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提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要坚持新闻综合频道的定位,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地方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要坚持高标准,要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坚守底线,把好导向,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等要求。

《通知》还强调: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坚决反对唯收视率,坚决抵制收视率造假。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

继续加强综艺娱乐、真人秀节目管理调控。要坚决抵制追星炒星,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间;总局鼓励制作播出星素结合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总局倡导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

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提前审查、重播重审,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

不得违规设置“嘉宾主持”,邀请演艺明星做嘉宾,必须把道德品行、艺术成就作为首要标准。要积极邀请优秀的文化学者、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在某一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人士做嘉宾,充分发挥节目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主持、主角,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监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地办好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打造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引导其积极做党和政府声音的传播者、社会主流价值的弘扬者、正向趣味能量的引领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践行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坚持更高的办台标准,牢牢把握正确办台方向,坚持政治家办台和党管媒体原则,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积极承担新闻舆论工作“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48字职责使命,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作为第一要求,守好阵地、把好关口。要坚持新闻综合频道的定位,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准确深入充分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实承担好“稳预期、稳思想、稳人心”的重要责任和“保持全社会思想统一、人心稳定”的重要使命。

二、倾力讴歌人民群众伟大实践,努力攀登正能量的高峰。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把新闻战线“走转改”活动和文艺战线“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基层报道、基层节目的比重,组织编辑、记者、编导、制片人、播音员、主持人等节目主创人员分批定期深入基层,把火热的现实生活、鲜活的基层故事、质朴的人民情怀、多彩的群众文艺引入新闻报道和各类节目,推出一大批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优秀作品,更好地反映人民呼声,满足人民需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耕现实大地,淬炼精神内核,在平凡中发现伟大,从质朴中发现崇高,从当代中国史诗般的实践中接受教育、感悟真知、激发灵感、汲取养分,创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精品力作。地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要坚持高标准,要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坚守底线,把好导向,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

三、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强化细化社会效益的考核导向、考核指标,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重要标准,坚决反对唯收视率,坚决抵制收视率造假。

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新闻、经济、道德建设、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属性节目,播出时段和比例要达到规定的标准,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要进一步办好公益主题节目栏目,加强创意策划,丰富表现形式,创新艺术手法,提升节目的价值内涵和艺术魅力,有效地传递爱心、推动公益。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挖掘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资源,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制作播出更多有思想深度、精神高度、文化厚度的文化类节目。

四、继续加强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管理调控。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积极引领正向趣味能量,坚持高品位高格调,使节目栏目既喜闻乐见、雅俗共赏,又承载更多有意义的内容、有深度的思考。综艺娱乐节目要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坚决反对低俗媚俗和过度娱乐化、过度商业化等不良倾向。要坚决抵制追星炒星,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总局鼓励制作播出星素结合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总局倡导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

五、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各省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辖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电视剧播出工作指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把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要加强重点电视剧创作管理服务,强化统筹协调,密切跟进指导,确保重要宣传期的电视剧如期安全播出。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切实增强媒体阵地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以品质为核心,严格选片,精心编排,切实把好选剧关、播出关,认真履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职责;要按照重要宣传期时间节点倒排编播计划,原则上不得编排播出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确保与整体宣传氛围相协调。要进一步规范引导电视剧宣传评论,积极弘扬正能量。

六、切实加强主持人和嘉宾管理。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129号)有关规定,要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主持人的培训和管理,使其在节目中发挥好引导把控职责,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不得违规设置“嘉宾主持”,要严格嘉宾遴选、优化嘉宾配置,邀请演艺明星做嘉宾,必须把道德品行、艺术成就作为首要标准。要积极邀请优秀的文化学者、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在某一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人士做嘉宾,充分发挥节目的教育引导功能。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主角,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节目属地管理职责。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度,杜绝跑冒滴漏;黄金时段播出的节目和重点敏感节目,要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审查并签字。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属地管理,强化人员培训、报备审查、日常监管、宣传提示、督导查处等职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清除隐患风险,持续开展舆论环境整治工作,净化广播电视空间。各级收听收看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重点节目和电视剧要跟踪监听监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