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王立军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2012-03-02 00:02:03)

刘桂明按语:

     
如果说过去罩在王立军头上的光环足以让王立军成为一个神的话,那么在王立军事件之后的今天,大家都知道,王立军其实就是一个人,一个与我们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什么一下子就由一个人变成了一个神呢?在作为英雄成为神之前,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现在许多人可能最迫切的就是想看看过去的王立军究竟是谁,为什么就成了一个神呢?

     
王力成律师是一个曾经很了解他的人,在王立军炙手可热的顶峰状态他就曾经做过预言,在王立军事件突发之后他又呼吁要还原王立军。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名律师眼中的王立军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王立军到底是个什么人?

      
王力成按:
       
这是博主在2010年11月24日王立军如日中天的时候发表的文章,当时王立军已经擢升为重庆市副市长。
  
旧闻重读,感触颇深,尽管此时“阳光已显风雨后”,博主还是要感谢当时数以万计为我担心的朋友、学生、故旧。
     尽管博主的预言在二年后被“冒冒失失”的王立军全部应验,博主对王立军落得如此下场依然感到遗憾,王立军当时能听得进老夫一言,他何必能有今天。
       在博主续写《还原王立军》之前重发此文,意欲表达博主信守承诺,一定将《还原王立军》进行到底。
       明日(2月24日)博主将发表《还原王立军——“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之三)——三轮车夫张贵成的告诉与公安局长王立军的答辩》,文章引用的资料全部来源于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三轮车夫张贵成的《起诉状》与公安局长王立军的《起诉状》全部为原被告的亲笔原文。
   

      重温一下一个月以前,各种媒体对王立军长达十多年敲锣打鼓的宣传,人们不难发现,凡是能给王立军的脖子上套上的光环应有尽有,一个个五彩斑斓的光环炫目到让人眼花缭乱的程度。什么“未来的公安部长”、“万岁王立军”、“打黑英雄”、“东北虎”、“博士生导师”等等数不胜数,想不到仅仅一个月,几乎所有媒体都来了一个360度的大旋转,外加180度的大转弯,什么“重庆市王立军局长的讲话让人感到恐怖”、“这下子王立军可露出了尾巴”、“王立军的‘双起’是对舆论监督的挑战”等等,一顶顶破帽子都给王立军扣在头上,舆论将捧上天堂的王立军拉到地狱,飘飘欲仙的王立军迷迷糊糊的就让人甩下谷底。

       尤其对过去吹捧王立军的军旅作家、演员、记者、编辑对此都表现出哑巴般的沉默,什么“关东大侠”、“点子正”等王立军的哥们也仅仅在自己的博客上嗡嗡的喊叫几声,各个都躲得无影无踪,一切都王立军感到世态炎凉,匪夷所思。

       究其原因,仅仅因为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2010年10月的一次冒冒失失的胡言乱语,就此王立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舆论再次把王立军摆在人们的面前供人们欣赏、评价、考究、鉴定。       

       就我多年对王立军的了解和对有关王立军基本素材的掌握乃至司法机关提供的证据证明,王立军不是神,他就是一个人,而且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他不是一个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也不是龇牙瞪眼的二郎神,不是美国的巴顿将军,也不是一个007神探,只是是一位普通的公安干警,是舆论把他造成一个神,把他送上神坛,让他变得冷酷无情,六亲不认,怯淡生灵,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痛苦不堪,让王立军像人、像鬼又像神。

        十年前他就信口开河讲过“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就这样一句模仿《形式逻辑学》中的“我爹是白胡子老头,白胡子老头是我爹”的逻辑例句,被人描绘成是“遭到诬陷的打黑英雄王立军仰天长叹……”。

       二年前他又对重庆的严打恶狠狠的讲过“希望重庆的严打听到枪声……”,这一有悖和谐,有悖中国法制理念的暴力思想,竟然让人吹捧是“王立军铁面打黑”。

       一个月前他又讲过“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历史已经证明,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政治。

       历史已经证明,他根本不懂得什么是法制。

       历史已经证明,他根本不懂得政治与法制的关系。

       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什么打黑英雄,只是一个靠舆论吹捧,时势造出来的英雄。

       这种“英雄人物”应当终结,我们不应当为这样的英雄去唱赞歌,去颂秋歌,去送鲜花,去打棍子,应还给本属他自己幸福与安静。自知之明的王立军也应该不知道天高地厚瞎折腾。

       为了还清他的本来面目,用历史证明一切,博主将在合适的时候重新发表王立军忌讳莫深的《一个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和《司法局长王海诬陷公安局长王立军的故事》,博主殷切地希望王立军能够有勇气站出来再次叫声“贵成大哥我对不起你”。再次的叫一声王海洲“大叔我想你”。

     
博主可以负责任地告诉王立军,无论是张贵成或者是王海洲,他们都会不计前仇与你握手言和。他也希望你和他们一样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博主期待着。

http://bjingwanglicheng.blog.sohu.com/204680344.html

 

 

 

 

                                   还原王立军


——从警之前的王立军


王力成按:


