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看,靠清洗队伍来控制权力,从来都是专制政权的作为。

在失去自由一年之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宣布开除党籍,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作出这个决定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国官方媒体以此称颂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的反腐决心。一个大案,已被调查出各种惊人的罪行,并由官方媒体公布,然后才移送司法机关。其实在任何法治国家这都是笑话。

中共官媒报道,周永康罪恶滔天,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还称他组建了一个“腐败共同体”,为五大腐败圈子头目:川军嫡系、石油帮、公安亲信、秘书帮、亲人团。

这一年,周永康和家人、亲信被控制在中纪委手里,至少名义上如此。然而中纪委在法律上无任何名份。根据中国的宪法、刑诉法及立法法,各级纪委办案采用“双规”制度根本不具合法性,纪委不能行使限制人身自由及审讯权。但目前中共官员涉贪腐,几乎均须经“双规”再移送检察机关。在“双规”期间无任何法律程序,被拘者也见不到律师和家人。

幸灾乐祸者认为,纪委办案的这一套制度正是周永康参与建立、并在他的手里得到空前强化。请君入瓮,咎由自取。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也是一种公平。就因果报应而言,这种说法有道理。但是就法治而言,这是一种扭曲的正义。更重要的是,它还牵涉到更多的人。

海内外很多读者对于周永康这只“死老虎”已不感兴趣,更关心是否会扩大“反腐”,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否会有更多甚至更高层的政要人戏剧性地倒台;以及这场“打虎”大戏是否真如当局所公布,主要是经济犯罪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理解“双规”制度是一个关键。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对此制度有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双规”是人治模式,无法达致公正。“搞什么人,搞什么事,都是领导说了算”,“双规与其说是在反腐败,不如说是在掩盖真相”。他认为名正才能言顺,程序正义才能保障实质正义。废除“双规”,检察院的法定功能被启动,更利于依法反腐。

讽刺的是,在周永康统治政法年代,浦志强是一个活跃律师,有广泛影响力。到习近平时代,浦被抓起来,正面临罗织罪名不公审判。更讽刺的是,习近平大张旗鼓号令“依法治国”、“依宪执政”。说到这里读者应明白,“周老虎”后是否还有更多更大的“老虎”,要看当政者需要。

而昨日《人民日报》评论事件时,称对周的处分表明中共“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则暗示周在党内搞分裂、搞帮派、搞阴谋,可见此案是政治大案,绝非经济问题所能统论。

独裁专制的毛泽东曾宣称以开会取代法律,自称自己“无法无天”。习近平上台后作了若干重要决策,仔细观察,这些决策全是通过开会决定,跟法律没有半点关系。不管打什么旗号,以反腐名义搞人、以搞人方法巩固权力,走的就是毛泽东道路。

从历史看,靠清洗队伍来控制权力,从来都是专制政权的作为。这条道路的危险之处在于,它本身是一条不归路,必然产生路径依赖,要不断搞下去。从短期效果看,反腐是否扩大化取决于领导人的安全感和利益集团的谈判。不安全感来自权力的垄断,权力越集中,越没有安全感。

因此,习近平兼任的重要职位越多,中共官员越危险,“反腐之剑”随时都会出鞘。这跟他是否有反腐决心没有关系,否则上街呼吁官员财产公开的人就不会被抓起来判刑。反腐决心来自于制度的改变,而不是几只“大老虎”的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