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动力 》之:肉酬定律


 


 


 

学荣

 

 

 

         
吴思写过一本《血酬定律》,十几万字,洛阳纸贵。今天我写的这篇,叫《肉酬定律》,只有几千字,小巫见大巫了。

 

        
在本文的开篇,我先給大家
个故事:蒋介石和陈洁如的婚姻故事。

 

        
当年,血气方刚的蒋介石,
喜欢上陈洁如之后,请了张静江去陈家,帮忙说媒。在陈家,陈洁如的母亲第一个问题是问张静江:“这个小青年蒋介石,他的前途如何?”张静江回答道:“蒋介石是国民党的新贵,前途无量。”


 


       
张静江走了之后,陈母派人去浙江慈溪奉化(蒋介石的老家),调查了蒋介石的底细。“包打听”(旧上海滩的私家侦探)回来提交的报告显示:蒋介石目前失业,没有稳定收入。


 


       
陈母遂认为:蒋介石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不能养活自己的女儿陈洁如,于是,陈家果断拒绝了这门亲事。


 


       
不久之后,张静江又来说媒了。这次,张静江抛出了“肉酬”的承诺。张静江的话,原文是这样的:


 


      
“革命党人都得到我们团体的资助…….所以(蒋介石)的金钱和工作,不必担心。”


 


        
陈洁如在回忆录里说:张静江的这番话,果然起了效果,陈母听了之后,立即答应了(蒋——陈)这门婚事。


 


        
为什么张静江为蒋介石的经济收入背书之后,陈母马上就答应了此前坚决拒绝的亲事呢?因为,张静江在当年是整个江浙地区的巨富,是江浙地区李嘉诚式的人物。有张静江为蒋介石的工作和经济收入背书,陈母当然果断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然,张静江私底下有没有給陈家一笔钱(礼金),那就不好说了。我猜是有的。


 


        
陈洁如和蒋介石结婚之后,跟随蒋介石到黄埔军校当校长夫人,终日与一群“伟人”为伍,进出常常是大场面,吃好的,住好的,有卫队,有仆人……..实事求是地讲,陈洁如在这场婚姻当中,是享受了不少的虚荣和富贵。


 


       
可惜,好景不长,短短六、七年之后,蒋介石为了和宋美龄结婚,果断抛弃了陈洁如。


 


       
多年之后,蒋介石通过中间人,每月給陈洁如支付500美元的生活费。到了1960年代,独居在香港的陈洁如,打算出版回忆录,蒋介石为了堵住陈洁如的嘴巴,通过中间人,又給陈洁如送去了25万美元的酬劳、换取她暂缓出版回忆录。


 


        

以上个真的故事,出自于中国友出版公司《陈洁如回忆录19933月第1版,关键资料在该书的正文第28、第30、第31、第33页,以及序言的第10


 


        
“蒋——陈”的婚姻故事,这个案例,可以梳理如下:


 


1、陈母因青年蒋介石的经济收入不稳定(预期“肉酬”不稳定),拒绝女儿与其恋爱;


 


2、江浙巨富张静江为蒋介石的经济收入背书(预期“肉酬”稳定了),陈母立即同意亲事;


 


3、蒋介石抛弃陈洁如之后,长期坚持每月給陈洁如支付500美元生活费(补交“肉酬”);


 


4、陈洁如觉得这笔“肉酬”不够,要出版回忆录(换取稿费养老),蒋介石再一次性补付陈洁如25万美元,作为“肉酬”。


 


         
我们从这个故事的始末,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来:这个“相亲——考察经济能力——(婚姻生活)衣食住行、荣华富贵——分手支付青春补偿费——一次性补偿25万美元养老”的故事链条,告诉我们的是:这个所谓的“爱情故事”,自始至终,本质上只是一场“财色交易”的游戏,而这个游戏,只遵循一个规则,我把这个规则称作“肉酬定律”。


 


        
我们进而可以计算出来,陈洁如的“肉酬”=婚后衣食住行+短暂的荣华富贵+离婚后每月500美元+一次性支付25万美元养老金。


 


         
这就是陈洁如在这场财色交易(婚姻)之中,所得的全部“肉酬”。


 


        
 有趣的是,身在这种游戏中的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在玩的是“财色游戏”,而自己給这场游戏,下了各种美丽的定义,比如“爱情”、“家庭”、“婚姻”等等。