     
从即日(2月12日)起,博主根据长达十一年收集到的有关资料,将重庆市副市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的出身、经历、学历及其在辽宁期间的工作情况予以还原。

     

     
根据全球最大、最具权威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进行了140次修改后对王立军的介绍,人们对王立军的出身、民族、履历、学历不会有丝毫怀疑,“百度”在王立军的词条中介绍(仅仅截取王立军从警前部分——博主注):



该图出自百度搜索

 
  “王立军:男,蒙古族,蒙文名字叫“乌恩·巴特尔”,乌恩意为“真实”,巴特尔是“英雄”,整个名字的意思是“真英雄”。与王立军有过近距离接触的重庆警界人士描述,王立军外表温文,但内里铁腕,铁面无情作[1]风曾一度让重庆警界震慑,广大干部群众赞誉其为“打黑英雄”、“公安楷模”;研究专长为国际刑事鉴识、现场心理学、刑事侦查学、法医学、法学等,是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多所学校的兼职教授和兼职博士生导师。曾获得“中国十大杰出民警”、“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人民卫士”、“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等多种荣誉称号。并有著作5部,主持科研课题18项,主持研发15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并多次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论坛发表学术演讲。

  

职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警监警衔)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西南大学重庆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法医)研究所特聘专家、教授

 

履历:

  1976.07——1978.04,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4——1981.03,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辽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7.08,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治安队队长”

     

     
尽管“百度”经过反复核实、多次修改,然而王立军的出身、民族及从警前的职务并非如此。

 
 
真实的王立军,他出生于19591226日,汉族,祖籍吉林,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其父王胤,现健在,住辽宁省葫芦岛市。其母梁淑霞,生于一九三四年九月,卒于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葬在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由王立军个人出资建造一座大型墓园(见图一),王立军将对其母的评价刻于其母墓碑后,碑文称:“……唯军儿为国为民屡立战功,学识有成……”(见图二)。

 
 
整座墓园为汉式风格,碑文全部为汉字,石刻雕塑以龙凤为主基调(见图三),至于王立军为什么将自己的汉族出身更改为蒙古族,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代表大会代表有对“少数民族予以照顾”的条件,王立军为了争取当上该届党代表,所以才将自己的民族更改为蒙古族,王立军的民族出身为汉族,在他的入伍档案里面也清晰可见。

 
 
王立军档案中的蒙古名乌恩·巴特尔,意为
真英雄,这个蒙古族的名字即不真实,也有悖常理,尤其一些军旅作家、记者将王立军的出生历史杜撰成“
19591226日,当一轮红日在喷涌的朝霞中,冲破东方地平线冉冉升起的时候,内蒙古阿尔山脚下,一个男孩呱呱坠地。蒙古人给新生儿起名字有个习惯:参照天、地、时间等自然现象。于是,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父亲,给孩子起了个富有浪漫色彩的名字:乌恩他就是王立军,当金色的太阳喷礴而出的时候。小乌恩王立军承袭了远祖成吉思汗的一脉雄风,他从小就练习骑马、射箭…..”纯属胡说八道。

 
 
汉族出身的王立军天资聪颖,好学好动,性格刚烈,喜欢写字,表现欲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图一:王立军为其母建造的墓园

 

 图二:王立军其母墓碑的碑文


图三:王立军其母的墓碑

     

     
1978
4月,王立军应征入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419部队战士,担任过司机、文书,该部队驻守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该部队没有“秘书”一职,王立军也没有担任过部队“秘书”的职务。

 
  他在服役期间与当地女青年肖素丽恋爱。

 
  1981
3月,王立军转业回原籍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场,被分配到该厂林场

  198212月,王立军随女方肖素丽到辽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工作。

 
 
王立军其妻肖淑丽,原系铁岭市调兵山商业局职工,为人诚实,贤惠厚道,现常住铁岭市调兵山,其女王迪,现为铁岭市公安局警员(见图四)。

 


图四:左为肖淑丽,中为王立军的女儿王迪,右
为原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海洲的女儿王丽先

     

     
1984
8月(王立军将时间改为19844月),王立军经铁法矿务局原纪委书记周雪琴的介绍,在当时任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分管治安、户籍、交通、法治、基层派出所工作王海洲的推荐下,被铁岭市公安局决定扩编招收为警察(详见我的《神坛上下王立军》一文)。




(说明:文中照片均为铁岭市公安局多名警官提供,非经博主同意不得下载使用。
该文只供网友在互联网上阅读,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转载时不得删减或者增添,禁止任何平面、立体媒体转载或者节录。)

来源:王力成博客http://bjingwanglicheng.blog.sohu.com/203448167.html

 

 

 

还原王立军

 
 
  ——《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中的王立军(之一)

     

      王立军这座在制度上建立起来的神坛轰然倒塌引起全世界人民的热切关注,是是非非,热议如潮,人们都把事件的发生归结为偶然,但是深知王立军历史的博主对这种观点并不认同。

 
 
王立军这座神坛的倒塌是必然的,王立军事件的发生是制度包容下的结果,王立军是舆论塑造出来的神,不能称其为英雄,也不能做为人们生存的动力、崇拜的偶像、是非的标准、做人的目标。

