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田案,本来不打算说什么了,但是眼看新的一年就要开始,新的一年十九大就要召开,一想到有这么一个难看的法治烂尾楼矗在党和国家和人民心头,我这样忧国忧民的人就憋得慌。

雨田案从事发到今天很久了。按照慢工出细化的常识,最后应该是一幅体现司法功力的工笔画。

果然,我们最后看到了司法功力,主要就是精心打磨一纸空文的太极拳功夫。

太不容易了。

看细节,水灵灵的;看结论,干巴巴的。

看情节,纤毫毕现;看结论,一张白板。

看过程,扫帚横扫;看结论,隔靴搔痒。

故事是好故事,尾巴不正经。

裁定当事人雨田是否女票女昌,是需要监控探头、足水谷店女店员和某套体液等证据综合考量的,而非只是靠捕快们一面之词。若他果真干了,那只有抓干在床,也就是违法行为正在行进中,才能断然定性为女票女昌。等他离开了,时间不是干的时间,空间不是干的空间,这时候再来抓他,我等吃瓜群众就看不懂了。换言之:捕快们下死手抓他打他时,其实从法理上讲,手头是没有证据证明他女票女昌的。

而且就算他女票女昌了,就算心虚了逃跑了反抗了,捕快们也应该心里清楚,他是基于羞耻心而逃而抗,不是因为背着人命案,不是口袋里有若干海洛因。而且五个捕快对付一个书生,至于用那样凶猛的手段来对付?你们坚硬的膝盖遇上他脆弱的面庞和脖子,那种画风,让人想起老鹰抓小鸡。

用了那样凶猛的手段,导致人家体位变化,导致人家在胃里还没有摆放顺当的食物跑到了气管里,生生夺走了他的性命,你倒是说说,什么是因,是么是果?我们理解:你们用剧烈暴力逼跑了食物,食物解除了他的呼吸自由,于是他完蛋,你们是第一推动力,或者简单地说是元凶。而你们的说法是:谁叫他吃饱了呢?

我记得以前有个案子,是说一个抢劫犯驱车逃跑,捕快开车猛追,前者慌乱之下,撞车死亡。你们猜怎么着?大理寺要追究捕快的刑事责任。后来总捕快还下文,专门强调这种时候,就是人犯跑了,也不要不顾交通安全去追捕。用你们今天的逻辑来说,不要说抢劫犯自己撞车,就是捕快加速撞死他,他也是活该。

然后是高潮,也就是谎言部分。你们说了,他们撒谎,妨碍侦办。这个很关键啊。按照我们的理解,捕快们要是撒谎了,他们作为执法者的资质受到怀疑了,他们的作品也就从根儿上失去了合法性,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屎壳郎做了一道菜给你吃,它说这菜色香味俱全,食材也非常新鲜,可是客官,当你想到厨师是屎壳郎时,你会吃么?

辛普森案,我们是知道的,美利坚捕快们辛辛苦苦不容易,可是为了办出一个铁案,刻意炮制了一个伪证,其结果是整个证据链都被推翻,辛普森必须被释放。不是美国法官死心眼儿,不是他们无视百分之九十九的证据都是真的,而是他们的信念要求他们必须这么做,不这么做就无法排除今后警察为了办铁案,一次次炮制伪证、陷害无辜,和放过一个真凶相比,这种局面对正义更具杀伤力。其实不光是美国佬这么想,我们的老祖先早就说过:宁纵勿枉。

执法空间、时间都不对,执法时放纵暴力,造成伤害后不去救治,出了人命后撒谎找补,在公共媒体上公然信口雌黄,有了这一切,我们都以为捕快们这回栽了大跟头,怎么着也得有点牢狱之灾吧,最不济先判后缓吧,谁知你们愣是玩出一个“轻*微”的花活,连起诉都免了。

只能说你们两学一做没白来。学太极拳,学抹腻子,做花样文章。

你们自己很清楚,今天中国的文盲率没有那么高了而网络普及率高得吓人,今天中国人对公民权利的敏感度提高了而对公权力越界的警惕性也提高了,今天中国人对法治的信仰提高了而对践踏法治行为的容忍度也降低了。

所以你们很为难。你们既要保护捕快,又不敢得罪天下公论,所以你们最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决心玩一把法国作家左拉的自然主义,在情节上老老实实地摆出一切细部,而在结论上虚晃一枪,草草收场。

你们就是要用过程的繁复主义和结论的极简主义来表明态度:你看,我们查得很清楚,没有遗漏什么,至于为什么得出这种结论,你们自己去猜吧。

你们这一脚皮球踢得,真叫炉火纯青。

不得不承认,你们成功了。

简单地说,你们的成功不是维护了捕快,而是摘清了你们自己。

你们体现出了超乎我们预料的公文打磨能力。

你们自动放弃了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力,选择把烫手山芋扔出去,哪怕这样会引发更多猜疑、不满和联想,哪怕这会给阴谋论提供素材,给一直毁坏中国形象的敌对势力一种话柄。

你们玩舒坦了,可是党和国家和人民还在拧巴呢?

党开过一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地球人都知道主题是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你们办这个案子,我不相信群众能感到公平正义。

国家正在培育国家治理能力。治理成功的标志是什么?就是政府说什么老百姓都信,而且是发自内心地信;如果不信,也有办法讨论、申诉和质疑。现在你们这么整,本来就脆弱的公信力更加脆弱,再加上你们又愚蠢地又删又封,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谁信?

至于人民嘛,他们岂止是惊呆了,简直是吓傻了:乖乖,原来吃饱肚子是一种罪啊。

你们最大的历史罪责,是打着法治旗号反法治。当你们选择明哲保身时,你们就已经失去了被信任的资格。老百姓对这件事的判断是公道的,他们已经体察了捕快们,觉得他们在执行公务,可以适度使用强制手段,甚至也不必为致人死亡而赔上一条命。但是——

杀人就是杀人,任何杀人都是外力对身体的作用力,包括对吃饱的作用力。

有罪是肯定的。

审判是必须的。

定罪量刑的不能缺的。

哪怕最后有理有据地从轻从宽甚至赦免。

就是不能像现在这样,高高地举起,轻轻地放下,浓墨重彩地描述暴力,轻描淡写地给出裁决,甚至连一套司法追问的程序都免了。

你们啊,就算熬过这个年,也赖不过人们内心的逼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