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带来了一些制度变迁和观念变化,但民众在维权、参政议政、对政府的监督方面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者说,改革距离今日民众的预期还有一定距离。
中国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中,从未有一起公共事件像10年前的SARS一样引发如此大规模公开的反思与制度检讨。SARS让一个观念深入人心,就是政府必须给予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为人民服务。
“S—,A—,R—,S—,”韩国导演终于逐个字母拼出了那个缩写,也拼出了他的担忧。此前,翻译未到,我们交流不畅,他用手比划着,不知怎么表达那个词。事后想来,从一开始见面,得知我们来自中国广东后,他就对我们疑窦丛生了。
翻译到了,我们告诉导演,SARS在两年前就已经烟消云散,中国的所有城市,也早已从世界卫生组织的疫区名单中除名。
这位韩国著名青年导演仍用将信将疑的目光看着我们,正在这时,一位同事不合时宜地咳嗽了一声,导演起身中止了谈话,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大风吹进来。接下来,我们的采访,就伴随着嗖嗖的凉风与百页窗帘及窗框持续的碰撞声。
这是2005年春天,首尔闹市区一座写字楼。在我十多年的记者生涯中,这次采访是记忆最为深刻的几次之一,尽管,无论是采访对象的知名度,还是后来稿件的影响力,在我的职业经历中都不值特书,采访本身,看起来也例行公事般地波澜不惊。
一个警惕的眼神与一次看似不经意的开窗举动已经足够。人生第一次,我感到祖国的形象与我个人建立了具体联系。
直说吧,受人歧视的感觉。
毫无疑问,在外国人眼中,中国是疫区,是SARS起源地,所有中国人,都是潜在的致命病毒的携带者。
不出国,很难真实感受到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的形象。
2005年距SARS肆虐已过去两年,在中国每年层出不穷的事件与话题中,SARS也早已不是国人谈论的热点。但是,他国人却没有忘记“中国的SARS”。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一书中指出,对疾病的想象与对异邦的想象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它或许就隐藏在有关邪恶的概念中,即不合时宜地把邪恶与非我、异族、落后等同起来。人们通常认为,污染者总是邪恶的。
桑塔格指出了人性的一个弱点,疾病本身是一种客观事实,它没有正义邪恶之分,而人们对待疾病、对待患者的态度却有这个区分。这一点,非但韩国人,中国人、所有人都可能有这个弱点。
反观中国自身,多大程度上因为自身的原因予人口实?
2002年底,SARS降临南中国像是一次天灾,而接下来相关的政府部门及其他方面应对的态度更像是一场人祸,对真相的遮蔽、隐瞒和怠于应对,直接造成了2003年春天疫魔的大面积肆虐,引发了一场罕见的全国性危机,直至危及全球。
如果一开始就有一个正常的应对机制,如果一开始就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最根本的,如果权力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的认识能深植于各级政府理念之中,SARS所造成的威胁本来会小得多。
今年是SARS危机的第10年。10年来,有无数对灾难的反思。
回顾当年的媒体报道,情景历历在目。2003年2月上旬,广州疫情已经危急,却未见任何来自官方的信息。2月10日,广州各媒体还接到三道紧急通知,被要求严格遵守新闻纪律,不得擅自对“非典型肺炎”进行报道。又过了一天,2月11日,在疫情已出现近三个月后,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才首次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已有感染“非典型肺炎”患者305例,死亡5例。并且,按照当时的说法,疫情已经得到控制。
在社会和公众茫然不觉的情况下,SARS开始从广东走向全国、走向世界。3月中旬,北京召开“两会”期间,疫魔已悄然进驻。
在官方信息不畅的情形下,流言已遍布北京的大街小巷。事实上,整个中国的SARS疫情已日趋严重,但4月3日,医生出身的卫生部长张文康仍声称中国是“安全的”,“发病人数明显减少,治愈人数显著增加”。
在SARS阴影笼罩的春天里,官方声音是:“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世卫组织却在4月11日再次将北京定为疫区。
4月20日,中国政府对SARS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弯。代替张文康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公布:“截至4月18日,全国累计报告非典病例1807例,其中,北京339例……”而仅仅在5天前,官方披露的北京SARS确诊病例只有37例。
高强承认:“由于有关部门信息统计、监测报告、追踪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疫情统计存在较大疏漏,没有做到准确地上报疫情数字。”
随后,卫生部长张文康解职,北京市长孟学农解职。
当时,各方面法律与制度都不完善,当年的“众志成城抗击非典”更像是一场全面动员的运动。
正是SARS带来的这场运动,孕育和催生了日后中国诸多影响深远的法规与制度。
SARS危机首先暴露的,是中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严重滞后。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尽快建立健全在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共识。