 
 
由王立军在辽宁亲手制造的两起错案,即轰动全国的,长期发酵的,让王立军引以为豪的,让舆论热炒的,让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媒体报道多年的“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和“司法局长诬陷公安局长的故事”,不知道它影响了多少人,误导了多少人,坑害了多少人。

 
 
而今,上至中央政治局下至平民百姓都因王立军事件的发生如梦方醒,如果当初我们注意到在上述“两案”中王立军无法无天的表现,王立军这场悲剧,这场闹剧就不会发生,中国的政坛就不会冉冉升起王立军这颗必将陨落的明星。

 
 
究竟“两案”真相如何,博主将用大量详实的资料还原王立军在“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和“司法局长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的真相。

 
  由于案卷材料过于浩繁,博主将分段予以公开。

 

图一:张贵成给王力成的信

 
  说明:上图为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故事中的三轮车夫张贵成于十二年前秘密致博主的一封信。博主根据张贵成的请求对证据予以全面的收集,下文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均由开原市公安局、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及原、被告的代理律师提供。

     

     
张贵成的来信内容:

     

王力成律师:

      您好!我是辽宁省开原市人,名字叫张贵成,是轰动全国的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王力军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人。我在《中国律师报》上看到您的大名,特将我与王立军一案的材料寄给您。有些问题,是我百思不得其解,能证明王立军打了我的证据是十分充分的,为什么一审法院却判我败诉,现在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请您在百忙中抽出一点儿时间,看看我的材料,给我一个答复。谢谢。

此致   

                                                                           
张贵成 19991210

 

 

 
  一、还原《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

 

 
 
一份由辽宁省开原市公安局出具的《辽宁省开原市公安局就王立军武力劫持证人李飞一事致铁岭市委书记王专的一封信》,它不但将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真相暴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它也让人们看到什么叫恐怖,什么叫横行霸道,什么叫有恃无恐,什么叫挟天子以令诸侯,什么样人的形象像《水浒传》中的牛二,像旧上海滩租借地里的捕快。

 
 
博主痛心,是什么东西让王立军一个小小的公安局副局长竟然如此飞扬跋扈。

 
 
王立军事件发生后,我们不应该只关注案件的新闻,简单的评论王立军个人的是与非,甚至落井下石,抖落王立军的个人历史,以牙还牙,以怨还怨,将王立军个人置于死地而后快,我们应该反思,如果对王立军的初始错误做过提醒,认真的批评,如果用和谐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指导王立军处理三轮车夫张贵成对自己的告诉,王立军的错误就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如此地步,他也就不会肆无忌惮的黑打以至于独闯美国领事馆,姑息害了王立军,养痈丢了中国人的脸,最终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蒙羞。

 
 
提醒那些在《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里面,帮助王立军造假的大律师们,帮助王立军出馊点子党政领导干部们,驾驭法律的官员们,为王立军吹牛皮树碑立传的“哥们”们,为王立军涂脂抹粉的“军旅作家”、记者“点子正”们。

 
 
你们应该反思反省,你们帮助王立军做了些什么,你们应该替王立军承担什么责任,拍拍良心想一想,你们这些无冕之王对得起人民吗?

 

http://bjingwanglicheng.blog.sohu.com/203448703.html

 

 

               

还原王立军

——《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中的王立军(之二)

   

       201229,职业作家、编剧、河北省文学艺术研究会会长、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特邀客座编剧、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北作家协会影视艺术委员会副主任、《铁血警魂》(参见图一)一书的作者周力军在“王立军事件”后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连续发表两篇纪念王立军的文章。

(周力军原文链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b6e430102dzpz.html

 

图一:周力军著《铁血警魂》


 
 
 他在《王立军一语成谶(箴)》一文中写道:“毫不掩饰地说,我的心情是沉重的,非常非常不舒服。我写下这篇文字也不是想替谁叫屈,因为人都是会变的,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我只想记述我所认识的那个王立军。当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向公众坦诚地、无保留地公布真相,澄清事实。

 
 
 博主的心情也不过如此。

 
 
 最后这位作家在文章里援引王立军的话感叹:“我心里很清楚,我就是当官的嘴里一块口香糖,嚼得没味儿的时候吧唧吐地上,指不定粘在谁的鞋底子下。     

 
 
 王立军的现实由了王立军的预言,博主与这位作家感受不同的是,王立军为什么明知如此而为之?而且愈加疯狂,而我们愈加无原则的吹捧,最后将王立军塑造成一个神将其捧杀!

