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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妇女维权在实际操作中困难吗?
非常困难,就比如我处理的家暴个案,虽然我经手的案子不多(十个以内),但大部分求助的个案,她们面对的不是一次半次的家暴,而是很长的家暴史。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有长达十多年家暴史的案主,案主每次被施暴者打得都很严重,而这一次更是被打到头破血流,打完之后,施暴者就逃无影踪了。即使后来我们介入了,施暴者也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
这种长达十多年的家暴史的情况,其实可以要求派出所出手告诫书的。为了更好地为案主维权,我想和案主一起商量来寻求一个能保障她人身安全的方法。但在这时,平时对我支持不多的机构却突然派了一位曾经与我共事的同事一起处理这个个案,而这个同事却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劝案主原谅施暴者,让施暴者承诺不再伤害案主作为解决这件事的方案。但是这种承诺又有什么用呢?又能为她保障什么呢?简直了!说起来我就气愤。
后来我又去村子里家访,跟村委会的人或者施暴者说明家暴是违法行为的时候,他们反而当之笑话,完全不当一回事。
所以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
离开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无力感。
妇联作为一个群众组织,其实没有太多实权,所以为妇女维权并不是为了真正地解决这些问题,而是疏通问题,也就是不让问题堆积起来。就比如家暴,妇联就不希望接到受害者投诉之后,受害者继续向上级部门投诉,闹得 “满城风雨”。这种态度可能会让施暴者逃离惩罚,让受害者因为无知放弃维权。“离了婚,一个女人又能怎么办呢?” 这是我一个同事安抚受害者说的话。
而且,并不是员工都有性别平等意识。在一次家暴的案件讨论中,一个女同事说:“肯定是因为她(案主)做了什么,所以她老公才会打她的呀!” 听到一个这个行业的人说出 “受害者有错论”,我尴尬癌真的要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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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有事情都有相对性,妇联有没有让你觉得很有趣的地方吗?
哈,有啊。比过年那些三姑六婆更担心你找不到对象的,妇联称第一,没人敢称第二。妇联有一项特别的任务: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所以会安排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相亲。相当热枕了!可惜我拒绝了。妇联还会组织比如 “最美家庭” 的投票活动,非常《感动中国》路线,宣传效果可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