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总量动态表”中可以看到,临夏回族自治州1959年总人口为89.48万人,至1961年降低至84.33万人;从“人口死亡率”表中可以看到,1960年的死亡率高达55.08‰,为其他年份的数倍至十几倍。两方面的数据证明,当年临夏回族自治州发生了严重的非正常死亡。(图表采自:《临夏回族自治州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97、198页)
林强《天灾乎?人祸乎?——福建“大跃进”运动再认识》(《福建党史月刊》2001年第1期)一文部分内容。
1982年人口塔图
孙经先先生在《马克思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上发表了《关于我国20世纪60年代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的长文,又发表了《人口统计学中的虚拟人口理论及其应用》,声称“用科学分析”和“严密的数学方法”。论证出“饿死三千万是谣言”。我于2012年写了《脱离实际必然走向谬误——就大饥荒年代的人口问题与孙经先商榷》,也采用他那种“严密的数学方法”,按他所设定的条件,否定了他的结论。最近,他又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连续发表文章,不仅说“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三千万人”是重大谣言,还说“《墓碑》大量使用了伪造的、被篡改的和极为荒谬的数据”。本着对历史真相负责的态度,我再次回应。
对孙经先各项指责的回答
孙经先说:“我们反复阅读了《墓碑》,并对该书提供的每一个重要的‘饿死人数’都逐一进行了查证和分析。”注1《墓碑》长达90万字,写到死亡人数的地方有上千处,他们“反复阅读”,对“每一个”重要之点“逐一查证”,可见工作量之大,投入之多。“我们”当然不是孙经先一个人。他们“反复阅读”、“逐一查证”的“成果”是:“发现绝大多数关键性的‘饿死人数’数据都是虚假的”,“《墓碑》大量使用了伪造的、被篡改的极为荒谬的数据”。为了证明这个结论,他从《墓碑》全书的上千个数据中找出了十个证据。且不说这十个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上千个数据“都是虚假的”,仅就这十个证据而言,孙先生也未必站得住脚。下边,我先引用孙先生这十条证据的原文,然后逐一回答。
一、《墓碑》说:“常熟县本应‘常熟’,却饿死了11000多人”,并注明数据出处是《常熟市志》,经查证《常熟市志》没有这一记载。
这是《墓碑》第10版第390页的内容。《常熟市志》1990年版,第1029-1030页有各年人口数据的记载。《墓碑》391页已写明:“据《常熟市志》1030页数据计算,三年非正常死亡11000人。”孙先生是教数学的,根据《常熟市志》提供的数据,做四则运算即可得出非正常死亡数。数据已经摆在那里,具体的计算方法也不妨讨论,怎能断言无此记载?
二、《墓碑》说:“《溧水县志》记载,溧水县近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经查证,《溧水县志》没有这一记载。
这是《墓碑》第10版第390页的内容。《溧水县志》有这个县1949-1985年的人口变动统计数据。我在《墓碑》中已经指出,“据《溧水县志》1990年版第94页数据推算,三年间有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孙经先们在“反复阅读”“逐一查证”中或许又没有查到,或者查到了不肯推算。如果孙先生愿意再次查证,建议多翻两页,在《墓碑》第10版第393页上,还引用了江苏省委、镇江地委溧水工作组1960年10月19日的调查报告,这个报告指出了溧水县饿死人的严重情况,可以作为13000多人非正常死亡的佐证。
三、《墓碑》说:“《高邮县志》称,高邮县饿死的37000多人中,17000多是儿童。”经查证,《高邮县志》没有这些记载。
这是《墓碑》第10版第391页的内容。《高邮县志》1990年版第161、160、162页有这个县历年的人口数据,用这些数据可以算出1959、1960、1961年三年死亡6.28万人,其中3.78万人为非正常死亡。《高邮县志》第162页说:“1959年至1961年,死亡人口中72.5%为成年人,27.5%为儿童”,即1.727万是儿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墓碑》第10版第391页至392页,引用江苏省档案馆保存的调查报告,介绍了比上述三个例子更为严重的死亡数字有十多处,孙先生却没有“逐一查证”,或者查证之后不肯“举证”。孙先生举证当然可以十里挑一或百里挑一,但是,即使真挑出了错误,也不能断言“《墓碑》绝大多数关键性的‘饿死人数’数据都是虚假的”,那叫以偏概全。
四、《墓碑》说:贵州省江口县“饿死了近一半人口”。经查证,《江口县志》记载的该县1959-1961年三年合计死亡5105人,占全县人口的4.6%。由此可知江口县“饿死了近一半人”是伪造的。
这是《墓碑》第10版第575页举的一个例子,是引用著名作家郑义的《大跃进时期农村的悲剧——江口事件梗概》,该文发表于《争鸣》杂志1993年1月号。郑先生的数据是否准确可靠,可以讨论。说我伪造数据,这近乎诽谤,而不是学术讨论。如果孙先生愿意做学术讨论的话,我这里可以补充一个证据:当年在贵州省公安厅工作的晏乐斌的文章注2中也提到1959-1961年贵州省饿死250万人,江口县饿死近一半人口。
五、《墓碑》说:甘肃省临夏市1959、1960年“这两年就死亡41381人”。经查证,《临夏市志》记载的该市这两年合计死亡1230人。《墓碑》把死亡人数扩大了32倍以上。
这是《墓碑》第10版第146页中的一个数字,引自李磊的遗著《悠悠岁月》。李磊是早年徒步到延安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她多年担任甘肃省妇联主任,大饥荒年代她任临夏州委书记处书记。李磊在这本书中说,这个数字来自“中央派到临夏的工作组1961年3月18日的报告”。