 
 
究竟这位剧作家在他的文章里都写些了什么?他写道:1996年冬,我受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委托,前往铁岭采访王立军,在那里度过了十几天的时间,后来又数次回访,创作了十九集电视连续剧《铁血警魂》并在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同名长篇小说。重庆“打黑”开始以后,包括《三联生活周刊》《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末》在内的众多媒体对我进行采访,从我这里了解王立军其人,也是因为我对那个时候的他比较熟悉吧。

       多家媒体引用我的话“当王立军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一个突出的感觉是屋子变小了,一方面因为他身材高大,另一方面因为他气场很强。”是的,这正是我见到王立军时的第一感觉。他当时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民警,中共“十四大”代表,铁岭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打黑英雄。“警民同心万里行”英雄事迹报告团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出发仪式,那位举着拳头领誓的人就是他。可谓集万千嘱目于一身,叱咤风云,前程不可限量。

       当时,聚集在铁岭等候采访的媒体还有多家,由办公室安置住在招待所,等待多日还没有见到王立军的面,因为他很低调。我是由省公安厅派人送到铁岭的,待遇自是不同,即使这样,王立军还是通过主管宣传的副局长王海洲布置,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接待。当晚,局长和所有副局长设宴欢迎,我注意到,因为当天夜里还有行动,王立军以茶代酒。我主动要求随他一起行动,于是坐上了他那辆闻名的三菱吉普。说其闻名,是因为王立军爱车、爱枪,这辆吉普车经过改装,车顶前后都装上了一排大灯,在寒冷漆黑的夜里,人们远远就可以知道“王局长来啦!”

       那天的行动是到铁法市打黄,王立军亲自驾车,车速飞快,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必须牢牢抓住把手才不致于倾翻,过铁路时也不减速,车辆腾空而起,他的兄弟们被远远在甩在了后面。进入市里,汽车一头停在一家小发廊门前,两男两女正在里面闲聊,王立军冲进去,二话不说,使出一个擒拿招式将一个染着黄发的小青年掀翻在地,命令其他干警进入后屋搜查。看来这是一家比较规范的发廊,并不存在“卖淫嫖娼”,那两男两女也是店里的工作人员。大概因为是当着我的面吧,王立军不愿就这样收场走人,而是下令把人带走,其理由是染黄毛的不是什么好人。据说,当天晚上一共抓了数十人,据说其中确有卖淫嫖娼者,但是我没有见到。

       老实说,这次行动让我感到,王立军确实像我来之前听到的耳闻“有点彪”,有点小题大作”。

 
 
作家笔下的王立军他不能不让我们想到美国西点军校的巴顿将军和前苏联在卫国战争时期的草莽英雄夏伯阳,博主至今也不相信,王立军不会用灵感判断谁是违法犯罪分子,不会将“两男两女也是店里的工作人员,下令把人带走,其理由是染黄毛的不是什么好人。”让作家周力军自我判断“据说,当天晚上一共抓了数十人,据说其中确有卖淫嫖娼者,但是我没有见到。”

 
 
但是如果你读过《辽宁省开原市公安局就王立军武力劫持证人李飞一事致铁岭市委书记王专的一封信》你一定不会对这位作家对王立军的描述有丝毫怀疑,这样的王立军不是“有点彪”,有点小题大作”,而是一个疯子,无法无天的程度远比港台发生的“警匪”大战更加精彩的。

 
 
对此事件,无论是作家、记者及有关领导,直到今天也没将这一事件做为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予以考虑。

 
 
早在1999年,《中国青年报》记者林岗,在他撰写的《三轮车夫诉公安局长的前前后后》一文,以及《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工人日报》、香港《华商时报》都对这一事件做过披露,然对王立军来说,不过是隔靴挠痒,无济于事。无论是舆论、理性、道德、法律,在放任的权利面前都只不过是一缕轻云。

 
 
我们应该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害了王立军?谁应该为王立军事件的发生承担责任?是谁制造了王立军现象?“王立军现象”能否救中国?“王立军现象”能否实现法治中国的目的?中国就一个王立军吗?难道不是制度上对人治没有予以限制的结果?——博主

  图二:王立军驾驶的无牌照警用奔驰牌轿车,右上穿西服带墨镜持手机者为王立军(王立军在张贵成诉其交通事故赔偿一案中辩称:“我不在肇事现场,驾车人是司机任树辉。”)

图三:王立军驾车与张贵成三轮车相撞现场(说明:王立军在三轮车夫张贵成诉其交通事故赔偿一案中,王立军辩称,不是我驾车撞了张贵成,而是张贵成骑三轮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显示,王立军所驾驶警车前为张贵成的三轮车。照片来源于铁岭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图四:辽宁省铁岭开原市公安局对张贵成撤销行政拘留决定书


图五:张贵成被王立军驾车撞伤后,又被开原市公安局处以拘留十五天。

附件:                             

辽宁省开原市公安局关于王立军武力劫持证人李飞

致铁岭市委书记王专的一封信   

   
   图六:张贵成状告王立军后,王立军命令铁岭市银州区公安局长范进喜及一商人李飞去张贵成家对张贵成夫妻进行威胁利诱后,张贵成向铁岭开原市公安局申请人身保护,藏于家中摄影。(说明:照片来源于铁岭开原市公安局。)

 

王专书记:

 
  您好!

