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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方变更了对5名被拘押女权人士的罪名后上报批捕,报捕罪名从“寻衅滋事罪”改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有律师认为,罪名的任意变更说明警方是“先抓人、后定罪”。
本台周二曾报道5名于3月8日前夕被抓捕的女权活动者已于日前被警方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本周四,韦婷婷的代理律师王秋实发布消息指,5人的罪名已由“寻衅滋事”变更为“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
对于这一罪名的变更,武嵘嵘的代理律师梁小军周四向本台表示,这说明警方采取的是“先抓人、后定罪”的做法,而所谓的“扰乱公共秩序”也并不成立。
梁小军:“我认为她们任何罪名都不构成。其次,警方用‘寻衅滋事’拘留人,然后再变更罪名,说明他们抓人前并没有掌握她犯罪的任何证据。实际上这两个罪都是一个口袋罪,他可以对履行公民权利的任何人,选择一个罪名来进行处罚。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构成(犯罪),就是先抓人、后定罪,现在警方一贯的手法,然后审问一轮,看看你够哪个罪名就给你套上。”
梁小军透露,这5名女权人士在被捕前已答应不会上街发传单,也把相关的贴纸交给了警方,但仍然被抓,说明这是对女权运动以及街头运动的一种打压。
关注5人情况的广东学者艾晓明周四接受本台采访时为警方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同时也认为报请批捕的举动十分荒唐。
“我相信通过这一个月的调查取证,警方已经完全清楚,他们所羁押的这5位女性,不仅无罪,而且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尺度,按照我们国家一贯宣传的男女平等国策,以及现在我们反对的针对妇女暴力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她们是对这个社会有巨大贡献的。他们如果报请批捕,我觉得是对法律的亵渎、是滥用职权、是玩忽职守、是对这个社会、对女性犯罪。”
艾晓明又表示,近期,当局针对公民社会团体展开了一系列打压行动,如果这5名年轻的女性无法获得公正的裁决,也意味着公民的伸展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如果说我们没有独立的司法,如果在这个事情上我们不是秉承法律办事,而是把它无限地政治化、故意地用‘扰乱社会秩序’去陷害这5名女性,那实际上把公民伸展的空間完全挤压没有。因为我们已经看到了对立人大学的取缔、对传知行骨干的抓捕、对益仁平的查抄、然后到对青年女权派的关押。”
艾晓明强调,无论37天后,当局对于5人的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都无法镇压中国的女权运动。如果当局一意孤行继续对5人进行羁押,是对全世界要求性别平等潮流的挑战,而这种挑战一定会失败。
此外,在5人被关押超过一个月之际,一直保持沉默的中国官方媒体首次开腔谈论该案。
《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周四发表题为《维护女权不是随便上街抗议的理由》的社评。文章说:中国社会对街头抗议活动一直很敏感,在法律上,它们的一些情况适用于“寻衅滋事”罪名,普通公众对此已有大致了解。在两会期间,在公共场所搞非法抗议活动会面临更多被依法追究的风险,这更是普遍的认识……争取妇女权利决非禁忌。重要的是为维护女权采取什么方式,是就女权说女权,还是故意打擦边球,用非法抗议来挑战社会秩序,额外展示对抗现有法律体系的姿态。
对此,网民“晏扬”嘲讽道:感谢环球时报,他们义正言辞、铿锵有力的正面评论中,时不时会透露我们不知道的负面新闻。几个女人抗议性骚扰也被拘留,中国的人权状况果然不是一般的好。
网民“夜来敲窗”则质疑道:她们上街宣传反对家暴,何罪之有?别忘了就在几年前,一个叫王光宇的人,虐杀了一名女性,他们判了王光宇仅仅六年,现在他已出狱再婚。难道为女性伸张正义的宣传,要比那个变态杀人犯更让这个国家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