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道隆:乌坎能否避免政治“小岗村”化

(2012-03-28)

早报导读

● 邱道隆

乌坎选举最大的意义在于,那种过去认为只要进行经济改革就能避免社会矛盾,而无需进行政治改革的观念,已经行不通了。

2012年3月3日,乌坎村在进行了几个月的抗争并最终获得高层的认可之后,进行了一人一票、民主、公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而在一个月前的2月2日,乌坎村村民就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村民选举委员会。

  鉴于乌坎事件发生在改革前沿的广东,并在整个过程中并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媒体,加上高层的介入,使得整个选举过程得到了舆论的充分监督,公开程度很高。因而,国内外观察者认为,在中国社会处在矛盾重重的转型期时,乌坎的选举被认为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次行动,它充分展示了基层民主在经过多年实践后,逐渐走向成熟,民众维权的意识增强,政府不能再随意地侵犯民众的权益,按照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的说法,“群众被激怒起来了,你才知道什么叫力量”。

乌坎的胜利

  不可否认,乌坎人的政治定位在几个月内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的不被承认到最后政治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薛锦波的悲剧为衡量,乌坎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乌坎选举最大的意义在于,那种过去认为只要进行经济改革就能避免社会矛盾,而无需进行政治改革的观念,已经行不通了。

  乌坎村原村支书薛昌以“走过场”的选举连任了将近30年。在他的任期内,由于乌坎村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村民因而容忍了这种独断的连任方式,“你搞你的特权,我发我的财,井水不犯河水”。而乌坎事件的爆发点,就是村民们发现,手中权力不受制约的村支书等领导,在当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们的命根子——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而款项几乎全部被当地官员私吞。不受制约的权力最终连村民的财富利益也要一并剥夺,这就为村民所不能容忍了。

  这种政治-经济关系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并不罕见,在经济发展的初步阶段,经济实惠确实能使民众安于经济状况的改善,但由于政府权力得不到实质上的有效制约,公权力对私权的侵犯逐渐发生。纵观大陆近几年来出现的官民纠纷,绝大多数都是不受制约的公权力的快速膨胀,发展到与民争利的程度。由于缺乏现实的制度和法律保障,公权力的界限不明,最终使民众沦为弱势。早在改革初期,邓小平就曾明确指出:“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温家宝总理最近在广东也重复了类似的讲话。

  乌坎的第二大胜利,在于抗争有度,方式得当,始终坚持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维护自己的权益。乌坎村没有提出不切实际的口号和诉求,抗争的目标和对象也很明确,虽有几起暴力冲突,但是总体是以和平抗争的方式进行的。乌坎更是借用了中央权威来进行诉求,“共产党万岁”,“中共有青天”的口号似乎在外人看起来很难理解,但这恰恰是乌坎事件能够得到合理解决的重要隐形原因。乌坎人正确地把握了抗争的底线,试想,如果乌坎从一开始就跨越了底线,那么乌坎事件的解决就不可避免地要重蹈之前一些事件的悲剧。正是乌坎的理性,才使政府内的开明势力能够以此为理由在政府中占据主导优势,因为这就有了解决问题和进行谈判的理性前提,才最终使得乌坎事件顺利地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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