     
本不想在您百忙之中再增添麻烦,但经过开原市公安局党组反复研究,出于对党、对组织、对群众负责,认为必须把事实真相如实反应给您,真诚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查清事实,秉公处理。

       一、张贵成向开原市公安局提出的人身权保护

       1999312840份左右,开原市开原镇孙台街暂住居民张贵成(男,47岁)到开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家里来了两个陌生男人,对其家人造成人身威胁,要求出警保护。”治安大队接待民警陈国栋认真填写案件登记表后,立即向副局长兼治安大队长王鑫回报。王鑫经请示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赵子新同意后,责令民警方泽权、刘中华、贾世伟三名同志赶往张贵成家,将在现场的一当事人口头传唤到治安大队。经办案人员方泽权、刘中华询问,该人交待他叫李飞,是开原市松山堡乡北沟村农民,现在开原市做买卖。李飞讲,他受铁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的王剑峰之托,与另外一人来到张贵成家,主要目的是劝张贵成夫妇撤诉,对1998年张贵成被铁岭市公安局一驾车人撞伤、打伤的事私了。当办案人员追问另一个同来的人是谁时,李飞拒不谈其姓名和身份。经开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张贵成妻子霍淑贤反映,3128点钟左右,她家来了两个人,一个穿砖红色衣服的男人,还有一个40多岁,体态较胖,戴眼镜,脸上有疙瘩的男人。戴眼镜这个人提了好多人,提了王可万、高小杰等。我说:“你们提谁也没用,王立军也太牛×了,他要是来看看我们,我们兴许一分钱也不要。我男人牙掉了,现在鼻子还肿着呢。”戴眼镜的人说:“你告他也没用,他该做官还做官也告不倒他,那么容易就曝光啊。”我问他是哪的,他说:“我是做买卖的,以后你家有困难我能帮助,你家住楼、孩子安排工作,你有啥条件,都提出来,这块不行,可以搬走。”他还说他法院有人,让我撤诉。还偷着把我两口子的合影照片拿走了。

     据张贵成反映和我们初步了解,事情起因是19981014日上午9时,靠蹬倒骑驴谋生的开原市下岗职工张贵成,骑三轮车载着一名妇女和小孩途经开原浴池路口由南向北横穿马路时,听到有警报声,便急忙刹车。此时张贵成骑的三轮车已骑过马路中心线,三轮车还没停稳便与王立军(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亲自驾驶的无牌照奔驰轿车相撞。张贵成的裤子被刮破,腿被撞伤,小孩被压三轮车底下。当时,王立军让张贵成带被撞伤的妇女、小孩去医院,张贵成不认识王立军,又见轿车无牌照,未应允,要等交通队出现场。开原交警、“110”巡警、胜利派出所及开原市公安局副局长朴占浩赶到事故现场后,王立军交代这件事由他们处理,随后自己开车离去。当时围观群众数百人,“王立军把骑倒骑驴的老头打了”,一时在开原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据朴占浩副局长介绍:当时,他接到铁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计支队长的电话,说王立军在开原出了交通事故,让朴占浩过去处理。王立军当时指令朴占浩,说张贵成不讲人道,要好好教育教育,把他拘了。开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中认为,张贵成应负30%的次要责任,王立军负70%的主要责任。因此,大队长史有根、副大队长王东升对拘留张贵成表示不同意,但因为有王立军命令,不得不服从。在宣布拘留15天决定时,张贵成提出:“你不把王立军打我三拳写上,我就不签字。”法律手续办完后,张贵成的战友王立志说:“把他脸上的血擦干净再带走。”在治安处罚审批表领导审批栏中,朴占浩签字拘留张贵成15天。张贵成对王立军的所作所为甚感不满,1999311日到开原市人民法院起诉王立军,讨取公道,要求赔偿。

   
二、张贵成报警后引发的一系列事端

 
 正当开原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对李飞进行询问调查戴眼镜的男人是谁时,312日下午150分左右,铁岭市公安局银州区分局副局长范进喜驾驶辽M80090米色桑塔纳驾车来到开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王鑫办公室,对在屋的王鑫和教导员冯涛说:“你们把我的朋友整来了,不是还要找和他同去的那个人吗?那个人就是我。”接着又说:“李飞够罪不?”王鑫回答:“我个人看不出来。”范进喜说:“那就放人吧!”王鑫说:“事情还在调查之中,现在放人不合适。”治安大队要求范进喜写个事情经过,范进喜拒写,要他交回他拿走的张贵成夫妇的合影照片,范进喜也不承认拿,甚为不悦,夹起皮包扬长而去。

大约在下午240分左右,铁岭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张忠庆一行四、五个人驾驶辽OM0319号白色桑塔纳轿车来到治安大队,范进喜也一同进屋。张忠庆说接到李飞家属报案,开原市局抓了李飞,还打人等,要求看材料,与李飞见面。当他们见到当事人李飞时,说什么也不让开原市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在场,把民警全从办公室撵了出去。

 
 
这期间,开原市委书记赵铁峰找到王子湘局长询问:“铁岭市局局长王振兴接到举报,说开原市局把铁岭市局的人抓起来了,这件事铁岭市委很重视,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工作,要替铁岭市委负责。”王子湘回到局里,立即进行了调查。查明王振兴局长接到的举报情况根本子虚乌有。

