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霖律师按:看今日南方周末现场图片,顿觉穿越时空又回到三十年前。司法乱像层出不穷,司法改革不进反退, 三个至上不知所云。 21世纪的今天仍需要重温欧洲启蒙时代话语,“ 如果仅为打击犯罪,国家根本不需要刑法,甚至法院都是多余的,他们的存在只能迟滞打击犯罪的效率。”——贝 卡利亚 习惯性游街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黄秀丽 实习生 寇爱哲 刘晶晶 发自湖南娄底 2010-07-22 00:25:16 公捕公判最为基层政法官员推崇的是“震慑作用”。娄底市政法委书记易春阳说对一些治安重灾区“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不行”。该市的一名警察直言不讳:“通过牺牲少部分人(被示众者)的面子,来保障大多数人的安定,是可行的。” 和基层执政者对公审公判的热衷不同,国家司法高层和法律界对这类“羞辱刑”一直持否定态度。早在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就规定,要求司法机关不仅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一律不准游街示众。 7月14日,犯罪嫌疑人被押在湖南省娄底市“优化涟钢及其周边环境公捕公判大会”审判台上,当地政府组织了近六千名观众旁观。 (郭国权/CFP/图) 7月5日,东莞清溪警方用绳子牵着一名小姐去指认现场,并让镇电视台拍摄播放。这被网友称为是变相游街。现相关警察被通报批评。 (资料图片/图) 7月14日,娄底市公捕公判大会后,嫌疑人和罪犯被游街示众。 (郭国权/CFP/图) 7月14日,娄底公捕公判大会上,嫌疑人家属捂着眼睛站在看台边哭泣。 (郭国权/CFP/图) 丈夫被游街,妻子难抬头 龚高松是其中的一名嫌疑人,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龚高松”,其他被示众者亦如此。 7月14日,在湖南华菱涟钢集团公司足球场上,武警荷枪实弹,约六千娄底人正被组织围观一场特别的运动——公审公判。“把犯罪嫌疑人押上来!”主持人在麦克风前宣告。32个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和刚被判盗窃罪的20名罪犯被押上了足球场看台,站成一排。他们被剃成光头、着黄色“号服”,双手反剪,麻绳从脖子捆下来,绕过肩膀,直到手腕。 龚高松是其中的一名嫌疑人,胸前挂着70厘米长50厘米宽的木牌,1斤多重,上面白底黑字写着“犯罪嫌疑人龚高松”,其他示众者亦如此。 这已经是这个足球场自2009年4月来的第三次公审公判了,主题都是“整治涟钢周边环境”。在有数千年“示众史”的中国,这样的运动即使到近年,亦每年都会发生上百起。 但对被示众的嫌疑人龚高松的妻子肖小芬来说,这是让她觉得“没脸见人”的一天。 他们是家住娄底涟源市七星镇洞源村的农民。肖小芬称,因儿子超生被罚款等原因,家里欠了五六万元债,53岁的龚高松遂在半年前到涟钢去“找点事做”。 涟钢是湖南省大型国有企业,位于娄底市北面。煤炭、矿石、废钢、钢渣,有无数的废品可供利用,是周边农民“淘金”的好地方。 龚高松的“淘金”梦只持续了两天,就因“偷窃钢渣”被抓。娄底警方的资料称,龚高松在2月份曾经同3名犯罪嫌疑人,3次盗窃钢渣,价值16840元。 7月13日,肖小芬听朋友说娄底要搞公捕公判,丈夫也可能要被示众,第二天早上她就急往40公里外的娄底市。 但她只看到了公捕的尾声,还没看清丈夫站在哪里,游街示众就开始了。52名示众者被押上了6辆贴有“严厉打击侵害涟钢犯罪行为”等标语的卡车。 几十辆警车带路,警笛响着,卡车以5公里的时速前行。一些细心的围观者记下了游街路线:从涟钢宾馆,经过涟钢双菱大厦,再到涟钢电影院、涟钢医院、涟钢中学,都是涟钢最繁华的地段。沿街做生意的人出来观看,开车的人也停下来了。 半个小时后,车往离涟钢两公里远的看守所开去。肖小芬和女儿龚礼平也紧追前往。车快到看守所大门时,龚礼平看到了父亲。她大声指给母亲看,父亲剪短了头发,难怪认不出来。“哎!哎!”肖小芬一边追着车子,一边朝丈夫大声喊,丈夫终于看见她了。“你怎么来了?”站在卡车上反剪着双手的龚高松吃惊地问。 4天后忆及当时场景,肖小芬哭着回忆:“我看到绳子捆着,勒得好深。”她好像已经被这样的游街击垮了,说“抬不起头来了”…… 游街是“习惯性做法” 娄底市综治办主任向健勇说:“这里太复杂了,不这么搞,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娄底市很看重对公捕公判的“宣传工作”。在市里和娄星区两级公检法的“统一行动方案”里,要求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等当地媒体都对该活动进行报道。 但娄底市综治办主任向健勇没有想到,报道被网络关注后,“宣传效果”朝反方向发展。其中一些图片被众多网民认为“有损法治,侵害人权”。 如其一张图片的内容是,在钢城公安分局长周加和宣布公开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一名站在第一排的中年妇女是嫌疑人家属,她捂着眼睛哭泣,旁边两个孩子也在哭。一名网友认为,这种羞辱已超出了对罪犯个人的惩罚,而“使这个家庭被社会排挤,孩子明显是无辜的”。 另有一张照片是犯罪嫌疑人被双手反剪,麻绳捆绑,警察牵着绳子把他们从卡车拉下来押进看守所。一名网友质问:“这是牵狗吗?他们没有尊严吗?怎么能这样?” 向健勇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解释是:“这里太复杂了,不这么搞,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公捕公判的主持者——娄底市政法委书记易春阳,也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涟钢是个特殊的地方,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不行。” 