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不同,个人主义主张个人的完全自由,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能维护好一己的权益,世界终将因此而改善,而利己主义则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两者截然不同。”

拜读了连岳先生《十年才入自由主义的门》之后,放下原本打算写作的题材,一些想法不吐不快。

至今未见过连岳先生,但网上交游起于2007年的厦门反PX“散步”,当时连岳先生是以文字发动反对的反对主力之一,我是一个见新闻之猎而心喜的台湾记者,后来厦门反PX以喜剧收场,我因此事而对连岳先生产生好奇,看了连岳先生更多的文章,所以自认还有一些发言权。

连岳先生在文章中开首就说:“当我变成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以后,才感觉到了平静”。接续,在批判“集体主义”之余,连岳先生又说,“觉得自己有‘为他人说话’的义务”是另一种新的集体主义。并说:“直到2012年才意识到”。

我想,连岳先生可能自己没发现,我在连岳先生写于2008年的一篇文章《等爸爸死掉》之中,就已经发现了端倪。任何社会都有“问题”,处于剧烈转型期的大陆尤然,面对这许多的问题,包含体制设计的不合理、社会人心的偏见等,如果我理解得不错,连岳先生认为,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只是一种梦想,从来不可能实现。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等爸爸死掉,等偏见和爸爸一起死掉,这就是出路”。

从厦门反PX到《等爸爸死掉》,再到批评另一种新的集体主义,而后说“才感觉到了平静”,这中间有一条清晰的脉络,就是彻底放掉了“社会责任”,甚至认为这种“社会责任”是一种应该批判的集体主义,而后个人得以完完全全地归向自由,并得到平静。

揣度连岳先生得到自由、平静之后的处世之道,应该是以个人为圆心,划出一个半径并不大的圆(包含连岳先生所居的厦门),往后除了个人、家人之外,只针对这个圆内的公共事务发言、使力。我认为,这是一种“个人主义”,而不是连岳先生所称的“自由主义”。

首先必须阐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不同,个人主义主张个人的完全自由,认为如果每个人都能维护好一己的权益,世界终将因此而改善,而利己主义则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两者截然不同。其次,个人主义的相对者是集体主义,“国家先得自由,而后个人得自由”是集体主义的标准论述方式。

个人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基础,但却不是自由主义。就我的理解,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型态、一种价值、一种追求,追求一个更为合理的社会及政治制度。这里面,其它且不论,重点是“合理”。

以台湾为例,国民政府“转进”来台之后,一大群从大陆各省选出的国民大会代表,因为维系国民党仍统治全中国的“法统”而长期在位,这些人与台湾的民意根本毫不相干,台湾民众天天看着这些老迈的民意代表,在看护的扶持下、拄着拐杖参加代表他们的会议,情何以堪?依据连岳先生“等爸爸死掉”的推论,这些人会死,体制就会改变。但我相信,不会,如果当年的“法统”概念不变,换了汤、药仍在。

以大陆为例,一个遭遇地方政府不当作为的受害人,选择上访,而后反而被告、被劳教,甚至被送进精神病院。以个人对抗政府公权,哪个个人以一己之力能呼唤求得正义?大陆类似的例子太多了,就不多说。以“等爸爸死掉”的推论,那些施害者总会死掉,他们建立的制度也会死掉。但这中间,得有几代的人受害,继续处于不正义、不合理之中?

“等爸爸死掉”者可能认为,问题是“时间”,等久了,终会等到。但我以为,问题可能在“无力感”,“等爸爸死掉”只是一种遁逃。当社会问题实在太多,要纠偏的思想实在太多,而旧势力又太过强大时,积极的反对者经常沦为另一种受害者,消极的反对者,则经常处于一种“何时该出手”、“我能做些什么”的焦虑中。

我是一个经常处于焦虑中的消极反对者,我不想只是一个“搭便车”者,不想一生都搭着众多义勇之士流血、流汗创建的便车,但我也不想因为太过义勇而牺牲了自己及家人、朋友。曾有一个大陆来台学生,在认真看过台湾社会与大陆社会的合理性对比之后,问我:“怎么办?”我当时答:“做你能做的。”是的,“做你能做的”就是我的答案,藉此,虽然没得到完全的平静,但相对平静。

(朱建陵,台湾记者,关注大陆社会及政治议题。文章首发自腾讯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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