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11:24:41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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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为什么是绝对价值和普遍价值?

——《世界人权宣言》学习心得

笑蜀

不仅生命最大,而且生命最大是绝对价值、普遍价值。假若不坚持生命价值的这种绝对性、普遍性,而允许变通,那么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会有什么后果呢?

 

最血腥的例子,是奥斯威辛代表的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以及波尔布特时代的柬埔寨大屠杀。这两次大屠杀,都属于种族大屠杀,身份即原罪,仅仅因为身份就要失去生命。对生命的这种蔑视,最终导致了历史上空前规模的人道灾难,

 

奥斯威辛给了人类一个惨痛的教训。必须以整个人类的力量来捍卫生命权,从此成了人类共识。这个共识的最大成果,就是二战之后的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它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对二战后国际人权活动的发展影响深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条文: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以上条文,最值得注意的是两点:

 

第一是人人,即每个人。这意味着世界人权宣言所称的人权,属于典型的个人人权,而不是所谓集体人权。

 

第二是一律,比如强调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强调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等等。这无疑意味着,人权的保障尤其是生命权的保障是无条件的。

 

所有这些归结起来,无非一句话:人权尤其生命权是绝对的和普遍的,不容讨价还价,因为在这点上,人类没有退路,退则万劫不复。

 

这就是说,二战是世界人权进程的一个根本转折点。先是由联合国宪章,然后由《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所有签字国皆受其制约,都有无条件保障人权尤其生命权的义务。人权保障超越国界,而升级为人类的集体承诺,这是现代文明的决定性突破,这个突破是二战中数千万人道灾难遇难者的生命换来的。

 

这同时也意味着,人权问题从此不再是单纯的内政问题,而也属于国际事务,跨国性质的人权监督就都是题中之义。对此,当时的中共说得很清楚。当时的中共认为,战后的世界必是民主新世界,即“全世界民主大家庭”,战火中崛起的每个民主国家,都是这大家庭的一员。而所有成员国,都该遵守这大家庭的家法,即国际人权标准。当年《新华日报》不认为民主与人权需要分开定义,而是干脆地说:“民主就是人权。”主张以整个国际社会的力量,来监督和保障这家法的实行。

 

1944109日的《新华日报》社论,标题就叫“民主大家庭的家法”,对前美国副国务卿韦尔斯题作《新闻自由——人权的柱石》的文章,给予了热情回应。最令人激赏的不是对新闻自由的呼吁,而是对国际监督的重视。文章完全认同韦尔斯的一个核心论断:和毒品贸易人口贩卖一样,“新闻统制”属于一种有关全体人类幸福的不可忍受的制度,不能听之任之。除了国际道德舆论遣责,还该有一种集体的国际机构的力量,来制止和消灭这罪恶的滋长。战后国际机构经常不断地调查和阻止“新闻统制”,正是保障国际永久和平的最基本最必要的事情。

 

《新华日报》的这种解读并没有错。其实,联合国的成立就是要告诉大家,所谓内政绝对不容干涉的原则是不能接受的,一旦有国家实施反人类或者威胁世界和平的行为,联合国必须立即干涉和制裁,以纠正过去国联在这一问题上过于迟钝与软弱的弊端。此后,联合国还通过了“人权两公约”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供各国签署、批准和加入。两公约先后于197613日和323日生效,与《世界人权宣言》合称“国际人权宪章”,构成国际人权领域最重要的文献。

 

总之,二战之后,必须以国际社会的集体力量来保障基本人权,已经形成为普遍接受的国际正义观。而近年来最令人鼓舞的迹象,则在于落实层面,即国际人权干预的切实推进。作为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的海牙国际法庭,就是国际人权干预的主要执行者。该法庭近年频频出手,对国家层面的反人类行为,采取了越来越大胆的反制措施。比如对波黑大屠杀凶犯的公开审判;比如逮捕并审判刚果(金)前副总统让•皮埃尔•本巴;比如向应该对百万苏丹人的死亡负有责任的苏丹总统奥马尔•哈桑•巴希尔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发出逮捕令;比如今年6月以涉嫌反人类罪,签发对卡扎菲、赛义夫和利比亚原情报部门负责人塞努西三人的国际逮捕令,等等。这对于天下独夫是个明白无误的警告:如果不能善待自己的人民,那么,必面对整个人类的反对。

 

回过头看,二战后的国际人权干预的发展,并没有超出当年《新华日报》预见的范畴。国家之间的民主或许遥遥无期,但国际人权监督却不能等到国家之间的民主实现了才着手。个人面对国家机器永远是弱者,每天都可能遭受国家机器的侵犯。国际人权监督因而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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