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雅塔 来源:江湖眼
这两天,《个人破产法》引起了热议。相比06年就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申请个人破产在中国还是个新鲜事。
大家是否还记得于欢?那就是个典型的因债务引起的凶杀案。另外这两年各种借贷平台天雷滚滚,跑路的放贷人、瞬间一无所有的债务人、高杠杆炒房的,都有不少。光今年以来,见诸报道的,就有几十位被套路贷逼着自杀的年轻人……说起来都是债务惹的祸啊。
所谓个人破产,是指债务人没有能力按时还钱,但债务双方又不能达成和解时,经过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流程进行债务清偿的过程。
世界各地的《个人破产法》都规定,破产期限内(各个国家规定的时间不同),债务人只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保留基本生活费,剩余收入全部要用于偿还债务。
等到破产期限一过,无论是否还清债务,债务均一律免除。放债人如追讨,就违反了法律。
伴随个人破产法,必须建立起成熟的清算机构。
这个机构要严格监控债务人的收入,一旦发现有欺诈行为,比方吃了顿大餐,或是买了啥奢侈品,那债务就不能免除了。所以,这也会促使债权人比清算机构更上心地去监控债务人……
那,万一债权人设个陷阱啥的,也未尝没有可能吧。债务人一旦意识到被陷害,会不会使出反间计呢?咦?可以写个悬疑剧了。
总之,个人破产法在西方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中国为什么突然这个时候,提出要搞个人破产法呢?
这个跟近年来增长迅速的借贷有关系。总体来说三大块:政府债务、企业融资、居民房贷。
不管从政府企业还是到个人,大家都特别地敢于借钱了。可债务转来转去,最后都得靠民间存款来还。所以最近中国花协不是在征求国花吗?网民们都说,韭菜能算吗?
就跟击鼓传花似的,总有人会在这坑那坑里掉链子。你说父债子还啥的,可以,但人家就是啥都没有了,怎么办?世世代代追下去?拿不到钱就暴力催收,绑架拘禁挥刀子?
《个人破产法》的出现,是几乎全世界公认的资本市场下的成熟制度,是保障基本人权和尊严的法律。在目前国内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实施,有一定可行性。
这些年经常会通告老赖名单,以此限制债务人的一些消费。但因为没有专门的清算机构盯着,或者是免除高额利息的通道,其实还是大有漏洞的。首先,住豪宅开豪车的老赖大有人在,只不过房子车子不在他名下了而已。另外,一些确实一无所有的小中产,则被逼的臭了亲友圈、工作找不到,更别说还钱了。
所以,《个人破产法》如果出台了,高额利息可以免除,只要债务人好好工作,十年的时间,能还多少是多少,债权人好歹也能拿回来一点。至于有钱的老赖,有专业机构盯着,高消费时至少不敢那么高调吧。
当然,个人清算机构能否让债权人信任,也是个很大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比问题多,相信追债公司很快就会开发出对应的其他业务来。
在美国,个人破产分为两种,资产清算和延期支付。
1、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都必须被拍卖来偿还债务(这叫资产清算)。
2、如果债务人有固定收入,债务人与债权人商量在三至五年内偿付债务(这叫延期支付)。
3、如果债权人能提出有力的证据(债权人往往会将债务打包卖给讨债公司,这些公司可不是吃素的),证明债务人没有将所有财产申报,或有非法地转移、藏匿或毁坏的行为,破产申请就会被拒绝。就算破产申请通过了,债务人被发现有欺骗行为,法院仍有权力撤销破产许可,那么,被取消的债务就会重新回到债务人头上。
4、一些特定的债务是不允许被注销的,那就是欠政府的钱,比方税务、大学学费贷款、违法行为造成的财务损失(比如酒后驾驶而造成他人死亡或致残)等。
……
目前个人破产的保护期,香港是四年,美国是七年。各个国家不同,不知道中国将会是几年。
总得来说,个人破产法对中低层民众是有利的。因为这些人财力本来就不雄厚,欠债前后都没啥资产。
而真正的富豪,不管是在哪个国家,不管有没有《个人破产法》,其实都是有办法利用法律漏洞藏匿或转移资产的。
比方特朗普,就破产过好几次。到现在连税单都死赖着不公开,居然还在争取连任。但他的生活受到过什么影响呢?再比如贾跃亭,他虽然不敢回国,但不意味着走投无路啊。这些人,会买高额保险、建立慈善基金、或将财产转移给亲友来逃避惩罚。所谓的申请破产,只是为了不还别人的钱,至于自己的钱,那是万万不会损失滴。
说起来有趣,美国历史上还有个总统也申请过个人破产,那就是林肯。但林肯很聪明,他马上将自己的律师方向做了转移,专门帮人打破产官司了。
近年来,美国一年的个人破产申请就能达到160多万,年轻人透支消费,刷爆信用卡、债台高筑比较多见。中年人的破产主要归咎于医疗成本大幅增加、就业市场不稳定和信用卡消费势头加剧等等。
而中国,事实上这些年的债务危机事件已经非常多了。前几天九岁女童宁波被害的事件中,那对自杀了的男女就欠了亲友和网络平台的不少钱。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固然是根,但欠钱太多、还债无望,也是压垮骆驼的稻草之一吧。
总之,对小老百姓来说,《个人破产法》的出台,能为债务重重的现实,注入一丝希望。你可以打工,留下基本生活费用,其他的用来还债。总比被追债公司拿着裸照满世界要挟要好。别说还个十年,就是二十年也行啊,至少有了活命的机会是不是。
另一方面,怕是从此以后也要小心给他人借钱。否则对方一旦申请破产,钱不是泥牛入海,就是要等个十年八年。
这么说吧,《个人破产法》,对恶意欠债的无赖,是利好(虽然信用透支者在一个正常社会,将寸步难行)。对遵纪守法的小民,是保护(至少还有重来的机会)。对资产雄厚的大佬,唔,虽不能伤筋动骨,但多少有些约束吧。
大家还是量入为出,不要超前消费吧。看上去破产啥的离我们很远,但信用卡超支、创业失败、借亲友钱加盟项目、高杠杆炒股炒房、相亲养老骗局……还有那么多借贷平台、赌博网站,这坑连着那坑,一不小心,谁都有可能,陷入债务的泥淖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