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SK-II广告“最后她们去了相亲角”,在朋友圈里得到广泛的传播。这是一个带有公益性质的广告。许多人称赞它“终于有了一个三观正确的广告”、“让女人更独立”,但现在,同样涌现出许多反对声音,说它是“泼向独立自信的脏水”。
为什么同样的一则公益广告,观看者会有如此截然相反的体验?
这个广告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是一些单身女性表示压力很大,她们的父母不停地催着她结婚,愁眉苦脸,抱怨“你也长得不好看”,女儿黯然流泪,说“也许我太自私了”。后一部分,是这些女性终于去了相亲角,但不是去相亲,而是把她们的大幅海报挂上去,昭告“我不想为结婚而结婚,那不会过得快乐”,让父母们知道,她们想要过自己独立的生活。
其实“剩女”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为结婚而结婚”更像是大清国的价值观,但没办法,在中国的环境下,这竟然是一个主流的态度。不管是在各种光鲜亮丽的广告中那种妈妈做饭、爸爸看报的结构永恒不变的三口之家,还是各大偶像时装剧中都视女人三十就是豆腐渣(《我们结婚吧》),就这样,像高圆圆那样的大美女还是为嫁一个羞辱自己没人要的丑男而百般折腾,我们看到的都是,女人,人生目的就是结婚,以及生个孩子。哪怕你再有事业。
这也是SK-II拍摄这则广 告的背景。作为一个高端护肤品牌子,它的目标受众往往是有一定事业基础的都市女性。也可是说,这一人群,正是所谓的“剩女”最集中的人群。这则广告中把 “逼婚”拍得这么凄惨,选择的女性演员都是普通人,很有可能会冒犯传统的价值观与及普通人的审美,对于一个消费产品来说,还是承担了一定风险的。它能亮出这个“可以不为结婚而结婚”这种常识,已经算是良心了。
那些反对、甚至是对其鄙夷的声音来自哪里?他们嫌弃它把不婚的女性拍得愁容满面。女性只是还没有结婚,何必搞得那么泪水涟涟?哪有父母说女儿长得不好看,女儿还觉得对不起父母的?它完全不能代表独立自主的女性的风采,甚至是丑化了这一人群。
许多人纷纷认同,至少有两三篇批判的文章迅速达到了十万加。我认为,这种说法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先预设了社会上每一位女性都是心智非常成熟健康的,可以不受任何外界(包括父母)影响。既然是女性早已懂得的道理,早就无需理会外界的看法而自行其是,何必你来多此一举?在这样的假设之下,这样的广告就显得毫无价值了。
我相信,如今确实已经有了不少心智成熟的现代女性,与婚否没有关系,她们拥有高情商,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如何与各种社会压力相处。但坦白说,能达到这种境界的年轻女性,在社会中只是少数。大多数人,不仅仍然需要成长,也需要社会给予一个宽松的环境。你不能指望一个充满了繁殖癌基因的社会文化当中,忽然孕育出一代全新女性,这里,所有人都能自立自强、义无反顾地背叛这种传承。
现实就是,就算有不少年轻女性的经济上已经较为独立,但她们的观念仍然深受传统的钳制,也被父母的迂腐所深深影响,她们在自我与服从当中左右摇摆,并且感到痛苦。你以为父母用“你也长得不好看”来逼婚是匪夷所思吗?不然,贬低女性(也包括女儿)来大促销这一手法非常常见。如果不是情商极高,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住亲人反复的羞辱?广告就是拍给这一基数更大的人群看的,意思就是:我认同你的烦恼,但是你仍然可以坚强自立,可以不为结婚而结婚。
这不是什么丑化“独立女性”的问题,而是一些认为自己代表光鲜亮丽的女权,看不起革命不够彻底的女性的问题,认为她们的烦恼痛苦都不值一提,认为“你也配称为独立?”的问题。
这一类思路,在许多社会新闻的分析中也常常可以见到。比如说,柳岩事件。在柳岩出来道歉后,很多人就表示了对她很失望;而后爆出来的邮件中显示她此前还把这当作一件正常的新闻发通稿,许多人就直接说“散了吧”。因为这显示出柳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什么问题,她希望此事尽快过去以保全她在圈里的人缘和前途。
争议的声音多种多样,我已写过文章讨论了,在此不赘言;这里我想补充的一点是:有时,即便受害人本人也不一定具有正确的性别意识。柳岩的反应其实和很多女性类似:熟人间的“玩笑”,开始感觉受到了冒犯,很不舒服,但后来也没有进一步发生什么,这时,因为不想把关系搞僵,反而进一步说服自己相信这“没什么”。事实上,这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纵容这种看似“没什么”的冒犯,很多人都意识不到这就是一种冒犯,不知道要果断地“stop”!
