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主的退化
张鸣
东莞地区查处商业贿赂,有大量村干部涉及。村干部的缺乏监督问题,再一次被提上议程。怎么监督呢,有人说,上级政府要管,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审计。当今之世,哪一级干部不需要监督呢?村干部需要上级监督,那么乡镇呢,县市呢?一级一级靠上级,最后靠到中央,中央那几个人还不累死?
其实,中国是有村民自治的,也就是说,中国至少在村这一层面上,实行了民主。实行民主的本意,就是落实村民对村委会的监督,所以,村民选举的另一面,就是村务公开。这些年为了推行村民自治,各地发明了好些好办法,尽可能使村务公开,账目公开,比如两委合一,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等,甚至连村里的公章,也变成了五牙或者四牙的,好几个人共同掌握,防止权力集中,营私舞弊。
但是,村民选举推行这么些年了,村务公开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有的居然连一个监督都实现不了了。村干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顶多拉上村民小组长,一小群人一起胡作非为。前阶段披露出来的一个村干部公款旅游事件,动辄几十万。再早,广东的乌坎事件,实际上也是因为村委会擅自卖地,激起了民愤。
毋庸讳言,这些年来,好像村民自治已经成为过去式,早就没有人提了。比较有油水的发达地区农村,县市和乡镇两级政府,先后把手伸到村里,以加强管理为由,实际上把村委会和党支部变成了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有的直截了当地将村民选举废掉,有的则将之化为形式,走过场了事。而城市化过程的加剧,大量青壮年进城,使得村民对此的反抗,变得非常微弱。因此,走到今天,村民自治,在很多地方,已经走样了。正因为如此,原本具有直接民主形式的农村,才会变得弊端丛生,村干部贪腐腐化问题,愈演愈烈。
当然,在城市化如此迅猛的今天,如何加强村民民主,加强村务监督,的确是一个难题。但是,应对这个难题,绝不能靠上面。上面加强监管,就等于承认了村民自治退化的现实,把残存的村级民主彻底废掉。我们要明白,反腐监督,是要下面,靠民众的力量,而不能指望上级。如果指望上级能行,中国的反腐大业早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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