如晦的威权主义政治天空下,所谓自由,虚幻、脆弱如肥皂泡,漫天飞舞,难以落地生根。不能像面包一样把握手中,便是奢谈。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辨明。第一,胡适写作《容忍与自由》一文,当在1959年3月10日,12日改定,发表于《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单是标题,就三易其稿,初题为《政治家的风度》,后改作《自由与容忍》,最后确定为《容忍与自由》。此文开头,胡适回忆他与布尔谈话,说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但他未说明具体年月,只模糊记得是“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奈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推衍起来,应在1940年后。考胡适年谱,应可成立,因胡适于1937年下半年就去了美国。然而,考Burr先生生平,问题就来了。Burr生于1857年,死于1938年,胡适写《容忍与自由》的“十七、八年前”,恐怕只能与Burr的鬼魂谈天说地。所以,这二人的对话——假如确有其事的话——应在“二十一、二年前”,胡适记错了。

其二,即tolerance的词义,胡适译为容忍;查词典,可知还能译为“宽容”。这二词的差异,从语言政治学上讲,更多在于一种权力关系。就我的理解,宽容发生在两个平等主体之间,容忍则折射出了两者的权力强弱。胡适采纳“容忍”一义,更契合彼时台湾的政治生态。只是这么一来,很可能与Burr的初衷擦肩而过。因为Burr说这话的语境,乃是宪政主义:总统并不必然高于平民,富翁并不必然高于乞丐,谁也没有权力欺凌谁,谁也没有必要容忍谁,所有的权力主体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尤其平等,正基于此,宽容与自由才有一较高下的可能。

相比“容忍”对“宽容”的词义扭曲,这背后,还有一种更致命的权力扭曲。胡适把一句宪政主义的格言移植到威权政治的语境之下(20世纪50年代的台湾可定义为威权政体),会不会导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悲剧?就像近年来越喊越响亮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只有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政国度,才能令你的房屋的所有权长出锋锐的牙齿,阻止国王人马的入侵;若你脚下的土地并不属于你,而为国家所有,若你对土地之上的建筑物的占有,还有年限的制约——这和租赁有何差别呢——那么你的房屋,哪怕富丽堂皇,风雨不入,国王的推土机却随时可能开进来,这一格言,还不是一句响彻云表的空谈?


胡适与蒋介石一生都在斗争之中。

同理,在风雨如晦的威权主义政治天空下,所谓自由,虚幻、脆弱如肥皂泡,漫天飞舞,难以落地生根。不能像面包一样把握手中,便是奢谈。因而,“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极可能是一个伪命题。自由远在天边,遥不可及,重要与否,无以估量。于是重心落在了“容忍”之上。按胡适的说法,“容忍”可分二义,一是呼吁执政者容忍民众的异议,一是呼吁民众容忍执政者的压迫——其重心依然在后者,因为执政者对异己的容忍,与自由并无可比性。只有在向公权力争自由的民众这里,容忍才有其重量与限度,才有了与自由相权衡的可能性——孰重孰轻,答案却在风中飘。

容忍与自由之争
残虐不仁的专制政治之下,民众往往容忍到了极点,自由却从不曾自动降临。对恶的过度容忍,只可能滋生惰性与奴性。

在威权国家,另有一种政治正确:你呼吁民众争自由(如胡适在1930年呼吁“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多半会博得掌声;你呼吁民众恒久忍耐,多半会招来骂声。因为对被紧紧箍住了咽喉和脖子的民众而言,自由犹如空气,它的稀缺,远胜于容忍的稀缺;或者他们自认为,正因过多容忍,才导致被压榨勒索,自由白白流失。所以胡适《容忍与自由》一经刊出,便引起了激烈争议。

据考,胡适作此文,的确有现实的动议。他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这应该是说给蒋氏政权与《自由中国》的同仁听的。但是,读到此文结尾,胡适引“四十多年前”的《新青年》往事,说他与陈独秀争论白话文学运动的路径,一人认为“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另一人认为“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可知胡适的规劝方向,偏重于《自由中国》。因此前《自由中国》对蒋介石的批评过于凶猛,引来了权力的反扑,故胡适主张容忍,以退步的姿态继续争取人民的自由(1959年11月20日,《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胡适的演讲标题还是《容忍与自由》,可见他的态度持之以恒)。

对于胡适的言论,《自由中国》的主将殷海光提出异议。他先说了一些客气话,盛赞《容忍与自由》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然而:
“同样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易,有权有势的人难。……有权有势的人颐指气使惯了。他言欲为无穷则,行欲为后世法,到了现代更变为‘主义’等类‘绝对真理’的化身。要这类人士学习容忍,真比缆绳穿过针孔还难。适之先生是历史大家,他一定知道,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我们依据经验事实,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向这类人士说法。我们认为胡先生不应以这个社会对你的‘无神的思想’容忍为满足,而应以使千千万万人不因任何‘思想问题’而遭监禁甚至杀害为己任!”

