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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重磅改革:打造一个“中国国家队”】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向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足协、篮协下发了一份通知——《中国国家队联合市场开发方案》。将各自招商模式转变为由体育总局统一管理并招商。简单来讲,就是以后中国男篮、中国男足、中国国乒等队伍都将会由体育总局统一管理,统一招商,都叫中国国家队。这份方案对于中国足球、篮球队这种不愁没人赞助的项目十分不利,因为之前他们就有很多赞助商,如果按照新方案,今后能够分得多少收入,都是不得而知的。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骑****人:假改革之名抢钱和权,别人家的改革是放权,我们家的改革是集权。

@s****奔:现在不是深化改革不是提倡简政放权么?这体育总局怎么逆势而为,把本来这几项高度职业化的体育项目收归囊中,这不是阻碍项目发展么………[摊手][摊手][摊手]

@宋****糕:[doge]太他妈牛逼了卧槽,这他妈才叫一夜回到解放前。东京奥运会就在眼前了,且作吧,就看到底你们能把中国体育糟践到什么地步吧。

@智****下:这两年,所有的改革都可以换个名字,叫中央集权化

@白****明:这是要倒退三十年的节奏啊。

@刘****蕴:东京奥运会谁党性强谁上

@天****m:就是都想吃蛋糕,找个理由而已。

@米****多:吃相难看!不是管办分离了吗?

@湘****公:又准备吃大锅饭了,作死吧!

@是****磊:好不容易进入市场经济了,又回到了计划经济。

@上****儿:?中国体育人民公社

@R****博:中国体育发展的唯一障碍就是体育总局

附被删文章:

扬子晚报 | 中国各运动队统一由总局招商?专家:“这是开历史的倒车”

北京时间9月7日,据微信公众号“中国篮球”报道,国家体育总局向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足协、篮协下发了一份通知——《中国国家队联合市场开发方案》,最核心的目的,是将目前各中心、协会下属国家队各自招商的模式,变成由体育总局统一管理并招商,打造一个“中国国家队(Team China)”的概念。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改革方向,引来众多质疑。对此,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南京体院体育系副教授,体育产业研究专家王进,请他来解读一下这一政策。

问题一:项目之间该怎样去平衡?

截止记者发稿为止,这份《方案》被披露的部分,依然只是微信公众号“中国篮球”所提及的一部分,并未得见全貌,在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以及各协会官网上都没有看到。王进对扬子晚报记者说道:“目前还不好确认这份方案是征求意见稿还是已经下发,或者只是内部先发行。因为没有相关细则,我只能简单笼统的说一下。这样的改革,肯定会有影响,而且影响很大。我们目前只能从影响可能波及的范围来说,至于他的影响会有多大,还要看后续的一个具体操作问题,以及执行和细则的问题。”

王进首先提到的是对于各个项目的影响问题:“像老百姓关注度比较高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项目,受到的损害程度要远比市场化程度低的项目要大。涉及到利益分配,项目之间的不平衡就非常明显。”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理解,像篮球、足球这样广泛受到关注的项目,其市场化开发程度要远远高于其他项目,即使成绩再不好,但国家队从来就没愁过招商。而一些冷门的奥运项目,其实是很难找到赞助商的。

从已披露的文件来看,统一开发取得现金的80%将用于奥运备战保障、类别占用补偿和存续商业合同赎买。具体分配的方案也要与奥运备战重点任务,金牌目前完成、财政资金缺口等等因素相关联。其实这也就是说,未来大国家队招商权益,将由体育总局收回,分为10-15个品类整体招商,所有招商的钱先交给总局,然后总局再进行二次分配。但二次分配上如何保障公平,却是个问号——足球、篮球这样的项目因为在奥运会上不可能争金夺银,那么对比分配关联项,这些“吸金大户”被“劫富济贫”,几乎是板上钉钉的。

问题二:赞助商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王进也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对赞助商的影响和选择,也非常复杂。第一,对于已经有合约在身的赞助商来说,问题该怎么解决?即使是赎买,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第二,随后的联合市场开发,又将以一种怎么的形式去搞?单一赞助一个队的时候,赞助的额度和方式是根据项目特点定的,如果联合开发,对于各运动队之间的差异该如何解决?”

说白了,就目前已披露的文件来看,赞助商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以中国男篮为例,目前有主赞助商TCL、以及农夫山泉、耐克;以中国男足为例,赞助商有长安福特、金立、中国平安、可口可乐……根据这个方案,未来这些赞助权益,全都要上交体育总局。即使自己会收到终止合同的补偿费用,也显然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第二点,可能还需要等到具体的细则出来之后再来讨论。但从整体改革方向来看,先期的合同都能“赎买”,这无疑会增加赞助商的心理负担;所以,可能会出现“观望”或者“退出”的情况。

问题三:运动员的个人利益怎么处理?

王进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在今年的亚运会期间实际上已经相当敏感了,甚至可以说是“满城风雨”——运动员个人利益的处理问题。王进说道:“运动员分著名运动员和一般运动员,著名运动员的市场曝光度和知名度更高,涉及到的市场开发问题就会很多,联合开发该如何去解决?如何去平衡?此外,运动员赞助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代表国家队,另一方面是有自己的品牌赞助商。商业开发权到底归谁?”

在这里,孙杨就是个突出的例子。这次亚运会产生的矛盾,具体就在孙杨以及游泳队的赞助商361°和中国代表团的领奖服赞助商安踏之间。因为孙杨签了个人品牌,所以他不愿意穿竞品上台领奖。在这里,不论孰是孰非,但我们可以看到一点,那就是优秀运动员和一般运动员的区别,在于个人赞助商。干的好和干的差,本身利益倾斜就不一样。

我们再试想一下,如果未来由国家队统一招商,会出现怎样的状况?运动员个人赞助商会和国家队相一致吗?怎样去保持一致?是大赞助商多掏钱,还是优秀运动员牺牲个人利益?这是否又会堵住了其他品牌赞助个人的路?

这些问题,非一朝一夕能够理顺。

问题四:“搭便车”的偷懒行为会有吗?

王进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按照经济学来讲,这还会存在一个‘搭便车’的问题,可能就会存在偷懒行为,利益不能正确划分,马上就会有人不愿意干了,这毫无疑问的。”

诚然,即使一些平时不被关注的项目,在“大锅饭”的分配下没有了资金困扰之后,可以安心备战奥运,全力冲金为国争光;但总体而言,这样一个明显的由赚钱大户“补给”困难户的形势不可避免,里面就很大可能会出现偷懒行为。

王进说道:“总体而言,我的个人判断,这样的改革一旦实施,无论是对国家队,还是对运动员个人,都不是很有利的。这在国外也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我的理解,这样的政策一旦出台,其实就是开历史的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