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 24日的黑龙江伊春空难,造成机上44名人员死亡。11月28日,当年失事航班的机长齐全军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一案,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 是中国首例飞行员被指控犯有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案件。由于此案的特殊性并在中国内地首开先河,同时,在国际民航界也尚属首例,因此,国际民航组织当天也派员 旁听了庭审。

据《京华时报》今天(11月30日)的报道,在庭审中,检方建议对齐全军给予4至6年的量刑。但辩护律师张起淮则认为,从该案客观实际 情况、以及齐全军的认罪态度来看,3年以下的缓刑比较合适,如果超过这个则有点重了。与此同时,部分幸存者对于只对当班机长追究刑责表示不满,认为一场由 诸多因素所导致的空难,却只让最终执行飞行任务的技术人员独自来承担责任,有失公平。

幸存者陈女士说,“我觉得齐全军是一个替罪羊,有很多相关责任人都未受到处理,这不是很公平。”“齐全军是责任人,但是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受害 者”。幸存者米女士也表示,空难发生时,她也以为只是机长一个人的原因,但在庭上听完调查报告后,了解到空难是“多因一果”,有非常多的疑点。但出事后, 相关的航空公司和机场都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要真相,要一个公平的审判,彻查都有哪些环节导致了最后的事故,而不仅仅是一个替罪羊”。

谈到伊春空难的追责,有分析人士认为,考虑到机长齐全军操作中的失误,追究其刑责是应该的。但同时也应以此为契机,重新审视这次空难中暴露出来,却 迟迟未能解决的一系列问题。《京华时报》作者舒天烈的文章说 ,比如,早在国务院安监总局去年6月发布的调查报告中,就已指出,根据伊春林都机场的地形、地貌、气象等综合因素,根本就不适合建机场。然而当前的情况却 是,各地修机场的大干快上之风,仍屡禁不止。

“机场热”,不仅是能否赢利的问题,更是管理水平如何随着机场数量同步提高的问题,否则,怎能避免悲剧再次重演?再比如,伊春空难之后,河南航空便 匆忙恢复鲲鹏航空的旧名,招致不少非议。很多人质疑该航空公司未能整改问题,反而匆匆改名以便“维护地方形象”。今年11月初,民航局网站又挂出“拟批准 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建”的公示。业内人士指出,地方航企正掀起又一轮圈地大战。

正如国务院调查报告中所称的,“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深圳航空对河南航空投入不足、管理不力,有关民航管理机构监管不到位,分别负有间接责任”。 可以说,伊春空难背后,不仅是一个飞行员失责的问题,更是整个中国航空业发展的问题。一起严重事故,必然折射出整个业界体制和管理机制上的诸多问题。

另据北青网29号的报道,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齐全军认为自己无罪,律师也为其做罪轻辩护。尽管国务院成立的联合调查组此前对伊春空难发布的调查报 告认为,齐全军作为事故当班机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应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齐全军的辩护律师张起淮昨日在庭审中则辩称,该事故 报告的部分内容和证据不成立。

张起淮称,空难是多因一果,他调查到的“因素”之多达到28个,包括伊春地区的地形、气候等不具备建设机场的条件;机场设备简陋;伊春林都机场未经 依法严格验收,远未达到开放条件等。此外,针对检方指控被告违反航空公司关于飞行操作的规章制度,张起淮表示,齐全军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并非出于为自 己考虑。

律师在此前会见齐全军时得知,事发前飞机上有要客,包括部委领导带队的工作组,伊春市的领导也等候在机场迎接。地面上的管制人员虽然提醒天气条件, 但并没有让飞机飞走,齐全军也认为地面上的人是希望飞机能降落的,这也是其采取强硬着陆的原因之一。张起淮称,事故因素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公司,责任肯定 不止机长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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