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澧 | 评论(2) | 标签:美国梦, 独立节, 奥巴马

再过几天,又是全世界被压迫人民的盛大节日——美国独立节。

今年的独立节有点特殊。过完节,美国学生不是跟着父母休假,而是要上课。据说,某国要求美国政府命令所有学校在7月提前开学。如按常规在9月甚至提前到8月开学,因父母要送新生,势必严重影响该国执政党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考虑到两国关系的极端重要,美国政府已原则上同意。某国也答应为早上课的教师提供补偿薪金。

虽然某国有如此之多的高干子女在美国读书,但是,如果你看该国的京城主旋律媒体,会发现他们仍然无能力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仍然无能力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观察和理解美国这一伟大国家。

今年是美国的总统大选年,估计奥巴马将连任总统。老农就从奥巴马所标志的美国特色谈起。

四年前的美国总统大选年,《南方周末》派去美国观察大选的记者写回一篇文章,《这里是资本主义的心脏》,里面说道:“我细数这两天遇到的留有印象的美国人脸孔——开出租的美籍莫斯科人师傅,美籍埃及人师傅,为奥巴马做志愿者、长相酷似摩根·弗里曼的黑人爷爷 Ransaw ,法拉盛街头卖报纸的印度人、开饭馆的华人,星巴克里主动向我询问选情的爱尔兰人老太太、第五大道上步履匆匆、香气袭人的时尚达人们,还有无数为我们指路的各色人等小贩、警察、售票员——他们谁才代表真正的美国呢?在资本主义心脏的纽约,我没有答案。”如果你对纽约比较熟悉,肯定觉得这段话很好玩。这样的五光十色,才是真正的“大苹果”(纽约浑号)嘛。老农知道,记者是在用反问启发读者。问题是很多读者对美国仍然有着什么印象,以至需要这样的启发?

国内在1996年出版过一本书,叫作《妖魔化中国的背后》。当时的新花社记者李希光,在书中题为“白人至上”的一节里,攻击一位美籍华裔女作家时写道:“1995年深秋的一个晚上,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白宫前面的麦迪逊酒店灯火辉煌,一层的宴会大厅里坐满了听众。全场近500人中,除了台下的我之外,讲台上还站着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即那位女作家),剩下的是清一色的金发碧眼的美国白人……”老农我读了大笑:美国这个五光十色的国家,大都会里更是如此,出席一个新书发布会的五百人,怎么可能都是“金发碧眼”,还要“清一色”?这个记者,有没有一点观察力?这种话在美国都属于政治不正确,涉嫌种族主义。怪不得李某在《华盛顿邮报》做交流记者时,写的稿都被美国编辑塞在废纸篓里。

该书出版十二年之后,在美国观察选情的《南方周末》记者,显然比李希光专业得多。不过,某国的革命同志和爱国青年,是否仍然以为美国就是多数的“金发碧眼”骑在少数黑人头上?毕竟,十二年里,李某也没闲着,他升官了,如今是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从事培养新一代红色新闻战士的光荣任务。

美国这个国家或许有很多问题,但有一条不得不承认:美国是全人类的大“垃圾箱”。在世界其他地方活不下去或日子过得不痛快的“废物”,如果能够到美国,美国会让你活下去,或许还过得相当痛快。

纽约港外,碧水之中,自由女神像。她的基座内侧,刻着美国女诗人埃玛·拉扎勒斯(Emma Lazarus)《新巨人》中的诗句:

  给我吧 你那些疲惫的,你那些贫困的,

  你那些挤作一团的大众 渴望着自由呼吸;

  还有堆积在你岸边的 视作废物的可怜虫。

  送过来吧 这些无家的,被暴雨倾覆的人。

  我举起欢迎的灯光 就在金色的大门旁。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sed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福建农民张三,房子被计生委扒了,田地被开发商征了,逃去城里做点小生意,被城管抓住差点打死。张三觉得活不下去了,怎么办?向亲戚朋友借了钱,交给“蛇头”,偷渡来美国,在唐人街餐馆打工。