李磊可能把临夏回族自治州误写为临夏市。临夏市是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是一个县级市,以城镇人口为主。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志》第197页人口变动表里,可以查到1959年、1960年全州总人口、死亡率。将1957年的12.36‰作为正常死亡率,可算出1959年、1960年两年非正常死亡4.96万人。我没有将李磊的数据和两个地方志核对,这是我不细致的地方。孙先生的批评促使我核对。再版时将作改正。还有一个来源可靠的证据是:1961年3月,中共临夏州委向甘肃省委的专题报告中说:自1959年1月至1961年1月,全州农村正常、非正常死亡65193人,占1958年初总人口的7.93%。
六、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1960年6月18日提交的报告中说:地委6月8日统计,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信阳地区死亡总数436882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信阳到底饿死多少人?1960年6月的统计数是436882人”,“总死亡人数”变成了“饿死人数”。不仅如此,杨继绳2012年9月17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的文章中又进一步把上述数据篡改为“信阳事件饿死了108万人,是中共中央、河南省委调查组现场调查的结论”。
他说的是《墓碑》第10版61页第2行的数字。由于官员的隐瞒,随着调查的深入,信阳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他在“逐一查证”时没有看到同一页第5行的死亡549171这个数字,也没有看到同一页第11行的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60年12月6日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讲的“整个死亡数字还在增加,800万人死了八分之一的样子”,他还没有看到同一页第15行“非正常死亡人数至少100万人,可能更多”,更没有看到《墓碑》第71页中央调查组李坚、李振海花了三个月调查得出的105万的数据。李坚还健在,住北京万寿路,我曾经两次访问过他,他当年的调查报告还存放在档案馆里。徐子荣、李坚等当年的调查,是揭露大饥荒的严重后果,他说的“死亡数字”不可能是包括“正常死亡”的“总死亡人数”,这一点,李坚已向我当面说过,105万就是饿死的,他还对我说,地方官员为了减轻责任,总是把基层报上来的“饿死人数”说成是“死亡总数”。
我要肯定孙先生在总死亡人数与非正常死亡人数之间所做的区分。两者当然是不一样的。但在当年记述大饥荒严重后果的调查报告中,所说的“死亡”通常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孙先生如果多读几份这样的调查报告,就会明白。
七、原安徽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振亚1961年2月《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中说:1959年和1960年两年,共死掉60245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陈振亚说:“1959年和1960年两年,共饿死60245人。”“总死亡人数”变成了“饿死人数”。
他们说的在《墓碑》第10版第266页。陈振亚的《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日)是揭露凤阳大饥荒的严重后果,在陈振亚讲话那个背景下,“死掉”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并不包括正常死亡。正常死亡人口没有什么可检讨的。孙经先们在“反复阅读”时不愿意看到,在《墓碑》第266页第1行:1990年,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书田说:“根据我们八十年代初考察过的安徽省凤阳县的情况,当时饿死的人大约占全县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左右。”注3即9.5万人。孙经先们还不愿意看到,《墓碑》第266页第14行,在陈振亚的《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中有“全县死绝8404户,占总户数的3.4%”的记载。
八、安徽省《无为县志》记载,该县1959年总死亡人数为86278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据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饿死86278人”。
这段内容在《墓碑》第10版第285页,这个数字引自杨金声写的《我亲历的瓜菜代生活》,载《炎黄春秋》2002年第7期。按大饥荒时代的语境,在总结大饥荒的教训时,死亡人数就是饿死人数,杨金声不是伪造,我也没有篡改杨金声的文章。根据《无为县志》记载的人口数据粗略计算,该县1958年至1960年的非正常死亡数为10.97万。谢贵平在《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2期上发表的《安徽省无为县的“大跃进”运动及其后果》一文中说,全县饿死20万人。
如前所述,孙先生一再强调总死亡人数和饿死人数的区别,这并不错。我也再次强调,在我引用的史料未做区分之处,我只能照录原文。更何况所引史料又得到了其他证据的支持。这种态度是否属于孙先生一再断言的“篡改”,敬请读者评判。
九、福建省《宁德县志》记载,该县1960年总死亡人数为7706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1960年全县因患浮肿病死亡7706人”。
这段出自《墓碑》第10版第591页。首先应该指出,孙经先先生说“《宁德县志》记载”是错的,因为记载该内容《宁德县志》,我在国家图书馆想找到孙先生所说的《宁德县志》,(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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