     
下午420分左右,铁岭市局纪检组副组长周德仁、姜兴孝带人来到开原市局,无任何理由地要把李飞带走,由他们进行处理。这回,他们分乘辽M0011号、辽M0604号两辆警车,共12个人,周德仁等人以开原市局民警对李飞进行刑讯逼供为由对一办案人员方泽权、刘中华进行询问,其中方泽权被询问长达3个小时。当晚5点至8点,又对李飞进行询问。李飞态度鲜明地表示,开原市局没有逼他,更没有动他一根手指头。这期间,周德仁提出要带李飞,办案人员和纪检人员去铁岭市局。

   
   650分左右,铁岭市局刑警支队政委姜玉林带20多名刑警,其中还有两名女记者,一名扛摄像机的男记者,分乘辽OM0200号、辽O00236、辽OM03465台警车驶入开原市局大院。他们气势汹汹,骂骂咧咧,场面情绪紧张,有一触即发的势头。他们商量二、三十分钟时间,有人上楼说领导要与李飞谈话,要求把李飞从二楼带到一楼。到一楼后,他们却把李飞直接带进准备好的面包车里,把李飞抢走。开原市公安局对李飞进行询问是履行正常工作,铁岭市公安局无正当理由要带走李飞,不仅不符合法律要求,更干扰了开原市公安局的正常工作。为此,开原市局使用警车挡住铁岭市公安局的面包车,关上大门。双方形成对峙局面,气氛非常紧张。局长王子湘立即向开原市委书记赵铁峰报告情况,赵铁峰书记一边责成开原市市长赵学明、常务副市长李德俊赶赴开原市公安局控制局面,一边向铁岭市委书记王专报告。王专书记指示:“做好开原市局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又给铁岭市公安局打电话要求撤警。

   
   半小时过去了,铁岭市局仍然坚持要带走李飞,带走办案人员和纪检人员,根本没有撤警迹象。

   
   王子湘局长又报告赵铁峰书记,赵铁峰同志再次向王专书记作了报告,王专书记很气愤,第三次打电话给铁岭市公安局。

   
   8点左右,铁岭市局刑警支队撤走,但铁岭市局纪检、督察人员仍滞留在开原市局纠缠不休,继续坚持要把李飞带到铁岭。

   
   在此期间,王专书记给局长王子湘带电话,要求开原市局稳定情绪,为党负责。王子湘局长迅速打电话给王鑫,传达王专书记的指示,并再次转告铁岭市局人员,王专书记让他们撤警。铁岭市局纪检组,面对王专书记的指示,无动于衷,固执己见。周德仁称:“王振兴局长刚打过电话,说王专书记让铁岭市局撤警的命令不存在。”无奈,王子湘局长一边稳定民警情绪,一边打电话找王专书记。王专书记说:“你让他们接电话,我直接向他们说。”

   
   在王专书记与周德仁接通电话后,约晚830分左右,铁岭市局纪检组撤走。

   
   鉴于张贵成报警前前后后发生的复杂问题,开原市局领导本着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的原则,派两辆警车护送李飞回家。发现李飞家周围有可疑人员。应李飞人身保护申请,开原市局果断布控力量保护当事人。

   
    3月13上午830分,李飞提出去杨木林子乡的厂子处理业务,出于安全起见,开原市局派有关同志陪同前往。

   
   下午2点多钟,铁岭市局刑警支队税侦大队的王剑峰带两人开着挂地方牌照的00592号奥迪轿车进入李飞厂子。我们发现李飞被带走,李飞妻子刘玉娟一块上车被带走。

   
   刘玉娟在上车前把情况向开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张俊久作了报告,张俊久同副局长王鑫驾车在后跟随,并向局里报告紧急事态。为了妥善处理此案,王子湘局长指派赵子新副局长立即调动警力堵截,为的是向当事人李飞负责,向即将到来的市委调查组负责。

王子湘局长马上把这种情况汇报给赵铁峰书记,赵铁峰书记指派市长赵学明、副市长李德俊赶赴现场。

 
  下午3点钟左右,在开原市铁西立交桥的市政收费口处,王剑峰乘坐的00592号奥迪车被截住。王剑峰下车后,车上人员立即将车门锁住,不让李飞下车。

 
  赵子新副局长问王剑峰:“你干啥来了?”

 
  王剑峰回答:“有人举报李飞偷税漏税!”

 
 
赵子新说:“昨天的事情你不是不知道,而且已经牵扯到你。你们使用这种方法把人带走不合适。”

 
 
王剑峰说:“我是上指下派,这事我做不了主,我们的支队长带人正在道上迎接呢。”

 
 
赵子新十分严肃地说:“剑峰,这边的事态你也看清楚了吧,人是带不走的,应该向你的领导汇报一下,不然,造成的后果你能负起责任吗?”

