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方达: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约翰·洛克
公有制的社会资源,名义上属于全民,实际上人民一点也没有分配权和使用权。
公有制彻底剥夺了人民赖以自立的所有资源。
结合公与私来看,一个国家要想做到天下太平,长治久安,有两条是必须的:权力必须公有,财产必须私有。如果权力私有,财产公有,那必将是天下大乱,生灵涂炭。数千年来,中国的国家权力一直是私有,财产或半公有半私有,但是从未真正私有过。皇帝或官员要是看中了某民的财产,他们总能有办法得到。为什么数千年来中国做不到长治久安?因为公与私,权力与财产总是错搭。那不治乱循环才怪了。记得好像有人说过:权力要是私有,财产要是公有,人类就迈入了灾难之门。所以,权力越公有越好,财产越私有越好。权力越私有就越糟,财产越公有就越糟。只要财产公有,权力就变成私有,而且一定私有。所以,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这是一条普遍适用的真理,适用于任何国家,任何地区,任何人种。中国的历史最能证明这条天道。
私是公存在的必要条件,公不能在灭掉私之后单独存在。而且私也是永远灭不掉的。在一个群体里,公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作为个体的私人能够正常实现其私欲而存在的。公共权力机关设立的目的和运行的方式,与保护作为公民的每一个私人个体及其正当利益是否正相关,是衡量公共权力机关正当性与正义性的根本标准,也是天道对公共权力机关的必然要求。如果设立与运行公共机关是为了保护统治者个人、家族、集团或政党的私利,那这样的公共权力就没有正当性,因而也违反天道,也必然不能长久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