在SARS爆发后的几个月里,广州市率先出台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及至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民的知情权第一次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曾向媒体表示,《条例》实施带来的首要的、巨大的挑战是我国目前非常粗放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相当落后,按照这种管理方式,我国的政府机关可能会对前来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说,我没有什么信息可以公开。目前政府机关亟须做的就是进行翻箱倒柜式的清理工作,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是个技术活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这项工作。”
周汉华坦言:“尽管目前已经有了国家法规,但距离真正的阳光政府,还有比较远的距离。”
两名部级官员的免职在国内政界堪称引发了一场地震,新一届政府掀起的问责风暴由此开端,后面仅在SARS期间被问责的官员就达上百人。
在中国问责制的发展历程中,SARS之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这一年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短时间内就同一问题连续地、大范围地追究官员责任。“问责风暴”的启动,被认为是中国战胜SARS危机的转折点。
2004年春,《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紧急颁布,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
进入2008年,深圳市龙岗区舞厅火灾、“三鹿奶粉”事件、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等一系列标志性事件,让这一年成为“干部问责年”。有学者指出,对失职官员问责如此集中、如此猛烈,达到了2003年以来官员问责的最高峰。
到2009年,问责制度化的特征更加明显。江苏、甘肃、河北、重庆、四川等地,相继针对“庸官”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会作为出台了问责规定。直至6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干部问责制度化达到了“高峰”。
除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官员问责制度,以SARS事件为契机,近十年来,中国还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医疗防疫体系、新闻发言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制度法规。
“从这个角度来说,SARS提醒了我们。”学者李培林曾对媒体说,经济增长是有底线的,如果经济增长总是一枝独秀,不能与环境、医疗保障、就业等其他相关因素协调发展,一旦底线被突破,迟早有一天人们会受到来自这些因素缺失的惩罚。
可以说,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多年中,从未有一起公共事件像SARS一样引发如此大规模的反思与制度检讨。SARS还让一个观念深入人心,就是政府必须给予强有力的监督,才能为人民服务。
2003年的“五四”纪念日前,学者资中筠曾撰文说,这次“非典”的突然袭击,我国有关当局从一开始到后来态度的转变过程与“五四”的两大主题——科学与民主——有密切关联:
首先是科学:当然医学是科学,但这里科学的含义首先是一种精神,一种价值取向,而不仅仅指科学知识或技术水平。科学精神就是在承认事实的基础上追求真理。把“真实”放在一切其他的考虑之上,例如政治影响、“国家形象”、领导“面子”、部门利益、经济收入、个人仕途等等。在我国,“真实”常常要服从于上述种种考虑,特别是所谓“政治影响”。这是长期以来的政治生活培养出来的一种思维方式,从基层到各级官员都习以为常,几乎成为本能。一发生天灾人祸,首先考虑对外“口径”如何掌握,而不是穷追真相。
关于民主,基本要素之一就是“知情的公众(informed public)”。美国开国领袖之一杰弗逊有一句名言:“在一个文明国家,若指望在无知中得到自由,过去从未有过,将来也决办不到”。愚民政策显然与民主不相容。特别是在一个需要每一个公民自觉地与政府合作的疫病危机中,把公众蒙在鼓里,如何行得通?这一态度既不科学也不民主,已经造成了惨痛的后果,而且事与愿违,国家形象、政治影响、政府的可信度恰好因此受到严重损害;在政府开始说真话之后,群众却自动把疫情夸大几倍,造成谣言满天飞。中国老百姓的心理,对于坏事总是宁肯信小道而不愿信政府公开发表的消息。这是一种“狼来了”的心理状态,追根溯源,怪不得老百姓。惟一的治疗之道,只有坚持不懈地说真话,假以时日,必见成效。
SARS后的10年,中国经济依旧快速成长。与此同时,根源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诸多问题日益显露,如贫富分化,官员贪腐,公权对私权的粗暴干涉,住房、医疗、教育等诸多民生问题……另一方面,互联网特别是社交网络、自媒体迅猛发展,与维权运动、公民运动互相支持,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公民教育、环境保护、市民自治、基层民主方面功莫大焉,中国社会的人心所向、对公权的警惕、对何谓正常规范社会的认识,已大不同于10年之前。
SARS带来了一些制度变迁和观念变化,但民众在维权、参政议政、对政府的监督方面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或者说,改革距离今日民众的预期还有一定距离。
(实习记者曾宪胤对本文亦有贡献)
(黄广明,《南方人物周刊》主笔。文章来源:《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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