 
 
听完这话,王剑峰马上用手机汇报了现场情况,随后把李飞夫妇从轿车里放出来。据李飞讲:

 
  王剑峰当时对李飞说:“你跟我们到铁岭去一趟。”

 
  李飞说:“我不去。”

 
  王剑峰说:“有人举报你偷税漏税。”

 
  李飞说:“我没有,我是纳税模范户。”

 
  王剑峰又说:“那你也得去一趟。”

 
  李飞不得不上了王剑峰的车,李飞妻子刘玉娟也一同被带走。

     

     
三、我们对发生事件的看法

 
  (一)312日张贵成夫妇、李飞及律师都提出了人身保护申请,我们开原市公安局有责任依法对他们进行保护。我们属于正常执行警务活动,既没有危机,也没有违法,铁岭市公安局三次出动警力,出动8台警车,四、五十名民警,带着记者携带摄像机,干扰我们办案,是错误的。

 
 
(二)即使有人举报我们违法违纪,只需纪检和督察来查就足够了,而铁岭市局刑警支队姜玉林政委率大批刑警来开原市局又有什么必要呢?

 
  (三)当晚5点至7点,铁岭市公安局出动8台警车,四、五十名警力,我们依照组织原则及时报告开原市委、市政府,又报告给王专书记。王专书记三次打电话要求撤警,然而一直到晚上8点钟铁岭市局刑警支队才撤走,而市局纪检部门坚持不撤警,直到王专书记直接同周德仁通话,他们才撤走。

 
  我们按照铁岭市委、开原市委的要求和本人请求,把李飞安全送回家里。在313日下午2点多钟,铁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税侦大队长王剑峰带2人以偷税漏税为借口,要将李飞夫妇拉回铁岭,铁岭市公安局如此挖空心思地要带走李飞,究竟为了什么?

 
 
(四)这起上级公安机关与下级公安机关发生的不该发生的时间,在辽北地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成为各市(县)区舆论焦点。我们认为责任不在于我们。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铁岭市公安局以查开原市公安局办案违法违纪为由,三次派警力干扰开原市公安局正常办案,几次欲强行带走当事人,实是违法违纪行为,我们要求各级领导、组织,尊重事实,秉公处理,给我们一个公道。

 

                                                                           
开原市公安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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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王立军
——《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中的王立军(之三)


                 

三轮车夫的《起诉状》与公安局长的《答辩状》

     
在王立军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为王立军造神的老记、作家就频频发文怀念翩然离去的“立军大哥”。

     
在悲壮的气氛中他们抱怨还原《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的记者在采访中“为什么不去看看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你们见到过辽宁省委纪委和铁岭市纪委关于《一个三轮车夫为什么状告王立军的调查报告》了吗?”,“你们见到过我撰写的《新闻背后的新闻》、《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文章了吗”,“你们听到了老百姓是怎么说的吗?”,“你们不知道人民是如何评价英雄的吗?”……当然这些呐喊都是试图维护《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的原貌,让人们相信他们撰写的文章是历史的真相。

     
然而当记者礼貌的采访这些昔日报道王立军的英雄事迹的权威记者时,竟然遭到了全部的拒绝。是滑稽,是回避,还是他们在韬光养晦待有朝一日再掀“向英雄王立军致敬”、“王立军万岁”、“学习王立军英雄事迹”的高潮?

     
我无法接受这些老牌的记者在报道一个法治新闻所依据的事实,这一事实竟然全部是党组织的《调查报告》、“老百姓的评述”、“人民法院的判决”乃至“人民的呼声”!而无一是由证据构成的法律事实,无怪《中青报》涉嫌造假门以至于《沈阳晚报》、《中国律师报》、《北方公安报》、《关东周报》、《长春商报》、《羊城晚报》、《人民公安》杂志、《哈尔滨日报》、《长春晚报》等多家媒体因报道《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失实而被全部告上法庭,又全部败诉(这方面内容博主将另文作专门披露),让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至今无可奈何。

     
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并没有影响一些记者“服务大局”的传统意识,他们在“增彩不添乱”的思想导向下,还是有恃无恐的“为了维护英雄形象,为心中的英雄陡增一笔”,他们绝对不会为了探求历史的真相将平铺的历史拉直,痛苦的、艰辛的、甚至于要献出生命,在历史的褶皱中寻找被垃圾掩埋的历史真相,重新获得鲜活的东西,让趴在堰口的生灵不在含冤九泉。

     
感谢多家记者为了还原《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进行走马灯式的采访和紧锣密鼓的编撰,尽管有的记者到处碰壁,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努力,尽管我对他们如此理解,为他们的艰辛付出深表同情,但是我还要坚持我在回答《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时的断言:“媒体还原不了王立军。”我的理由依然是,法治新闻有别于其他新闻,必须凭据证据构成的法律事实,不管是哪个部门的权威报告,哪个法院做出的权威结论,都不能做为法治新闻的报道根据,还原王立军必须掌握全部的原始证据,在浩繁的证据中去寻觅事实真相,这需要我们的记者不但要有工作的热情,还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洞察是非的能力,否则徒劳无益。

     
今将《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中的原告三轮车夫张贵成的《起诉状》和被告王立军的《答辩状》原文公开,以此拉开《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故事》序幕,相信被胡弄的老百姓仅从这里就能看出端倪,究竟是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究竟“新闻背后的新闻”又是什么?是谁断送了英雄王立军?

