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华盛顿为自己积累了雄厚的政治资本,但他没有依此作为寻求连任的政治砝码,反而坚决拒绝连任,给美国后来总统任期制的实行创立了一个良好开端。之所以拒绝第二次连任,可能首先在于他对美国新制度的高度信任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深恶痛绝。
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位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位杰出领袖。1789年,华盛顿当选为制宪会议主席,随即被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1792年连任。1796年任期届满之际,美国朝野绝大多数人士要求华盛顿再次竞选连任总统,但华盛顿予以拒绝。
在当时美国形势之下,华盛顿要竞选连任是完全可以如愿的。华盛顿杰出的政治才干和廉洁自律的个人品行得到了当时多数政治家和公众的热情推崇。在1861至1865年的南北战争之前,美国的政治统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在华盛顿任总统前夕情形尤为急迫。“各州遍地是易燃之干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是他对当时形势的描述。但华盛顿通过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灵活务实的政治策略,成功地为美国制定了一部宪法,为“建立一个牢不可破的联邦”奠定了基础。他在首任总统的就职演说中庄严宣布“我必须拒绝对我不相适应的任何所有个人津贴,”并在任职期间身体力行,为美国后来的政治家树立了一个克己奉公的典范。尽管华盛顿为自己积累了这样雄厚的政治资本,但他没有依此作为寻求连任的政治砝码,反而坚决拒绝连任,给美国后来总统任期制的实行创立了一个良好开端。此后,除富兰克林. 罗斯福在特殊情况下连任13年总统之外,其他任何总统的任期没有超过两届。
华盛顿拒绝第二次连任,可能首先在于他对美国新制度的高度信任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深恶痛绝。美国新制度的精髓体现在美国的宪法之中。他曾说,美国的“宪法并非完美无缺,但如果考虑到组成制宪会议的形形色色的成分以及要予以照顾的各种各样的利益,这部宪法中带根本性的缺点是如此之少,实非始料所及。”他在就职演说中赞扬这部“伟大的宪法”,说它规定了政治家的权限和应该努力的目标,并特别把宪法所体现的“永恒的秩序和权利法则”与他所信仰的上帝联系在一起,借以表达他对宪法精神的坚定信念。如果说华盛顿的潜意识里还有些许个人英雄主义的话,在他对宪法精神的坚定信念之下,这种个人英雄主义又怎么能左右他的个人行动呢?事实上,华盛顿是常常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他还是在首任就职演说中说,总统一职“使我焦虑不安……我曾选择了退隐,我满怀奢望,矢志不移,决心依此作为我暮年的归宿……因为岁月催人渐老,身体常感不适。另一方面,国家召唤我担负的责任如此重大而艰巨,足以使国内最有才智的人度德量力;而我天资愚钝,又没有民政管理的经验,应该倍觉自己的能力不足,因此必然感到难以担此重任。”事实证明,华盛顿讲的是心里话。
华盛顿的选择一定与其人生信念有关。我以为,这种信念便是崇尚理性主义。欧美的理性主义信念是由几个方面构成的一个信仰体系。第一,相信理性原则是一种凌驾于个人价值观之上的存在,一切个人英雄主义行为必须服从于理性原则;第二,理性原则的普遍性表现为一切个人都有可能按照理性原则行事,理性行动并不是少数人的专利;第三,理性原则的普遍性可以表现为自由平等民主的宪法精神(尽管它是逐步成熟的),一切立法要符合这种宪法精神;第四,理性原则的实施离不开政治家和全体公民的某种敬畏之心,并且,这种敬畏之心常常与宗教信仰相结合。西方的理性主义传统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大约在15世纪以后又逐步开始发扬光大。华盛顿不是学者出身,也当然不会有很深的理性主义哲学学养。但是,在长期的政治斗争中,华盛顿选择了拥有理性主义信念的学者朋友,这些朋友也选择了华盛顿,这种选择意味着华盛顿与他们达成了基本的政治信仰共识。欧美的理性主义传统当然有其现实历史根据,但探讨这种根据已经超出了本文打算讨论的范围。
如果把反对政治激进立场,特别是反对以革命为幌子的群众运动,看作政治上的保守主义,那么,保守主义政治便似乎是理性主义原则的必然结果。华盛顿便具有保守主义特点。美籍评论家房龙曾说,华盛顿“从未沉醉于我们现在可以称之为有独到见解的、创造性的思想。他天生是位保守分子,极不信任那些向他兜售法国大革命的聪明伶俐的年轻人。事实上,如果他能随意行事,他会把所有激进分子送回到他们原来的住地。”说实话,如果华盛顿不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而是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者,并不停地高唱革命高调;再如果他的同僚也和他一样,也不知美国今天会是什么样子。华盛顿的保守主义的确让当时的“革命者”恼火,我记得读过潘恩的诗句,骂华盛顿是一块冥顽不化的石头。好在是历史也在选择政治家,而不单单是政治家影响历史,否则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就该是潘恩了。
政治领袖选择个人英雄主义也有其信仰基础,我以为,这种基础便是“性善论”的人生价值观。“性善论”是一个悖论:“性善论”把人生的终极追求看作“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在资源有限的社会里,彻底的利他主义便是牺牲自己的生命,把有限的资源让渡给他人;谁不肯这样做,便是以为自己的生命价值重于他人生命的价值,自己赋有普度众生的崇高使命;这里所暗含的前提是,他人不是善的,只有自己是善的。这种人生信仰是非常可怕的。在政治实践中,以个人英雄主义立命的政治领袖常常试图“改造”人,如果改造的目标不尽其意,往往心起杀机并可能付诸实施。所以,政治上的个人英雄主义与法西斯主义只有一步之遥。我因此相信欧洲人的一句谚语:通往地狱的道路是由善良的愿望铺成的。问题不止于此,个人英雄主义必然给政治领袖带来个人悲剧;历史上,想“改造”人的领袖没有一个落得好名声。一旦“改造”人的做法被一个政治领袖变成一种国家制度,必将给这个政治领袖的继任者带来麻烦。曾有资料说,原苏联有几位领导人就是因为在任期间劳累过度而早逝的。
行文至此,笔者心怀伤感,也心怀希望。尽管我从不相信什么中国人的“劣根性”,也不相信多数人关于儒家学说的成败之论,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理性主义原则基本上是近代欧美国家的传统。东方人过于注重“性善论”为基础的价值观了,这给她的领袖和人民都引起了过多的灾难。当然这一切都有历史现实的原因。如今,东方人已经艰难地开始步入工业社会,工业社会的技术规律在强制人们思考和接受社会规律,政治家也开始变得务实了,也许我们的希望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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