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里的拾金不昧引发风波
日前,杨女士去茶馆打牌后遗落5000元现金被服务员归还。杨女士丈夫到茶馆领回现金时给服务员200元酬谢。回家后,杨女士觉得不应该给酬金,夫妻俩到茶馆当着茶馆人员的面起了争执,最后当事人退回了200元。杨女士认为服务员这种行为不对,打电话给报社希望曝光。(6月14日《新快报》)
服务员的“拾金不昧”精神得到人们的嘉许,失主亦为钱财的失而复得感到人心向善的美好,本该一场美满的道德“演出”,却因“一地鸡毛”式的纠结,落得个皆大烦闷的结局。
高人在民间,智慧在民间。微调查逾八成网友认为收取酬谢没错的事实,已昭示了失主一连串言行的不得人心。或者说,于道德立场,先予以他人酬金,随后又索回,再去曝光、去投诉,这般粗糙的举动流程,令人无语,让该拾金不昧的服务员情何以堪?于法理讲来则无丝毫注脚,广州已开拾金不昧者可获奖失物价值10%的先河,再环顾寰宇,他国法律亦都肯定“报酬请求权”,换言之的戴着法理镣铐的“拾金求报”,已渐成人们的一种共识。更遑论,酬金乃失主丈夫主动所给。
失主认为服务员行为不对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者,充满道德想象,坚信传统的“拾金不昧”理念是人之本能,倘若“拾金求报”,则是“天理不容”的事。二者,基于服务员的身份。既然是服务员,我在你店中遗落东西,事后你再主动交给我,是你的职责所在,好比保护公民财产是警察的天然职责,岂能要酬金呢?
不说服务员不是警察,且确实有过警察破案追赃后索要报酬一事。即使失主有一万个理由,服务员的善心也经不起如此的折腾,也不应将一件鸡皮蒜皮的事,弄得人尽皆知。如你所知,“彭宇案”是件极普通的民事案件,可众所皆知后产生的负面影响却远远超过其本身。同理,经过媒体的广播、舆论的热议,“拾金不昧风波”亦会造成“多米诺骨牌效应”——既然拾金不昧遭失主痛批,做好事掉汗掉泪还掉血,以后拾金就全昧了吧。
犹记得曾几何时的“未言谢”,加之此刻的“拾金不昧风波”,或许,不言谢未必是道德匮乏,失主的言行,亦不代表失主的心胸狭隘与虚伪。但是,其产生的消极影响却是十足存在,且短期内无法消弭。尤其在这个“道德话语退化”的年代里,尤须圆满结局的故事,来做“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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