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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9日 16:37:35
——从没有加上引号的右派说起
章立凡
今年是“反右”五十周年,有媒体朋友希望我写一点作为“右派”后人的感想。“反右”是共和国历史上的重大政治事件,我的父亲章乃器只是当事人之一。如果仅为一人一家之事,就没必要多费笔墨。
十八年来,我没有参加过任何签名活动,今年虽有禁口令,但我却破例了。我愿意和其他人一起,站出来为这段历史讨个公道,是因为理由正当。到目前为止签名两次,接受电视采访一次,报刊采访两次。但签名时略有一点遗憾,因为签名的文件上,对“反右”和“右派”这两个名词,没有打引号。
按我的行文习惯,凡遇这两个词以及“文革”,必加引号。所谓“文化大革命”,其实是“大革文化命”,是反人类反文明的罪恶,从来就不是什么革命。“反右”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文字狱,同时也是共和国历史上重大的违宪事件。这两宗历史罪案的主使人,至今没有受到彻底的清算。
综观当时所谓“右派言论”,无非是依据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对体制内的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作风提出批评,提出了一些政治体制改革的建议,这在任何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都无可厚非。按照国际通行的政治学概念考量,这些人其实是左派,只是由于毛泽东指鹿为马的语言暴力,才被扣上“右派”帽子。邓小平本人是“反右”的主要执行者,其后来所谓当时有些人“杀气腾腾”的说法,实来自官方媒体关于葛佩琦要“杀共产党”的歪曲报道(经复查业已否定);关于邓提出的“反右”正确、错在“扩大化”一说,也历来有文过饰非之讥。
这些语言暴力的后遗症沿袭至今,以致于当年的受害者及其后人,也默认了“右派”这个名词。而在某些官僚心目中:“右派”摘了帽子是“摘帽右派”,“右派”被“改正”了是“改正右派”,甚至“右派”的后代也是“右派”——“文革”中的“血统论”阴魂不散。
“文革”结束后,随着对“右派”的“改正”工作提上日程,我曾写信给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对父亲的“右派”冤案提出申诉。当时民建、工商联的主要领导人都主张给父亲改正,但也出现了反对的声音——来自当年的某些整人者。一九八○年,经胡耀邦、邓小平、陈云等执政党领导人决定,将他从原定“不予改正”的名单中移出,放到“改正”名单中的第一名。
据说民主党派中的某些“左”派人物,对父亲的“改正”表示不满:连章乃器都改正了,我们这么多年不是白干了吗?!好像他们这么多年只干了一件事——打倒章乃器。后来也一直隐隐约约存在某种说法:章乃器确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错误,改正带有照顾性质,主要是考虑到他历史上对革命有贡献云云。一九九五年出版《中国民主建国会五十年》一书时,当时民建的一位主要领导人,曾特别指示将一九五六年民建一届二中全会对父亲“两面性”观点的批判写入此书,并引用毛泽东对这次会议的肯定评价,以证明批判的正确性。而对“反右”中的错误批判,则只字未提。在叙述民主建国会的历史时,也有意无意地淡化章乃器的历史地位。
一九九七年筹备“纪念章乃器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上述说法重新浮上水面。在起草中共中央统战部王兆国部长的讲话时,原稿在对父亲当时言论的基本出发点予以肯定的前提下,有两处谈到“有些观点虽有错误”、“或有某些错误”。所谓“错误观点”,我推想是指“反右”中遭到批判的“红色资产阶级政党”、“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等言论。
根据王部长指示,将发言草稿征求两会(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及家属意见。我随即致函王部长:讲话稿未指出父亲具体的错误所在,这就有可能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猜想和解释。“父亲现在已是历史人物,他所经历的时代也已成为历史。……为避免引起误解和疑虑,对历史上一些涉及民族资产阶级、难于表述清楚的争议点,可在将来某个学术会议上由历史学家们去从容探讨。在纪念座谈会这样的政治活动场合,如果不能具体说明并评价这些争议点,不如简要概述父亲曾被错划为右派,已获平反改正的事实。”并表示:当时引起争议的主要观点,“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家属持保留意见(详附件),并希望同研究这个问题的同志有所沟通。”
在附件中,我除简述父亲当时的观点外,又加了一段按语:
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评价问题今天依然存在,但随着新形势的出现,其内容又有新的改变。例如:
一、国家领导人中一些原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如荣毅仁、王光英先生,他们热爱党,拥护社会主义,在国内外都被称为“红色资本家”,他们自己也不否认这些说法。
二、在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构想下与我方合作的香港大资产阶级,例如李嘉诚、霍英东、董建华等,以及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或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团结的对象,不是白色资产阶级。如何评价他们的政治色彩和两面性,就是一个新的问题。
