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有权力的七常委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分别被分配到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内蒙古、北京、天津“选举”为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理论上说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的中国中央政府,也是中共执政的程序合法性的来源。

人大制度本师法苏联,精神上更号称接续了直接选举的巴黎公社,“议行合一”。但苏联解体后,人大的改革也基本被冻结,人大俨然成为共产党专政制度的活化石。

进入新世纪来,公民社会脉动,民间要求政治代表的冲动难以遏制,许多民众投身到基层人大代表的竞选,但纷纷被打压,几乎无一当选。

全国人大层面,代表通过中国特有的三级间接选举制度产生,号称实行 “配额制”,注重“结果平等”,作为个体,全国人大代表往往甚至不如全国政协委员活跃,更不用说与独立参选的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相比。

但从政治观察的角度,全国人大仍有其值得关注的一面。

首先,香港媒体就盘点此次人大名单上,那些名列人大名单,推论出可能出任人大副委员长的高官,以及出现在人大,按常规,侧面证实将离开国务院部长职位的部级高官。

从人大制度变迁展现出的大趋势来看,虽然是政治活化石,目前很难说,人大是否最终能成为中国现代民主代议制度的雏形和载体,但在民意的推动下,或者再加上体制内所谓“健康力量”的努力下,人大制度仍朝着更具程序合法性的方向寸进微调,

最近五年的人大制度,最值得关注的是此次12届人大的“城乡平权”改革,即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简称“城乡平权”、“城乡同权”)。

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虽然一直说不上是竞争性的选举,但从一开始来看,甚至连一人一票,同票等值都做不到,与长期实行城乡隔离的户口制度一般,实行对农村歧视性的代表配额制度。

据《南风窗》的报道,1953年中共建政后,首个《选举法》规定,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其调整为4︰1;2010年,新修改的《选举法》,明确了实行 “城乡同比”的原则。

但最终,全国人大代表的分配改革选择了更具妥协的办法。新的选举办法规定,各个省份应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三部分构成。

所谓“地区基本名额数”占据多大权重,其解释、分配权则留给了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讨论后,制定了对现有分配格局冲击较小的分配方案:将全国人大代表名额(近3000人)中的2/3的名额(2000名)拿出来,按照人口比例数来分配,也即每67万人分配1名全国人大代表。

这也将意味着,河南、山东、四川等农村人口大省的人大代表人数,相较上海、东北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省市将大幅增加。从短期来看,作为政治图章的人大似乎权力有限,但长期来看,这一改革仍将有长远的政治意义。

与西方成熟民主国家不同,中国虽然有人大、政协,但政协并非西方参议院一般,以联邦主体或者州分配名额,只有人大才是真正的立法和权力机关。

因此,在这个人大代表分配制度下,与西方参议院按联邦主体平均分配一般,为了确保“地区平等”,使各个省份无论人口多少,均有一定的人大代表名额数,每个省份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

此外,扣除香港(36名)、澳门(12名)、台湾(13名)、解放军(265名)之后,其余的代表名额,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灵活调配,以确保“人口特少的民族、地区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按这个数字推算,“其他应选名额数”,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调配“选举”的名额,还有五百多人。

由于能完全掌控人大代表的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结构与比例作出具体规定。

比如,全国人大就要求,要确保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2%(360名),同时要保证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一名代表;妇女代表要高于上届(22%),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等等。
由上一届人大的常任委员会,规定下一届民意代表的“构成”,其荒谬和不能自圆其说不问可知。
中共宣传机器往往惯于标榜全国人大的结构的“优化”,声称这是为了保证“实质民主”,“结果公正”。
官方媒体称,十二届人大由于首次实行城乡同比选举,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比例明显上升,401名,占代表总数的13.42%,提高了5.18个百分点,农民工代表人数大幅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8%,降低了6.93个百分点。

据《南风窗》的统计,每个省份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主体主要有三大块:党政领导干部(官员群体)、企业家(国企和民企等)及专业人士(教授、科研人员、医生、法律界、文艺界、金融界人士和运动员等)。

其中,官员群体中,省委书记、省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武警总队长(政委)、各地级市的市长几乎铁定会入选全国人大代表名单,而两位左右的副省长、2~3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前主任)、省内重要城市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发改委主任、省财政厅厅长等也多数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相关领导或人士通常也是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高频”岗位,他们多数具有另一身份—某个民主党派的领导或成员,这是因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多是由执政党与其他党派团体“酝酿”和“推荐”的。

全国人大代表是三级间接选举,也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是由省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候选名单则几乎由官方确定,差额比例长期在低限徘徊(20%上下),几乎说不上什么竞争性,也不允许公开竞选。

因此,所谓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往往成为过场和“荣誉”,例如山西籍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因连续当选第一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未投过反对票,而备受民间舆论非议,此次却仍然高调“当选”,再次连任。

2届人大代表中,还有2名“90后”。年龄最小的代表陈若琳生于1992年12月,她是去年伦敦奥运会的跳水女子10米台冠军。

同样生于1992年的铁飞燕是一名公路收费员,救过落水的修桥工人,铁飞燕是在2月20日,接到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才知道自己已“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时觉得很惊讶”。

从两会的实践来看,由学界、经济界精英推选酝酿产生的全国政协,反而集中了更多有勇气且有能力参政议政的精英人士。

而全国人大,除了官僚云集外,所谓的基层代表,往往都是体制内选择的“标兵模范”人物,虽然私德或许不错,但更多是作为某种政治荣誉,并无真正的参政能力,因此全国人大代表的政论、提案往往并无可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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