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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同志遊行將於明日11月10日舉行,今年有關同志議題的討論更加熾熱,藝人黃耀明正式「出櫃」,立法會更有首位同志議員陳志全。何秀蘭議員亦在遊行的立法會大會提出的「同志平權」議案:,內容為「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議案辯論近六小時後,又是老劇本「在建制派及功能組別議員反對下,未獲分組點票通過而被否決。」不過這六個小時並不白過,討論可說是豐富,讓我們看清楚社會對同志的恐懼情緒如何在「民意代表」下反映出來,如果單單看成是又是建制派作惡,無疑是相當可惜。

沒有歧視
恐懼的其中一個反應,是對於事實的無視。

何秀蘭發言時表示,同志在社會受到不同的歧視及壓力,不敢將事件公開,但卻因而被描述為「沒有歧視」。她引述她委託港大進行的調查,近四分一人在回答時表示自己有歧視同志。本身為同志陳志全自己作見證,表示自己作為兩岸四地第一位出櫃的同志議員,不是因為自己特別勇敢,而是他收到記者查詢,表示有人告密說他是 gay 的。他不希望終日惶恐,因此坦白承認。他形容反對者為「掩耳盜鈴」,他們害怕進行公眾諮詢,是因為害怕受害者會站出來作證。

功利經濟觀
從議員發言的另一項有趣的觀察,就是無論反對及支持的議員也顧及經濟考量。

支持「同志平權」議案的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到「同志平權」能吸引更多人材到香港工作。至於反對原議案,並提出修訂將「立法保障」及「基本權利」字眼刪去的自由黨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表示,同志歧視問題不嚴重,反而同志的「獨特觸覺」在時裝界工作更加有利。張宇人的發言則較少創意,他擔心性傾向歧視立法之後,僱主是否要給予同等福利予同志僱員的伴侶,未婚員工可能又會要求將福利給予同居的異性伴侶,大幅增加經營成本。

三位議員其實是同一邏輯,問題是「同志平權」後「公眾利益」會否增加。其發言的內容,或多或少反映他們不太把「同志平權」看成是一種權利。

從這種功利觀去看,也反映出同志處境的複雜。在職場上「有用」,對老闆有幫助的同志,可能老闆不會太介意甚至會擁抱其身份。相反假如身處階級中下層,其職位容易被其他人取代的話,擁有同志身份往往會首先成為僱主針對的對象。

大多數人的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回應「同志平權」議案時,表現得十分抗拒。他表示社會意見仍然分歧。民建聯李慧琼認同譚志源的說法,認為在此時開展立法會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身為基督徒的民協馮檢基也對立法表示有包留,不過馮表示已向民協申請豁免,在此議題上不代表民協。他的理據同樣是市民不支持,馮提到他的教會朋友及街坊也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然而,有些事情並不是以投票決定的,例如有關人權的保障,否則結果便是「多數人的暴政」。民主黨劉慧卿便清楚回應,她指「同志平權」在談的是少數人的權利,根本不需要大多數人的同意。

馮檢基又提到,立法過程應該要比社會共識慢,但這明顯是錯誤的,很多時候法律都起著移風易俗及社會教化的功效。

中國傳統、家庭價值
民建聯葉國謙表示香港是中國人的社會,民建聯會堅守中國人價值,其實已是老生常談,不值一駁。葉又表示會對同志會採「包容」態度,盡顯家長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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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鬥爭
在提出「同志平權」議案上,其實有份推動的議員已經相當顧全「社會感受」。陳志全表示這個「同志平權」議案只有一句,內容溫和甚至可以說是保守,為的是希望不予人藉口,只提出最大公因數。即便如此,自由黨的鍾國斌議員修訂硬是要將「公眾諮詢」也劃走,最終全部議案均被一一否決。雖然議案只要求公眾諮詢,但其實大家都清楚最終目標是就性傾向歧視立法,這也是為何反對派落力動員的原因。

即便是成功立法,葉劉淑儀的發言也道出了事實,她為了回應反對者「限制言論自由、逆向歧視」的說法,表示即使通過了性別傾視條例,但適用範圍仍然相當狹窄,法例亦不能改變人的思想及意見自由,她又明言支持議案不代表她及新民黨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意思便是,假如只是立法,而不予以教育、配合、推廣、執法及其他制度的變革,法例只不過是花瓶而已。

路漫漫,成功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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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同志公民 facebook 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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