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共事件都能对制度的修补完善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包括H7N9禽流感在内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患者的医治费用如何承担,需要一个更为细化更有操作性的规范,这正是此次禽流感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提醒。
很多公共事件都能对制度的修补完善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包括H7N9禽流感在内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患者的医治费用如何承担,需要一个更为细化更有操作性的规范,这正是此次禽流感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提醒。
“南京确诊的首例患者患病以来已陆续花费10万元,打算卖房凑钱,因地址被曝光而作罢。另一名病危的安徽患者也已花光积蓄一筹莫展。”4月5日,“禽流感来了,谁为患者埋单?”的讨论异常热烈,有媒体吁免费治疗H7N9禽流感患者。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教授林江表示,用公共财政资金为H7N9禽流感患者买单需要前提: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一旦出现了人到人的传染,患者除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受损,还会对公众产生影响,传染其他人。”他认为,目前禽流感患者治疗费由政府财政买单,时机不太成熟。
H7N9禽流感来袭引发很大关注。目前患者人数虽然不多,但此事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冲击不可小视。由于是新型病毒,医治和预防都没有完全可靠的办法,这使得医治费用和病情的扩散变得很难预测,此时,财政该不该介入医疗费用的承担,的确值得探讨。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62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在实际执行中,像肺结核等一些传染病,国家已实行了免费医疗。原因在于这类病有很强的传染性,对公共卫生安全威胁很大。换句话说,公共财政提供免费医疗的前提是,一种病情已威胁到了公共安全,财政只为公共安全提供保障,而不为个人的病情提供资助。这也是专家所谓“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才能提供免费医疗的原因。
虽然专家说法有理有据,但H7N9禽流感的确有它的特殊性。首先它是突发的新品种,属于突发事件,让个人单独承受一个突发公共事件的成本,不仅负担太过沉重,而且也不够人道。在现有法律中,也可找到相关依据。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43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根据这一条,突发卫生事件的医治,政府财政应当负担,但负担多少,是全部买单,还是按比例买单,却没完全明确。所以,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公共财政的介入显然不可免。
其次,这一突发事件引起了一连串的外部影响。比如上海关闭了禽类市场,政府部门和医疗单位都会介入检测试剂的运用、疫苗的研制;很多制药企业的股价飙升,因为会涉及疫苗和药物的研制和市场化。这些外部影响显然已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投入根本不可能。这些投入是否部分用于减免费治疗,显然值得讨论。就像钟南山建议的,面对H7N9疫情这样的紧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应该设立渠道,提供紧急资金、医疗救助。
很多公共事件都能对制度的修补完善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对包括H7N9禽流感在内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患者的医治费用如何承担,需要一个更为细化更有操作性的规范,这正是此次禽流感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提醒。
(李迎春:《成都商报》记者。来源:《成都商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