殷海光的回击,并未超出胡适所设定的思想语境。这大约相当于用左手反击右手,左右互搏,难免陷入意气之争。相比之下,身为局外人的周策纵的商榷文章显然棋高一着。

他首先跳出了将容忍与自由相互对立的预设,承认容忍是自由的必要条件,然后质疑容忍是否为自由的充分条件:“……社会上没有容忍固然谈不到自由,但有了容忍是否就有自由,却要看这容忍的态度普遍到什么程度而定。”残虐不仁的专制政治之下,民众往往容忍到了极点,自由却从不曾自动降临。对恶的过度容忍,只可能滋生惰性与奴性。“容忍退让如到了放弃自由的程度,毋宁成了一种罪行。因为这不仅是当事者本身受了损害,别人的自由也将因此而削弱……”

这样的话,容忍与自由的关系就可一目了然,它们不是针锋相对,而是相辅相成。容忍应该有其限度,过了警戒线,铃声大响,“须用抗议的精神来补救”。一言以蔽之,容忍是自由的前提,自由是容忍的保障。缺乏容忍,自由之争终将刀剑相向,战火纷飞;缺乏对自由的追逐,容忍不过是阿Q们施展精神胜利法的道具,是民众被压迫成压缩饼干的催化剂。

容忍与自由的主次
唯有在宪政制度之下,在自由得到充足保障的前提之下,才有对比的可能;在威权语境之中,这乃是一个伪命题。

Burr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一是出于老年人的智慧,二是有感于美国人争取自由过了头。然而,彼时的中国台湾与美国不同,一者是海水,一者是火焰,宪政主义的龙种,种错了土壤,只能长出专制主义的跳蚤;胡适与Burr不同,自从与公权力发生关系,“做了过河卒子”,他就无法摆正自己的身位。他与执政者,一直若即若离,却不能一刀两断。他的定位,是做政府的谏臣、诤友(恕我以恶意揣测,在胡适本心,依然有帝王师情结),可是他的谏诤,不像奴仆对主人、臣子对帝王那样设身处地,投怀送抱,从而为执政者所不喜。同时,他被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奉为领袖,他亦乐于接受这些人的拥护,从观念上讲,这才是他的同志。所以,中年后的胡适,长期摇摆于公权与民权、庙堂与江湖——如蒋氏政权与《自由中国》——之间,他深知,他的理想更近于后者,若要实现理想,则须依赖前者之力,他企图在两者中间寻一个平衡的支点,两边都讨好,结果却是两边都不讨好。譬如他写《容忍与自由》,吁求蒋氏政权与《自由中国》各退一步,互相容忍对方,然而,双方却各进一步,狭路相逢,以致出版了290期的《自由中国》被禁,雷震案发,入狱十年。胡适对蒋介石“大失望”,蒋同样不满胡适的言行:“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震,不相信我们政府。”

两败俱伤的结局,是“摇摆人”胡适必须吞咽的苦果。他循循善诱蒋介石的做法,往好了说,叫以身饲虎,往坏了说,则是与虎谋皮。饿虎一般的权力者,哪会听得进“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苦口良言,因为这两样东西,对它们都不重要。就像电影《让子弹飞》的结尾,土匪对恶霸说,你和钱,对我都不重要,没有你,对我很重要。没有胡适,没有雷震和《自由中国》,对蒋介石及其政权很重要。

再重复一次:容忍何时才比自由更重要,唯有在宪政制度之下,在自由得到充足保障的前提之下,才有对比的可能;在威权语境之中,这乃是一个伪命题。没有最起码的自由,谈论容忍实在是一种奢侈,就像乞丐幻想五星级宾馆的满汉全席,太监幻想与天上人间的花魁一亲芳泽。假如不把权力者关进笼子,习惯了张牙舞爪的他们则从不知容忍为何物。如美国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所言:“行政权力永远都是饥肠辘辘,扩张与强夺是它挥之不去的本性。”公权不会容忍,民权更不该容忍,后者一旦退缩,就给了前者得寸进尺的机会,令本就稀罕如华南虎的自由,更加彷徨于无地。我们所见的“自由”,都是周老虎式的伪劣产品。

在中国,谁该容忍呢,《让子弹飞》给出了答案:
  师爷,当县长最要紧的是什么?
  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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