这里又衍生出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了:如果她本来就没有维权的意识,自己都糊里糊涂,旁人犯得着去帮她吗?为避免多余信息的干扰,不如把这置换为一个更极端更常见的场景:如果看到有人在狠狠地殴打妻子,外人上前劝阻,妻子反而站在丈夫的一边谴责帮忙的路人,那么,这个路人的行为是对还是错?或者说,这个受害的妻子,有没有被帮助的价值?
当然,风凉话是很容易说的,比如说,一个施虐一个受虐天生一对嘛,说不定人家很享受呢。这种小聪明的话谁不会说?但此时受害人站在施暴者一方,肯定不是因为她享受这种方式,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在无助当中的无可奈何。假如她没有经济条件独立、一直生活在相信女人离开了男人就得死、执迷于孩子必须生活在完整家庭的语境当中,她就会选择忍受家暴,跟施暴者一起生活。这种女人,是愚蠢,但她的愚蠢,是基于她的小环境当中的“理性选择”;这意味着在她的狭小世界当中,离开家暴丈夫的后果比家暴本身还痛苦。
有些局限,是普通人很难突破的。如果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如果要让一个大家闺秀不裹脚(清末时旗人也普遍缠足,只是与汉人形制不同),那简直就是父母对女儿最大的不负责任和极端轻视,意味着放弃了她、不打算给她找个好婆家;你要是穿越过去跟女孩子谈身体的自主权,她简直以为这是在陷害她。
而今天,别以为中国都已经是世界GDP第二的大国了,其实我们的贫富差异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体现在价值观上。少数有条件的女性可以傲视群雄、开拓事业的疆土,但大量的女性,仍然很难摆脱庸俗价值观的围剿。许多看起来愚昧的女人,她们的生活圈子里就是一个又一个的价值观洼地;她们被各种各样的恶意包围着,很难看见外面的世界。就像缠足是旧时代女子融入她所在的世界的通行证一样,保持愚昧地与周遭环境一致,也是现在不少女性的自保方式。所以看到欧逸文在《野心时代》中在采访之后发出感概,“在农村的等级排行,地位唯一比年轻女子来得低的人,便是对未来还心存志向的年轻女子。”我是非常认同的。
还是菲茨杰拉德的那句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能够成长为一个条件优渥、心智健全、还能自认为有资格说风凉话的,很大程度上,是你的环境造就了你。
如果认为一个没有坚决去抵制霸凌或者性骚扰的女性就没有资格得到声援,没有反抗家暴反而赶走声援者的女性就活该受虐,不能义无反顾地蔑视社会压力和亲人逼婚的女性就不配叫“独立”,其实,这种资格论,同样是一种“受害人有错”的推定。它假设了受害人必然是意志坚定的、立场正确的,无可挑剔地与受害人划清界限的,才有资格得到帮助。达不到这个标准的,则是活该。这就是“何不食肉靡”了。
我们要意识到,即便是些缺乏性别意识的、甚至是有点愚昧的受害人,她们也仍然是受害人。即便有可能碰到像柳岩这样轻易与环境媾和的人,下次遇到了仍然值得为她们发声。这也是我认为SK-II的广告已经难能可贵的原因:不少有点软弱的女性,也已经意识到要反抗这种婚姻的传统文化了。鼓励她们更勇敢,比讥笑她们姿态不好看,有价值得多。
当然,伸出援手不意味着强迫行善举。你可以不关心,但怎么却能腾出时间来盯着不幸者的暇疵尽情讥讽,或者打压帮助者呢?
再有,所谓的帮助,并不意味着强迫他人必须接受帮助,而是尽可能改善环境、杜绝今后的类似伤害。也许我们不能从一个认为裹脚是天经地义的大环境中勉力要求某位女孩不裹脚,但却可以推动这个社会最终废除裹小脚;我们不能从乡村中强行把郜艳敏从她的孩子身边带走,但却可以促使拐卖妇女的现象越来越少;我们不能强行要求每一位受到性骚扰甚至性侵的女孩都勇敢地站出来控诉,但却可以让行恶者都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人无须恐惧二次伤害。
还有,要让以后当女性不想勉强自己结婚的时候,也不再认为是一件需要流泪的事情,而不是现在嘲笑她们在压力中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