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日,有女权社群的伙伴举办了“徐州生育八孩女子”相关事件的在线讨论会。尽管是大年初一,还是有50多人同时在线参与。而截止目前,相关话题已经在微博上获得近三千万阅读量。
为什么大家会对这一事件保持如此长久、热切的关注?我们希望自己的关注可以带来怎样的改变?
借用一位参与者的发言,我们聚集在一起,是为了“把一个女性的受难的日子过成自己的纪念日”。记住在2022年春节的时候,有位女性经历了什么。即使在一个星期、一个月、一年之后,也不要忘记她的存在,持续地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在公共空间发出属于女性的声音。这是我们在女权社群中能够为彼此做的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也是作为关心社会的公民所应尽的义务。
(以下为讨论会上的部分发言,由回声经授权整理发布)
0、事件背景
2022年1月,网传“徐州丰县生育八孩母亲”的视频引起热议。视频中该女子患有精神障碍,身穿单衣被铁链锁在家中,生活环境恶劣。女子的“丈夫”和孩子也在视频中出现。网友质疑存在拐卖和虐待等违法行为。
事件发酵后,丰县县委在1月28日发布情况说明,称当事女子杨某侠已与视频中的男子董某民“领证结婚”,“不存在拐卖行为",被锁住是因为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无故殴打孩子和老人”,表示“已对其进行救治,并对其家庭开展进一步救助,确保过上温暖的春节。
1月30日,丰县调查组再次发布调查通报,称杨某侠是在1998年流浪时被现在的家庭收留,至今未查找到身份信息,名字也是由董某民所取,目前杨某侠已在医院接受治疗。并称将“对相关情况深入调查” “涉嫌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1、通告发布后,仍要追问政府责任
丰县的两份通报,给公众的信息都不够明确,更像是为了平息舆论发布的。我们看完通告后还是不知道里面说的“失职、渎职人员”具体是谁、属于哪个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具体指什么,也不知道当事女性杨某侠当下具体状况如何,她和她孩子的未来有没有人负责、将由哪个部门来负责。
根据通报,杨某侠流浪被“收留”的时间是1998年,当时民政和公安部门有对于流浪人员的收容遣送责任,2003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国务院又发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1], 明确了民政部门的救助和监管职责。
因此我们需要追问民政和公安部门的责任:为什么民政部门会让一位没有身份信息、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名字都是由别人来取的女性和“捡”到她的人结婚?为什么认为这样的“收留”行为是合法的?如果证明不存在拐卖,是否 存在强奸、囚禁等行为?政府通报中也提到计生部门的举措,但显然计生部门也未对杨某侠处境有进一步关注。
这个事件中也能看出官方的认知和大众的认知存在断层。事情刚被曝光的时候,网民就有很多的讨论,但官方没有第一时间介入。后来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拐卖、虐待、 性侵,包括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结婚生育等等 问题,官方才发布迟到且前后矛盾的通报。似乎官方对于自己的失职,包括其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反应没有任何预判,觉得强调“已领证结婚”“没有拐卖”就完成了对公众的交代。其中也体现相关单位对妇女人权的无知和漠视。
其他涉及的相关部门包括妇联。妇联因为没有执法权、行政权和约束力,在政府系统中是比较“无力”的组织。但我们仍然可以要求它有所作为,因为它毕竟是体制内的部门,拥有一定资源,且相对于其他部门是妇女权益的专家。 妇联的人员自上而下在系统的每一个级别都有席位,例如在政府资源的分配难以到达村一级的情况下,村一级的妇女主任应该及时发现问题,并和妇联对话寻求支持。我们需要通过关注和问责,推动这个系统能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
2、“帮扶”“救助”下,被牺牲的女性个体
通报中提到,有关部门自2014年起为董某民家庭落实低保和医保,每年发放补助金,另有“社会爱心人士”多次捐款捐物。但这些救助和帮扶并没有改善杨某侠的处境,她依然穿着单薄的衣服,被铁链锁在冢里。网传的视频里,董某民穿的一件羽绒服被网友发现是女款,很可能原本就是别人捐给杨某侠的,但最后这件衣服没有送到她手上。
男性“家主”掌握救助资源,改善女性处境的 “善款”没有用于女性,这在扶贫、救助工作中是常见的问题。一方面是相关组织、机构应该看到家庭中存在的权力关系,关注救助金和物资的实际分配和使用。另一方面,对于参与捐助的个人或民间机构来说,要深度介入一个家庭,改变其中的家庭结构,乃至对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干预措施,很多时候可能没有相应的权力。这些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是公职人员的默许和纵容,导致当事女性始终没能脱离悲惨的境遇。
面对由政府主导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帮扶行动,我们还需要提出一个问题:这些行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家庭中每个个体的权益,还是仅仅为了维持稳定?如果是后者,就解释了为什么女性在家庭中受到剥削、压迫的情形非但没有被阻止,反而受到默许和包庇,因为正是女性的受害维系了家庭的稳定。我们需要指出这一点,并把被“家庭”这一概念所遮蔽的女性权利问题拉回到公共讨论之中。
3、媒体缺席:真相缺失和舆论混战
和几天前相比,事件在网络上的热度正在渐渐消退。除了官方安抚性通告的影响,也因为缺乏媒体的调查报道,以及各平台采取的删帖等舆论封锁行为。媒体的缺席导致网络讨论很容易发散,难以产生深度、持续的讨论,也带来 社交媒体上大量猜测和爆料的传播,如有自称当地人的网友称当事女性实为被拐卖,后遭受性侵和监禁才导致精神失常。但大部分信息难以获得进一步证实。
事件发酵后,最早发布相关视频的博主删掉了自己发的内容,理由是“希望大家关心这个家庭,但不希望孩子的父亲被抓。”也有很多反对追责的声音表示:“爸爸被抓了,妈妈有精神问题,孩子怎么办。”“不能让孩子在没有爸爸妈妈的情况下过年。”
在既往的其他女性以婚姻的名义遭受拐卖、家暴或囚禁的事件里,也存在类似的舆论现象。 甚至媒体也可能扮演站在“家庭和睦”的角度引导舆论的角色,如呈现精神病女性囚禁在家的事件时,将作为施暴者的丈夫塑造为无奈又憨 厚老实的形象,或将为逃离暴力离家出走的女性塑造为抛弃孩子的狠心母亲。媒体缺乏专业性的呈现和未能履行监督责任,代表了另一种形式的缺席。
