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个人莫名其妙的闯进你的家中,白吃白喝,在你本来就有限的人生中强迫你挤出时间来对他百般歌颂,在你父亲明明坐在你身边的时候却对着所有人说他是你的“父亲”,好像是他给你的父亲戴了一顶绿帽子似的,而且说不准将来等你长大的时候,他也给你“戴上一顶绿帽子”,突然有一天他死了,而和他一同耀武扬威的狗腿子竟然还要你“自愿的为他戴孝守灵表忠心”,我想,这样的一个家伙要是真的在你的身边,恐怕你就要舍得一身剐,拼个死活了!

当然今天你这么看起来确实很荒唐,但是更荒唐的是你自己或者你的上辈子,上上辈子却也曾经这么生活过!而那些被你平日里称之为“忠实的兄弟、永远的同志”的朋友,而今依然生活在这样的荒唐之中,我并不像在所谓的“站队伍”的过程中与那些自以为是“青年近卫军”的愣头青们争论,我想,不管你是不是有将心肝挖出来献给某人的冲动,这都算是一种“荒唐”吧?

有人说:死者为大!是么?那么什么是那个“大”呢?我想不能够因为这么一种感性的理解和理由就要求人们将一个事实上陌生的人不得不当做自己亲生爹娘那样为之披麻戴孝吧?又有人说:看着别人在哭泣而你们在一边幸灾乐祸的样子是可耻的!我又想,这句话也许是对的,但是问题我们真的幸灾乐祸了吗?没有吧?更多的感情恐怕应该是我们各自在心头暗自的庆幸!这不叫做“幸灾乐祸”,而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喘息”!

有时候真的怀疑,对于同样被阳光所普照的民众是不是都需要要求同样的自由呢?可为什么对于那些身处于苦难中却不自知的民众,站在“墙外”的人们会有格外复杂的感情呢?就像自以为走过了蛮荒时代的人类披上了兽皮做的衣衫,回头看看一山之隔的邻居的部落还在赤身裸体的相互嬉戏,有人会觉得“太羞耻”,而又有人会觉得“真淳朴”!觉得“太羞耻”的人没办法将自己身上的兽皮给邻居披上,因为披上了他们自己还要再扯下来,而觉得“真淳朴”的则更是仅仅以一种在动物园中看动物的表情,你难道会将自己的衣衫给笼子里的动物们穿上?

也许这么说又有人跳将出来指责我不尊重“邻居”这个词了!好吧,也许有更多的人知道如何“当一个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如何找一个自我安慰的参照对象,如何站在一个赤裸着尚未走出蛮荒时代的邻居来承托出披着一块兽皮将三点中的一点盖住的自己“已经属于文明社会”了!

不过即便如此荒唐,我任然要说,看待着影像中而今觉得不可思议的悲痛的邻居,我们心中那一丝较起真来颇为可耻的“暗爽”却是真实的存在的!这是一种幸福,虽然之前我也说过这种幸福得来的太侥幸,以至于而今也任然存在着“失去”的可能性!但人们应该拥有免于被动哭泣的自由,人们应该具有快乐的自由,人们应该具有对于与自己不相干的人保持合理节制的感情的自由!只有不断的将人们的热情、创造力以道德的谎言维持在“亢奋”状态下的社会,才会出现廉价虽然真实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