 


        
为什么当事人没有意识到财色交易的本质呢?因为,“肉酬定律”是一个深藏在人的内心深处、平时人们不注意它、不提它、当作它不存在的东西,但它却切切实实、无时无刻在发挥作用。

 

         
也就是
在中国的情场里,女人在婚前考察男方的经济能力、婚后收受男方的钱财之时,女人已经不知不觉地、身不由己地陷入了“肉酬定律”之中,受它支配。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給这种(财色)交易活动,戴上了诸如“爱情”、“婚姻”、“家庭”一类堂而皇之的、符合“社会道德”帽子,而选择性失明地忽视了它的本质——财色交易。

 

         
中国女子找
象的征婚广告,是很有意思的:来来去去,都是那几要求,似乎都是互相抄的。中国女子偶的要求,不外乎是以下几点:房、汽经济优。几乎每个人的广告,都是

 

         
什么会如此雷同呢?答案是:因人性相同。房也好,汽也好,“经济优”也好,词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我把它称之为“肉酬”。中国情场上的这个定律,我把它叫做“肉酬定律”。


 


        
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到经济适用房小区走一圈,见不到美女。但是到高档别墅区看看,则是美女如云。在好又多超市,一般见不到美女。但是到五星级酒店内设的商场走一圈,则是美女如云。


 


        
这个生活经验,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女色的“肉酬”,是有高低之分的。高等的女色,肉酬较高。低等的女色,肉酬较低。上等姿色的女子,几乎百分之一百梦想嫁入豪门(女明星普遍嫁豪门,就是铁证)。就连下等姿色的女子,在她们的内心深处,也几乎百分之一百渴望嫁豪门。


 


         
那么,为什么下等姿色的女子们实际上没有嫁入豪门、甚至根本不打算嫁入豪门呢?不是因为她们不想,而是因为人家豪门不要她、她想了也白想,所以干脆就不想了,不得已,只好自己降低身价、廉价出售。————这在经济规律上,叫做“市场自我调节”,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主宰着这些“女色资源”的合理配置。一分钱,一分货。这叫做“肉酬定律”。


 


       
当然,有些女孩子会反驳:不对!他没钱、没车、没房,不要紧,只要他学历好、人上进、
工作稳定、有正当职业、有前途、是潜力股、对我好
……..就可以。


 


        
这样的反驳,其实是徒劳的。因为“学历好、人上进、
工作稳定、有正当职业、有前途、是潜力股、对我好”这一类的要求,归根结底,也是对于未来“肉酬”的预期,从本质上而言,仍然是“肉酬”。“肉酬定律”在此,仍然生效。


 


        
甚至也有女孩子,还会这样反驳:我可不看重那些钱啊、车啊、房子的,我喜欢的男人,必须成熟、稳重、睿智、有才华、高大强壮…….


 


        
可是,这样的狡辩,仍然不能成立。因为女子从本能意识里喜欢“成熟、稳重、睿智、有才华、高大强壮”的男子,而从本质上而言,归根结底,仍然是因为“成熟、稳重、睿智、有才华、高大强壮”这些特质容易带来更高的“肉酬”。“肉酬定律”在此,也是成立的。


 


         
在旧中国,有大量的中国女子,宁愿給富人当小妾,也不愿意嫁给平凡老百姓当“正室”。例如,袁世凯有9个老婆;康有为有6个老婆;(四川军阀)杨森有12个老婆。而大江南北的乡间地主,普遍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真是“罄竹难书”。


 


        
为什么这些中国女子愿意給富人当二奶、三奶、四奶?一句话,因为富人支付的“肉酬”较高、比嫁给平凡百姓家,肉酬高得多。


 


        
再例如陆小曼嫁给徐志摩这个案例。在一般的文人眼中,陆小曼图的是他的“才华”。而依我看,不如说她图的是“肉酬”较高:徐志摩当年月收入一千元,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几十万元(每月!)。而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之后,花钱如流水,对此,徐志摩怨言不少。


 


       
 而至于戴笠包养蝴蝶、宋子文包养香港美女这些往事,例子就更典型了:肉酬较高。


 


       
“肉酬”的表现形式,并不仅仅是金钱,地位和荣耀,也是“肉酬”的一种。日本音乐人喜多郎,谱写了大量的音乐、歌颂孙中山和宋庆龄的爱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宋庆龄在这场婚姻当中,获取的酬劳是相当高的。大家看她一辈子所获得的名声、荣耀、地位、尊称。就可以知道:这个酬劳的价值,是十分高的,甚至是无法估算的。