把照顾孩子的希望全部寄于父母,以至于在存在明显的暴力和犯罪行为的情形下,也要以孩子的名义维系家庭完整,背后体现的是公众并不明确或并不相信相关责任方会承担“托底”的照护和安置责任。但还是要看到相关部门的责任,并督促其履职,而不是以婚姻作为社会 障体系缺失、有关部门渎职的遮羞布。
4、女性恐惧的背后,是对安全的普遍焦虑
很多女性看到新闻后感受到的是一种“击破底线式的恐惧”。因为它呈现的画面令人震惊,且打破了女性可以通过自强逃离暴力、独善其身的幻想。不仅仅是唤起大家对拐卖妇女、家暴等问题的关注,这件事上也投射了女性对于公共安全的恐惧:不管我们生活在哪里、有着怎样的社会身份,是否都可能遭遇拐卖然后落到此等境地,只因为我们是女性?因此很多人对官方通报也抱有强烈的不信任,更愿意相信这是 一个“女性被拐卖轮奸后被逼疯”的故事。
类似“农村精神障碍妇女被锁家中”的事件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但丰县事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范围关注,背后是网络上公众尤其是女性的性别意识提升,以及对女性权益及女性安全的公共讨论的增强。但另一方面,如果只有“无差别的恐惧”才能引起广泛讨论,或许也侧面说明大众对于家暴、性暴力等具体的性别暴力议题关注度还有待提升。
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恐惧有更多的确认。既看到背后女性普遍的处境,也看到具体的当事女性面对的问题一一如女性被拐卖、囚禁导致精神失常,和精障女性以接受家庭照顾的名义被合法囚禁,是不同层面的女性权利问题,分别需 要追问女性的公共安全保障和对精障女性的公共救济,讨论拐卖问题时也需要看到精障女性更容易成为被贩卖的对象[2] ;再如着到农村 较贫困和缺乏支持系统地区女性面临的更多困境。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表达和关注。
我们也不能止步于恐惧,而需要更多地思考作为个人可以有哪些具体的行动。
5、精障女性权益:要存活也要有尊严
官方通报和部分网络舆论都体现了对患有精神障碍、尤其是智力障碍的女性的一种简单粗暴的“安置”思路,即只要获得最基本的收容,没有被饿死,即使遭受了显而易见的囚禁和暴力,也是可以被忽视的。这种思路不仅用于安置被以娶妻的名义“收留”的精障女性,也经常出现在遭拐卖后精神失常的女性的安置问题上,使她们因为无法获得长期照顾,不得不留在施暴者和犯罪者身边。
同时这也和精神病患者,尤其是女性的患者在中国的整体处境相关。对于精神病人的公共救济普遍缺失,家庭能为精障女性打算的最好出路往往是结婚生子,寄望于伴侣和孩子的照顾,而不管她有没有自主选择是否婚育的能力。城市地区尚且如此,在资源较匮乏的地区,遭受遗弃、贩卖、虐待,被当作生育工具,可能是精障女性普遍的处境。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当地部门很可能会认为男性和智力障碍的女性结婚是“一箭双雕”:既解决了流浪人口的问题,也解决了光棍的问题。 因此我们的发声也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让它们意识到这不是维稳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捷 径”,公众对这种默许和包庇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会接受的。
这个话题继续延伸,我们也可以看到精障人士的性同意问题还未获得充分关注。参考台湾关于性侵的立法讨论,其中提出:关于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表达性同意的能力,不能仅以年龄和智力水平来划分,因为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能缺乏性知识和性同意知识。应该引入一条新的标准,即对这些知识的了解程度,以此来做具体的判断。由此可见,“难以判断本人意愿”或“缺乏行为能力”不应成为忽视精障女性权益和代为决定的借口。
6、我们正在做/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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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徐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至徐州市政府官网“市长信箱”(http://www.xz.gov.cn/004/interactive.html),进行追踪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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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链接,加入农村精神障碍女性关注小组:救救“被贩卖的她们”:农村精神障碍女性关注小组,正在等你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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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舆论推动关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舆情监测系统,也都会有处理舆情的压力。通过在网络论述时集中“点名批评”的方式,如强调具体某个部门的不作为,可以一定程度上推动这些部门在压力下有所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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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日常生活中遭遇的性别暴力事件,可在平时多关注一些为当事人提供支持的机构。如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求助热线:15117905157)。另外也可以了解所在地的公益组织、妇联等提供的救助服务。
注:
[1]中华人民扶和国国务院. 200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3/content_62246.htm [2] 温丙存.被拐卖妇女的类型分析[J]. 山西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7, 44(4):54-58. https://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ChlQZXJpb2RpY2FsQ0hJTmV3UzlwMjExMjMwEhRzeHNkeGltc2hreDlwMTcwNDAxMBold3A3b2hxYXE%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