研究生李四,很荣幸地考上了老院士的博士生。导师德高望重,对他很关心,每星期都召见。只是每次都指使李四扛瓶氧气藏在沙发底下,然后挥手让他快走,接着要召见李四的师妹了。李四觉得日子过得不痛快,怎么办?考“托福”,来美国读书。

十年后,李四在美国中部某城当教授。张三还清了债,也来到当地开饭店(纽约中餐馆太多,竞争太激烈)。两人桌边相遇,说起各自的际遇,举杯祝道:“说不定我们的孩子将来会当美国总统呢!”笑到眼泪出来,带着快意,也带着辛酸——同是天涯寻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甚至某国的外逃贪官,到了美国,他也不贪了,老老实实低调度日。而且教育子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美国把自己洗白了,成长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一批又一批的人们来到美国寻找他们的梦想。先是英国、德国和荷兰的清教徒,然后是爱尔兰的天主教徒,然后是犹太人和波兰人,然后是中国人,韩国人,古巴人,印度人,越南船民,埃塞俄比亚饥民,苏丹难民,天天渗透美国南部边境的墨西哥人,还有不少回教徒,还有受迫害的同性恋,还有被领养的女弃婴……即使是“废物”,来到了新大陆,或块或慢,先先后后,皆从“臭腐”化为神奇。

为什么在美国“废物”能变宝、“臭腐”可以化神奇?因为这片土地有自由。

曾见到研究报道,说是美国在不久的将来快要找不见金发女郎了,因为金发是隐性基因,金发与黑发或红发结婚,孩子必是黑发或红发。虽说两个都有金发隐性基因的人结婚,孩子有四分之一的可能为金发,但以美国人种之混杂,金发势必越来越少。李希光只知道美国人“金发碧眼”,但是,宣布这类美国人终将绝灭的科学研究,在美国你可以照做不误。

这次金融危机爆发时,《资本论》在德国销量上升的新闻,某国官方网站转得到处都是,似乎西方人以前不知道马克思似的。可是这股风没刮到美国,未免有损说服力。还是俺来举个相关美国例子吧,那才叫惊煞“爱国”愤青之世、骇倒革命同志之俗。奥巴马在自传《父亲的梦想》里说,读大学时,为了表明自己上大学并不意味着被体制收买,他主动亲近马克思主义教授,和他们做朋友。白纸黑字,Marxist professors,写在奥巴马自传里!

那又怎么样?上次总统大选时,不管是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还是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从没提过“马克思主义教授”这档子事,尽管他们说过奥巴马和这个或那个反美人士有交往。奥巴马的对手,根本就不觉得他和马克思主义教授做朋友有什么了不起。反正美国大学里,养着的马克思主义教授多了。宣布美国的经济体制终将绝灭的学说,在美国你可以照讲不误。

有了这样的自由,才有美国这个新巨人的崛起。

正如奥巴马在胜选感言中所说:“如果还有人不相信美国是梦想可以成真的地方,如果还有人纳闷建国先贤的理想是否依然充满活力,如果还有人质疑我们民主的力量,你的答案就在今夜。”

有人甚至说,奥巴马当选本身,就是推动“阿拉伯之春”的重要一环。阿拉伯人都知道,这样的事,决不可能出现在他们国家。比如埃及这次总统选举,规定候选人父母必须以埃及为唯一国籍,有候选人因母亲曾申请美籍而被取消资格。而奥巴马的父亲并不是美国人,实际上还遗弃了他;母亲虽然后来拿下博士学位,却也曾为生活做过裸体模特。但是,只要自己努力并有才华,这样的出身,也能做到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成功,极大地扩展了阿拉伯青年的想像力,提升了他们的期望值。当扩展了的想像力和提升了的期望与缺乏尊严的现实生活迎头相撞时,政治大变动就发生了。

自由,就这样从最美合众国传向四面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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