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从嘉兴漂浮至黄浦江的数千头死猪,再次证明中国已经形成以邻为壑的生存方式。尽管许多证据已经表明这些猪是嘉兴新丰镇竹林村1至2月间死去的18000余头猪的一部分(《嘉兴日报》3月6日曾有报道),但该村党支部书记陈云华坚决否认。
不管国人愿不愿意反省,这次恶劣的事件足以彰明恶劣的国民性特征之一,即“只要自己过得好,哪在意他人死活”。
互相残害已成中国生存方式
这种以邻为壑的恶性事件,在中国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以在任何领域都找出一大堆来。
先说让中国人很愤怒的有毒食品生产,早就形成了一条“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生产链。从我16年前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指出其危害性以来越演越烈。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又写过一篇“我害人人,人人害我??中国的有毒食品是如何炼成的?”指出无论是食品原料提供者、食品加工者,包括中国有底层情结的人认为道德优越的“神圣底层”──农户、个体生产者在内,都参与了有毒食品的制作。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看起来是发生于生产领域的经济问题,但实质上却是中国政治腐败、经济伦理畸变、环境生态持续恶化中所产生的一株毒果树。它在国家(政府)、市场、生产者三者之间那种很不健康的长期互动中萌芽生长,如今已枝繁叶茂,树大根深,仅仅依靠头痛医头的治理注定无法奏效。这株毒果的消失,有赖于滋养它的土壤改良,这土壤就是中国的民族性。
黄浦江死猪事件是上游地区嘉兴的众多养殖散户不想负担处理死猪的成本,罔顾“邻里”安全将河流当作死猪掩埋场引发的水污染事件。这类以邻为壑的水污染纠纷近年很多, 我在“公地的悲剧”:以邻为壑的“水战争” 一文中已经列举过多种类型,包括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争抢水资源、界河采砂、筑坝拦水等,其中最恶劣的水事纠纷是各地以邻为壑排放污水,严重者甚至引发大规模械斗。只要用“排污,以邻为壑”去搜索,就会发现不少类似事件,如“以邻为壑投毒液──排放多晶硅废料追踪”,讲的是湖北省钟祥市开发区往外偷排四氯化硅;“自家工地要创文明,竟以邻为壑凿墙排污”讲的是江苏南通的事情。珠江三角洲范围内,也经常发生将本地污染源运往外地的事件,三个月前刚发生过顺德污水处理厂将垃圾肥料运往番禺种菜。
互害社会缘何形成?
以邻为壑排污及倾倒有毒垃圾事件全国各地均有发生。以嘉兴为例,历史上一直是鱼米之乡,除美景之外,人文隽雅,乡绅文化深厚,礼乐教化全国有名,在明代已有“江东一大都会”之美誉。明清两代江浙共出进士2000多人,其中嘉兴就有600多人;唐代著名诗人顾况、刘禹锡,中国十大名相之一陆贽,晚清大儒沈曾植,国学大师王国维,文坛巨匠茅盾,新月派诗人徐志摩,漫画家丰子恺和张乐平,物理学家黄昆,数学家陈省身等均为嘉兴人氏。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是在“人人害我,我害人人”这种互害氛围中逐渐堕落的。
据查,2001年11月,嘉兴北部地区3000多农民因苦于吴江县盛泽镇的工业污水之祸害, 曾自发组织民间环保行动,沉船筑坝,拒绝污水入境。此次行动得到嘉兴地方政府支持,被称为民间环保的“零点行动”,2011年,浙江在线还以“环保觉醒,嘉兴民间‘零点行动’十年变迁回望”,盛赞嘉兴民间环保意识的觉醒。但当年为免受邻居之害而发动“零点行动”的嘉兴人,如今却行此恶劣之举,而且还屡屡作案──据《中国青年报》2012年11月3日报道,嘉兴有17人涉嫌用病死的猪肉千余吨加工成香肠等谋利而被判刑。几十年间堕败如此,其间原因,固然应该首推制度,其次还得追问这种互害文化的参与者,即民众自身。
好山好水还得靠好人
根据各国移民署和出入境管理局数据显示,仅2011年中国有近1万人通过投资移民移居海外。移民理由主要有二,一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因为中国社会环境从毒奶粉、教育产业链直至大学毕业后的拼爹,都不利于孩子成长;二是为了健康,国内空气、水、土地都受到严重污染,食品也不安全,人的基本生存要素已经被严重破坏。
但是,投资移民的富人与官二代、富二代却并不喜欢在西方各国居住。投资者大都办了绿卡后仍然生活在国内,“二代”们出了国的也有人选择回国(例如李天一与文强的儿子),据说是因为他们普遍感到在国内“好脏好乱好快活”,在国外“好山好水好无聊”。这两句话看似平常,其实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国内的“好快活”,除了精英们那种在国内前呼后拥的成功感、有关系好办事的如鱼得水感,还包括可以不受法律道德约束的随意感,惹出事端后可以对警察嚷嚷“你知道我是谁”的炫耀感。可以说,中国的“好脏好乱”,就是国人追求“好快活”,即不受法律、道德约束,只要于自己有利、方便就干而造成。
发达国家能够保持“好山好水”,则是这些国家的人民遵守各种法律,他律与自律共同涵育而成。不少中国人到美国之后,对美国考驾照之前的笔试(需要熟记各种交通规则)颇有怨言。曾有人对我说,“我在中国不会开车,找熟人就拿到驾照。美国考驾照非要笔试通过,太不方便了”。我也不怕得罪人,告诉这位熟人,这种方便就是造成中国“马路杀手”多的主要原因。在中国人眼里,逃税、违章驾驶、赖帐(不付帐单)、小偷小摸(包括恶作剧、损坏公物如公共垃圾桶)、生产有害食品、贿赂教师希望拿个好分数等都是“小事”,但在美国都不是小事,一旦被发现,后果会超出国人想象的严重程度。无论如何,不要抱着“可能不会被发现”、“这是可以原谅的小事”的心思去做这类事情__如果中国人移民国外,因为这些自律而感到无聊,就注定不能成为真正的文明人。
中国政府仍然在自欺欺人地标榜自己是对人民负责的好政府,有底层情结的人也继续在坚持“底层神圣论”。但十几亿人可以在政府的欺骗与这种自欺中继续生存下去吗?无论如何,一个国家要保持“好山好水”,首先要依靠一个诚实的政府严格依法管理,二是依靠居住者道德自律。我敢断言,这次处理“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如果最高当局再以照顾两地关系、法不责众等为由稀里糊涂地了结,这类以邻为壑的恶行将会以更恶劣的形式出现,中国人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自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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