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地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是一种涉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Common good)对资源分配有所冲突的社会陷阱(Social trap)。这个字起源于威廉·佛司特·洛伊(William Forster Lloyd)在1833年讨论人口的著作中所使用的比喻[1]。1968年时,加勒特·哈丁(Garret Hardin)在期刊《科学》将这个概念加以发表、延伸,称为〈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2]。而这个理论本身就如亚里斯多德所言:“那由最大人数所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3]。
这样的比喻宣示著有限的资源注定因自由进用和不受限的要求而被过度剥削。这样的情况之所以会发生源自于每一个个体都企求扩大自身可使用的资源,然而资源耗损的代价却转嫁所有可使用资源的人们。(可使用资源的群体数目可能远大于夺取资源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