三、近十多年来国内出现的大量私营企业家,有不少人的企业规模已超过解放前的大资本家。且不论他们是否应划为资产阶级,这些人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获利,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他们拥护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政府也鼓励他们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贡献。他们的政治色彩如何标注,其两面性如何估价,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显然,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会有不同内容、不同程度的两面性,以及不同的政治评色标准。应该说任何事物都有积极面和消极面,而这种两面性随着时间和环境的转换而消长变化,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这些问题可以用发展的眼光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继续探讨,简单的肯定或否定都无法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民建、工商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章乃器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王兆国部长在发言中说:“章乃器先生是一位英勇的爱国民主战士”,对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爱国民主精神和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光荣历史,对其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深切的怀念和敬佩”。发言中对“反右”作了如下表述:
他曾就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时期阶级关系等一些理论问题进行独立的思考和探讨。其中相当一些是正确或基本正确的。有些观点虽然引发了争议,但属于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和是非问题。1957年由于“反右”运动扩大化,章乃器先生被错划为“右派”,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显然,这是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表述。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和是非问题,是可以从历史角度继续探讨的。父亲诞辰一百周年前夕,我曾撰写《风雨沉舟记——章乃器在一九五七》一文,在大陆和香港杂志上发表;并编成《章乃器文集》两卷,其中收入了他在一九五七年的言论,也获准在大陆出版,并在纪念座谈会上分发。
今年是父亲诞辰一百一十周年。去年我将历年所发表的有关文章,结集为《性格即命运》一书,拟在今年出版作为纪念,经出版总署送中央某部宣传办审读,结论是:“书稿在政治把握、史料运用、观点评价等多方面,都存在问题”,“特别是明年恰逢反右派斗争五十周年,该书不宜出版”。出版总署只是个执行机构,此书胎死腹中且告诉无门,命运比“禁书”还不如。
结集出书纪念先人,本是一件私人化的事情。《性格即命运》一书中收入的文章,也都是历年公开发表过的内容,何以结集出版就“不宜”了呢?何以在一九九七年尚可发表、出版的历史选题,到二○○七年就连“人民内部的思想认识和是非问题”都不容探讨了呢?只能有一种解释——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在当前政治环境下发生了变化。
父亲生于一八九七年,故于一九七七年,中国近现代史逢“七”多事,他在一九五七年误中“阳谋”成了“右派”。生不逢时,死获“改正”,差堪告慰,既然“改正”,说明当局承认有错误。错而能改本是好事,可又不许说五十年前的错事,这就有点奇怪了。对真实历史的病态恐惧,反映出现实中的极度不自信。
“特别是明年恰逢反右派斗争五十周年,该书不宜出版”?纪念一位二十七年前“改正”了的“右派”,与“恰逢反右派斗争五十周年”有何关系?“改正右派”是否仍被视为另类,我不得而知。从字面上看,这至少一种“泛政治化”的奇怪逻辑,等于是说:“谁叫你父亲生年带‘七’?” 与那句“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的名言如出一辙。
我过去没有参加要求补发“右派”工资的签名,但并非不支持——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容剥夺。五十五万五千多“右派”加上被划“中右”者,以及被株连的家属,据估计不下三百万人,被整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不在少数。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人身上、精神上的侵害乃至生命的代价,远不是金钱可以补偿的,补发工资只是最低要求。
一个国家是否有资格当“大国”,也要看它能否善待自己的人民。既然“文革”结束后“走资派”的工资可以补发,“右派”要求平等的国民待遇是否过分?既然“农民工”的工资不许拖欠,“右派”的地位是否比“农民工”还弱势?既然非洲国家百亿的债务可以免除,拒绝补发“右派”工资是否意味着”宁赠友邦,不予家奴“?既然“公仆”每年可吃喝挥霍九千亿的公款,难道付不出一点零头换取社会稳定?
历史真像个讨债鬼,凡有欠债,必定记账计息,一年一小讨,五年一中讨,十年一大讨。如果欠债不止一笔,还清之前永无宁日,令“和谐社会”徒托空言。如今每年自“两会”前开始,三月至六月是讨债的高峰期,届时有关部门神经高度紧张,周而复始地应付“债主”。年年难过年年过,死要面子活受罪,历史债务越背越重,这样的日子好过吗?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当今的中国执政党领导人,既然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的政治遗产,也须承担他们遗留的历史债务。如今什么都讲究与“国际接轨”,唯独一遇敏感问题就强调“中国特色”。按照国际公认的普世价值观,清偿历史债务不仅是负责任的政府和政党的本份,也是其合法性的标准之一。
我过去说过:历史既然是科学,从来就不是“宜粗不宜细”的,对毛搞“凡是”行不通,对邓搞“凡是”也同样行不通。因循党派史观对待历史,则难于接受历史教训。执政党改革中面临的意识形态僵化、腐败低效和官官相护等现象,就与一九五七年群众所批评的教条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一脉相承。
在民主成为世界文明主流的今日,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需要再度提示的是:历史债务是合法的“钉子户”,暴力拆迁的时代该结束了。对受害者公开道歉并给予合理的赔偿,才是彻底的解脱之道。
二○○七年清明节 北京风雨读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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