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女儿觉得性开放对她是一件开心的事,为什么她不能自主地处理自己的身体?她只要采取充份的安全措施,不会择友不善被人欺侮,那么她就去追求自己的快乐好了,与我何干?”
有的评论有点刻毒,问我是不是希望我的女儿也性开放。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是啊,女儿要是性开放,我能拿她怎么样?
认真想一下,我只好承认,我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对付她。
女儿在温哥华读中学时,因为衣着暴露,时常要和她母亲吵架。那几年我回香港工作,她们不时在电话里各自向我投诉。我太太是古板人,看到她上学穿吊带背心就受不了,但有一次她苦笑说,女儿离家时穿得很密实,但把车子开出车库外,就把外套脱下来了,里头穿的还是吊带背心。我说是啊,你能拿她怎么样?不如“悭番啖气暖肚”(意思是省回一点气力暖肚子)。
有一次我和女儿开玩笑,说你再不听话,我以后不供你读书。她想都不想就顶回来,说:你敢不供我,我告得你裤子都掉下来。在加拿大,父母亲有法律责任要供孩子读书,女儿老早就懂得自己的权利,也懂得如何为自己做主。
她在香港电视台新闻部工作时,几乎每晚都与同事吃消夜泡酒吧,搞到三更半夜才回家睡觉,那时我们也从没有问她,到哪里去了,做了什么,是不是和男朋友乱搞,我们只是劝她早一点回家,要保证睡眠,注意安全。
在香港十八岁就算成年了,可以看三级片,至于交男朋友,十岁都没问题,与未成年少女性交是犯罪,但与成年女性发生关系,只要双方同意,属于个人自由的一部份,而且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没有数量之限。假设我们知道她滥交,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出门,那要干犯禁锢他人的罪名,把她打一顿,身上落下伤痕,她也会把我们告将官里去。
对我们这一代来说,性滥交自然不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但新加坡前几年有一个女子,宣称与数以百计的男人上床,准备打破纪录云云。最近又有一个女子作此壮举,甚至还得到丈夫的支持。“世风日下”,你有什么办法?她们走得太远了,而我们也别回到文革年代去吧。
如果我女儿觉得性开放对她是一件开心的事,为什么她不能自主地处理自己的身体?她只要采取充份的安全措施,不会择友不善被人欺侮,那么她就去追求自己的快乐好了,与我何干?万一她因为性开放而受人欺侮或惹上爱滋,那也是她自己需要付的代价。她是成年人,在没有性开放之前,应该懂得这件事的轻重,准备接受最坏结果。
在大陆谈性开放,似乎还有禁忌,但多少性罪恶披着道德的面具在进行着。最近天下闻名的衣俊卿,还是中央编译局的局长,还是大教授、部级干部呢!那些被揭露出来的贪官,无一不有玩弄女性的罪行,前深圳市长许宗衡还说:当官的不搞钱不玩女人,当官来做什么?说到底,真正需要谴责的,不是性开放,而是以金钱和权势来玩弄女性,对于玩弄者与被玩弄者,都不是意识上的性开放,因为真正的性开放,是不附带任何钱权因素在内的。
我时常想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我家乡那个古板的小镇上,男女青年谈恋爱都是不许可的,说是“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我们学校文艺宣传队里,有一男一女偷食禁果,当下被开除出校,一生的日子都毁了。当年我和太太谈恋爱(我都二十六七岁了),小镇上没地方好去,有一个晚上走到母校的操场上去晒月光,操场上有一群孩子在玩,发现一男一女躲在昏暗角落里,就围上来起哄。谈恋爱要被小孩子“围观”,令我们大窘,最后只好落荒而逃。这群孩子跟在我们身后又叫又笑,简直当我们干了什么下流勾当。第二天,几乎大半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我庆幸这样的日子也一去不回头了,现在的年轻人,可以堂而皇之地拍拖,只要他们愿意,也可以偷尝婚前性行为的禁果。至于要不要性开放,开放到什么地步,那全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他们有权作这种选择,谁也奈何不了他们,父母奈何不了,政府也奈何不了。
(本文首发于腾讯“大家”)
(颜纯钩,笔名慕翼、斯人,作家、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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