 


        
在旧中国,色情业合法,在那个圈子里,“肉酬”这个东西,就更是清楚了,明码标价的,越是年轻漂亮的,“肉酬”就越高。例如民国时期,北京的一些“书寓”,里面的女子不但年轻,而且漂亮,还会吹拉弹唱,这个“肉酬”就比较高。而旧时上海滩的“咸肉庄”,以及北四川路上的“野鸡”,则又老又丑,“肉酬”则较低。


 


        
民国时代老北京、老上海的事情,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呢?当然不是亲身经历。读的书多,知道的就多。读史如坐时光机。其乐无穷呢。


 


        
在当今的中国,当女色由于开价太高、而暂时找不到“买家”的时候,因为女色有“保鲜期”,于是,有些女子会急于“零售”自己的女色。听说在广东东莞这个地方,女色的“零售”价格,现在已经到了每次人民币一千元上下。真是“贵圈真乱”,而且“贵圈真贵”。


 


        
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时常会见到女方的父母、嫌弃男方经济收入不高,或者嫌弃男方的父母贫穷、因而反对女儿的恋爱。这种事情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屡见不鲜。为什么呢?因为男方经济收入不高,女方预期可得的“肉酬”较低。而如果男方的父母贫穷,有可能女方父母将来还需要接济男方的父母,如果那样的话,女儿不但得不到“肉酬”,甚至还将“负肉酬”。亏本生意。当然要反对。这是合理的。也是符合“肉酬定律”的。


 


       
我们在生活中还常见:有些女子见到前男友有了一定的“出息”之后,主动与前男友联系、希望“吃回头草”。这是因为同一个男子,在以前可以支付的“肉酬”较低,不愿交易。而现在他可以支付的“肉酬”较高,可以交易。本质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因此,建议男读者,除非你是富二代,否则在你致富之前,最好不要谈恋爱,因为你还没有支付较高“肉酬”的能力,依照“肉酬定律”,原则上你是找不到比较优秀的女子的。


 


       
话说的很直接。但这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赤裸裸的现实。


 


        
生活经验还告诉我们:经济收入越高的男子,其妻子就越漂亮。这个定律,基本上是通的。当然,也有一些有钱人,他的太太实在是不堪入目,那是因为她是“糟糠之妻”。这样的富人,一般都会有二奶、小秘、红颜知己、甚至“一次性消费品”。


 


        
当然了,他做坏事的时候,也不会告诉你。这活儿,象当年日本鬼子扫荡一样,偷偷进村,打枪的不要。有钱男人能一辈子对丑妻保持贞洁的,没听说过,真的没有听说过。


 


       
  娶了美色妻子回家的富人,也有他的苦恼:女色自30岁以后,迅速贬值,而男方的财富,则是从30岁以后,急速增加。这就发生了“肉质越来越低。肉酬却越来越高”的困境。


 


         
那么,中国的土豪,如何面对这样的困境呢?有的不堪长期亏本、因而“壮士断臂”,果断离婚、换妻。有的则为了儿女、勉强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在家强颜欢笑,在外则彩旗飘飘。我所认识的富人,不外乎这两种情况。至今还没有见过第三种的。


 


        
笔者的一个男性朋友,是当律师的,当他和他的女朋友谈分手的时候,女方直接提出“青春补偿费”的要求(主张“肉酬”)。这是发生在我朋友圈子里的真人真事。“肉酬定律”在此生效了。


 


        
各位耳熟能详的“富豪征婚俱乐部”“海选”活动,更是“肉酬定律”无所不在的最好证明。这个,大家都知道。不用多说了。


 


        
我们有时候会听到别人夫妻吵架,是这样吵的:


 

女:你有什么本事?你挣了几个钱?!(抱怨肉酬低)


 

男:我要是能挣钱,还用得着娶你?!(抱怨肉质不佳)


 

女:我要是漂亮,还用得着嫁给你?!(正因为我肉质不佳,所以我廉价出售)


 


        
人在情急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往往是真心话。


 


       
这些吵架的话,其实道出了“肉酬定律”最朴素的原理:一分钱,一分货。


 


        
  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


 


 


       


                       
冯学荣 
20131211  草于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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