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5.7亿非法疫苗案”的真正致命之处在于,即使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同时民间舆论的反弹也罕见的激烈,但是迄今为止,这批问题疫苗的流向还是没有公布。仅在这个问题上,我不认为是政府有意隐瞒和弹压,而是真的做不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监管制度的失灵也不是一朝之患,在千疮百孔的材料中追溯线索,加上官僚体系对于烫手山芋的避之不及,的确太易撞上悬案。

2、于是就有了恐慌,专业人士痛心疾首,认为这让疫苗科普的多年之功毁于一旦。在相似的逻辑推演下,媒体变成煽风点火的反派,民愤化身愚昧不堪的丑角,仿佛铁屋之中的岁月静好被窗外的失火呼叫骤然打破,从睡梦里被吵醒的人们开始皱着眉头诅咒噪声:其实只是一堆茅草被点燃罢了,蔓延过来的可能性极小,不必危言耸听,叨扰美梦甚是可恶。

3、只是,恐慌和疼痛一样,属于正常生理机制的应激反应,有利于提升避祸意识及习惯,压制恐慌只会降低神经的敏感度,无异于在炮弹外面裹上糖衣喂人服下。疫苗这事,大量有效信息被庇护、隐藏,媒体报道有疏漏、有错误很正常,责备媒体煽动民愤,如果不是奉旨,便是真的自以为是的蠢。在这个国家,恐慌从来不是太多,而是远远不够。

4、“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要在报到疫苗案时拼凑旧闻、专业缺失呢?”因为有能力有勇气深挖且多年以前就在这里为此奔走的记者王克勤律师唐荆陵们都被干掉了啊,剩下来的乖记者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这是自然的匹配结果,劣币驱良币,是你们自己首先不对良币的离场感到痛心的。

5、吾国吾民,总是热衷于基于微不足道的矛盾小题大做,比如为了介入维珍航空上的一场吵架而汹涌出征发动“网络圣战”,却在遭遇切肤之痛时弯腰摸索所谓的“冷静”和“理性”。就像那则老段子所言,高喊愿意杀进日本与鬼子拼刺刀的人往往会对公交车上的偷窃行为默不作声,因为他知道后者真的有被刺伤的风险。

6、稍作功课便不难发现,《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在六年前的查访中就已提出冷链系统外包的风险:部分地区的疾控中心为了维护由权力衍生出来的市场,故意将疫苗运输做成物流买卖,一旦出事,就由“蒸发掉”的商业公司承担所有罪责。

7、一个山西省农村的家庭,第一个孩子打完乙脑疫苗后变成智障,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后备受宠爱,喝着名牌三鹿奶粉,然后得了尿结石……这不是作家笔下的剧本,而是出自《中国青年报》的特稿《最倒霉的家庭》。在这个悲惨而又现实的案例里,涉事疫苗就是“高温疫苗”,而专家组的调查结论是“不排除与接种疫苗有关”。

8、郎咸平和时寒冰两位经济学家曾经在一档电视节目中争论疫苗程序,前者支持完全的市场化,后者则认为应当由国有垄断经营。坦率的讲,由于婴孩及儿童的身体发育和运作能力本就不及成年人,注射疫苗始终都是一个高危区域,强如美日等国也无法杜绝隐患滋生。但是,在不同的体制中,政府扮演的角色各有不同,但是站在受害民众对立面的情形,少之又少。

9、比如日本,疫苗侧重于国有经营,因而政府在疫苗事故中处于被索赔的立场,国库赔偿、官员下台、制度重修成为三个标准步骤。而在美国,政府在疫苗接种领域定义为公众服务机构,并不过多参与生产经营,于是此时政府所提供的就是救济保障体系,如果疫苗出事,政府有义务带动司法机构帮助受害者进行商业索赔,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换句话说,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体制及处理模式当中,没有任何关于“遏制恐慌、疏导民愤”的考虑。

10、务必听好,是因为有了坏事,才有民愤,不是因为民愤,才引起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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