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建梅引产手术后(网论截图)

冯建梅引产手术后(网论截图)

6月4日,陕西镇坪县村妇冯建梅被当地强制引产已7个月的女婴。冯建梅称不是自愿引产的,是镇上的人强行按其手让她签字的。冯建梅公爹称镇上事发前曾索要4万元,不然就强行引产,但是家里拿不出钱来。对此,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承认要钱,称系冯建梅搬户口的保证金。(据6月14日《华商报》)

在冯建梅被引产事件中,尚有几个待解的疑问:一是怀孕7个月显然已经属于“大月份妊娠”,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引产,当地为何在执行政策的时候违反政策?二是冯建梅被引产到底是自愿还是强制,何以未告知家属?而在家属未在场、没有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情况下,实施引产手术是否合乎规定?向来都是家属不签字拒绝手术的医院,这次何以例外?三是镇里索要4万元钱,属于什么性质,其与引产到底有无关系?如果按当地镇计生办的说法,4万元是“搬户口的保证金”,又不禁让人生出新的疑惑:国家哪项法律法规规定了所谓的“搬户口保证金”,就算有,镇计生办有何权利收取“搬户口保证金”?

冯建梅被引产事件,一方面折射出了当地相关部门为人民服务水平的低下。综合媒体的报道可知,当地逼迫冯建梅引产的主要理由,是冯建梅属非农户口,不符合生二胎政策。而在此之前,当地也曾多次催促其迁户口和办理准生手续。这难免让人不解:一是,做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相关部门,对老百姓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难道就只能是嘴上催一催?二是在怀孕未超过6个月,未进入“大月份妊娠”之前,何以未采取措施,未严格落实政策?

另一方面,逼迫引产再一次揭示了权大于法、权力漠视百姓利益的执政弊病。就算冯建梅正常妊娠,然后生下第二胎,其最多也不过是超生,进行相应的罚款等是基本的处罚手段。至少,她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因此,“他们怕我看见,用我的外套把我的头蒙住”,“用枕头蒙住我的头,两个男的,一个捉住我左边,一个捉住我右边,右手被捉住写字,另一只手被强迫在按手印”,以及索要4万元钱等,这其中均含有违反法律、侵犯人权的嫌疑。折射出权力的娇纵与恣意妄为!

强行为7个月的孕妇引产,表面上看,伤害的是孕妇冯建梅和其家人的权益,事实上,引掉孩子的同时,也引掉或者说流掉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力的公信,伤害了社会公民对人性化执政、执法,对公平、温情、以人为本等基本社会公理与公义的渴望之心!

对此,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在执政与执法过程当中,当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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