     
人们不能不问,没有一纸证据证明自己“清白”的王立军何以能打赢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英雄王立军他依靠的是人民的支持还是百姓的理解?还是“背后有人指使”?还是靠新闻媒体的狂轰滥炸?还是有居心叵测的“蓝精灵”在从中作祟?还是有组织上的鼎力支持?还是人们喜欢王立军这个乖巧会打扮的“小姑娘”而故弄玄虚?

 
  
博主预言,就王立军事件而言,媒体之间还要展开激战,真假王立军还要被媒体炒来炒去,今天发生的王立军事件依如十年前在辽宁发生的王立军的英雄故事一样扑朔迷离,今天发生的王立军的故事只不过是王立军过去故事的延续罢了——博主

 


附件一:
         

三轮车夫张贵成的《起诉状》

                             


     
原告:张贵成,男,
48岁,一九五二年七月生,开原市李家台乡供销社营业员。


     
被告:王立军,男,
40岁,铁岭市公安局,干部。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承担医药费、误工工资等
4757.32元,并赔礼道歉。


     
二、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原告骑着三轮车(车上坐着一位妇女和小孩),在开原浴池西路口,由南向北横过马路,当车走过中心线的北面时,原告听到有警报声,就急忙刹车,车还没站稳,就被飞驰而来的轿车撞翻了。乘三轮车的人和原告都被撞倒在地,原告的裤子被摔破了,腿也破了,原告忍着疼痛起来,把小孩从车底下拽出来,把妇女扶起来。这时,从轿车上下来一位
40岁左右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用命令式的口气冲原告喊着:“你把两个人送医院。”原告见轿车没有牌照,不敢随便离开,便说:“等交通队出现场。”被告见原告没服从,一拳打在原告脸上。原告说:“你怎么打人。”被告盛气凌人的喊:“我就打你。”又接连照原告嘴部打了两拳,顿时原告满脸是血,嘴部感到特别疼,一摸门牙被打断了。这时有人喊:“老头你别动,他是王立军。”后来听别人说,他确实是本案的被告王立军。当时在场围观的群众能有上百人,群众见原告被撞又无缘无故的被打,非常同情原告,都议论纷纷,使被告无法脱身,被告用手机把110及交通队调来。原告要求看病,被告不让。一会被告开着车自己走了,原告被警车送到胜利派出所,又被送到交通队,并对原告作出行政裁决,拘留十五天,实际拘留六天释放。原告回家后,感觉头昏目眩,牙疼,太阳穴疼,到开原市人民医院就诊,在城郊医院打点滴,供花药费357.32元。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原告被打后,一个月没有蹬三轮车,要求被告赔偿误工工资30天×30元,计900元;牙被打掉后,需镶付费500元;原告被打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害怕见警车,晚上严重失眠,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共计4757.32元。


     
根据《民法通则》第
1349款的规定,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请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


张贵成递送《起诉状》的同时,提供了二十一份现场证词,以此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其中包括任静秀的证言和公安机关110出警记录——博主注


     
上图为
为乘车人任静秀出具的原始证言,时间为:1999年3月21日,后于1999年8月25日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开庭时,证人任静秀改变了原始证词,这一改变的原始证词被人民法院认定有效,致使被告王立军凭据这唯一的、被改变的“原始证词”胜诉。任静秀被媒体称之为“维护英雄名誉敢说真话的人”。



   
上图为铁岭市开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出警记录,该记录证明王立军即一人驾车。


  此致

                                           
       
起诉人:张贵成

                                                                                                    19993

 附件二:         

公安局长王立军的《答辩状》

 


上图为王立军亲笔书写的《答辩状》,答辩内容暗指张贵成的告诉有人唆使。


     
答辩人:王立军,男,
40岁,蒙古族,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住铁岭市银州区。


     
因与张贵成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张贵成诉称“王立军在交通事故现场朝他面部打了三拳,打落一颗牙齿,要求王立军赔偿
4757元”。答辩人认为,张贵成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此节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事实上,答辩人在案发时并未驾车,更不存在朝张贵成“面部打三拳,打落一颗牙齿”之说,此点答辩人将提供充分的直接证据予以佐证。


     
二、纵观本案,原本不过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三轮车夫张贵成在被开原市交警大队拘留了六天,案发五个月后,却将与本案无涉的答辩人推上被告席,并经多家媒体披露,使身为公安局长的答辩人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误解和指责。答辩人认为,这绝不是张贵成的初衷,而是有人纵容张贵成诬陷答辩人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其操纵内幕答辩人将在法庭举证。


     
综上,恳请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实,依法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还答辩人以清白,以维护法律之尊严。


此致


                                                                         
答辩人:王立军

                                                                     一九九九年七月廿八日

http://bjingwanglicheng.blog.sohu.com/204788085.html

 

 

 

造神人怀念王立军
博主按:这是一个造神者刚刚制作的视频。
 
 
 

王立军眼中的中国律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7f51790100yye9.html

 

 

原铁岭市司法局长王海洲诬陷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真相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7f51790100ynr5.html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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