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其实就是“贿选”
——评湖南衡阳贿选案
2013年12月28日, 湖南省人大宣布,衡阳市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当选无效。这56名当选的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有人又准备欢呼这是“湖南反腐成果”了。且慢欢呼。一有风吹草动就欢呼伟光正,那是下贱行为。面对湖南此事,大家要多问几个问题:什么人需要贿选?贿选是最坏的吗?
先说什么是真正的选举。真选举应该几大要素俱全:1,任何符合条件(一般是多人联署支持)的人都可以报名参加竞选。2,竞选人发布竞选宣言,让选举人知道自己的个人情况和政治主张。3,拉票。4,监督计票工作,防止作弊。5,宣布选举结果。——注意,“发布竞选宣言”和“拉票”必不可少。
然后说什么是假选举。以下要素只要具备一项,就是假选举:1,等额选举。这个不用解释吧。2,候选人是上头指定的。3,候选人不发布竞选宣言,大家不了解他们,却要投票。4,不许拉票。5,贿选。6,计票作弊。——注意,贿选只是其中一项,并且是罪孽最轻的一项。与贿选相比,“等额选举”、“上头指定候选人”、“不许拉票”、“计票作弊”才是真正不要脸。
有个事情我一直想请教。 2011年2月,太原市市长张兵生被免。有人向记者介绍,免职大会上透露的消息是,张兵生“在换届期间,犯有严重错误”。记者在向太原市委宣传部采访时,某领导也说,“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选举不拉票,那还叫选举??我不懂,特此请教一下明白人。
接下来,回到湖南衡阳的选举,我们要问:1,候选人是上头安排好的吗?2,有竞选宣言吗?3,允许拉票吗?4,计票有作弊吗?目前这些方面的信息是非常少的,根本无法做出判断。希望湖南方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这些方面都没有问题,证明唯一的问题出现在贿选上。那时候,我们一定要欢呼:湖南省人大万岁!湖南反腐败巨大成效万岁!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反之,假如湖南方面无法提供证据,或者说拒绝提供证据,那我们有理由怀疑:上头安排好的人不需要贿选;56个人因为要反抗上面的安排,所以要进行贿选。那么我们坚决支持这种贿选。我们看到过以反腐的名义打击对手,也要提防以“反对贿选”的名义维持假选举。这世界上最不要脸的就是假选举。
贿选,说起来是坏,其实,仔细想想未必坏。民主国家的选举其实都有贿选嫌疑:张三声称要给大家减税,李四说要给选民提供免费医疗,王五干脆说要向澳门学习,给大家发现金——其实,这些也都是某种程度的贿赂,我们欢迎这种贿赂。这种贿赂,并不指向特定的几个人,而是指向你希望得到其选票的某个群体。
民主选举,就是候选人争相巴结选民、贿赂选民。所以,民主国家的选举话题,档次都很“低”,来回来去就是减税、医疗、养老那些“小”事情。
而专制国家的所谓“选举”完全不同。候选人无须巴结选民,甚至,选民都不知道候选人是谁。“选民”的权利,或者说义务,就是在“选举”结果出来之后山呼万岁、敲锣打鼓欢庆胜利。鬼才知道是谁的胜利。然后,“当选”者出来讲话,档次都很“高”,绝对不承诺减税,而是告诉你“我国”又取得了多么伟大的成就,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要展望28世纪,要登月,要冲出太阳系,走向宇宙深处。
我是个俗人,我希望减税,我喜欢“贿选”,我希望那些政客们巴结我,贿赂我。
链接: 《议员专职化:中国必须迈出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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