在易春阳的主导下,娄底市对涟钢周边环境的整治已经进行了整整一年。 国企涟钢是娄底市经济的半壁江山,年产值达到140亿元,职工上万人,号称“十里钢城”。从1980年代严打开始,涟钢的治安问题就是娄底市的老大难,十一五规划以后,涟钢厂房扩张,产生大量失地农民。周边居民和职工家属混住,治安持续恶化,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偷盗。向健勇说:“最多一个月抓了两百多个偷东西的人。” 相当多的偷盗属于内外勾结。涟钢的保安换了一茬又一茬,无不“沦陷”。“只要保安借故溜走5分钟,成吨的钢渣就运出去了。”一名涟钢职工说。 2008年底,已经在市委政法委书记位置上任职五年的易春阳提出了综合整治涟钢周边环境的思路,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解决周边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加强涟钢的管理。 2009年4月至8月,娄底市对涟钢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娄底市政法委称,整治运动让涟钢周边刑事发案率下降了76%。2010年初又有些反弹,于是从4月底继续整治。“效果很好,省里很满意,涟钢也满意。”易春阳说。 在娄底的施政者看来,公捕和公判是庞大的涟钢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的非常细小的一环。在“涟钢周边环境整治”的每份文件上,虽然都强调“依法办事”、“共同商讨”,但没有把公捕公判纳入需要进行合法性论证与商讨的范围。从去年4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在涟钢足球场上,已经进行了三次公捕公判。其中一些施政者颇为委屈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认为公众的注意力没有放在他们如何帮助失地农民与涟钢达成合作意向,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挖出内外勾结的盗窃团伙等成绩上,只责问“不得不为之”的公捕公判上。 这一“不得不为之”的活动,要动用巨大的人力。一名娄底警察介绍了其中一些环节:“对示众嫌疑人,看守所提人手续复杂,安全保卫要出动几百甚至上千的武警和民警,至少要提前一个星期。”当天的公捕公判行动中,涟钢至少组织了5000人前来参观,附近的湘中文武学校组织500人,黄泥塘办事处组织了300人来参观。 “既然已经达到了整治目标,那为什么一定要搞公捕和公判?”南方周末记者问,娄底市综治办主任向健勇沉默了一会儿回答:“这是沿用以前的习惯性做法,法院、检察院也没有提出不同的意见。” “通常党委和政府有动力搞,因为综合治理要考核,有指标。”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这才是真正的“习惯性做法”。 司法高层反对“羞耻刑” 和基层执政者对 “公审公判”的热衷不同,不管是国家司法高层、法学界还是具体法律规定,都对这类“羞辱刑”一直持否定态度。“别的地方都这么搞,你们能不能不关注我们?”娄星区委政法委书记周世光问南方周末记者。 确实,就在娄底刚刚搞完公捕和公判运动的第三天,临近的湘潭市为了迎接湖南省运动会,对53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捕公判“示众”,3名嫌疑人被宣判死刑后枪决。7月7日,武汉警方在街道贴大字报公布嫖客和妓女的名字等个人信息。后在舆论猛烈批评下,武汉警方于7月20日回应:“这种做法确有不妥。” 公开新闻资料显示,仅2010年,就有山东青岛、湖南永兴、陕西临潼、四川阆中等地进行了公审公判。 多名法律学者指出,这些层出不穷的公捕公判运动,都存在着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是法外之刑——羞辱刑。从古代示众刑罚变形而来的公捕公判,曾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涂黑脸、阴阳头、带着纸糊高帽到街上示众受辱,这是四十年前随处可见的场景。 改革开放后,早在1983年的刑法就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但在历次“严打”中,这一法律规定常被地方管理者突破,且出现了很多变种。比如,2006年,深圳的妓女嫖客被游街示众,嫖客甚至被剃成光头。7月3日东莞清溪镇警方将4名嫖客和妓女戴上脚镣,套上绳索,去指认现场。照片被公布到网上,亦引起舆论强烈批评。7月20日,清溪警方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他们认为这一做法确实不对,涉事警员已被通报批评。 和基层执政者对公审公判的热衷不同,国家司法高层和法律界对这类“羞辱刑”行为一直持否定态度。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就规定,要求司法机关不仅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03年,最高法在《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公开宣判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不得为了营造声势而延期宣判和执行。” 法律界的反对原因,一是这种示众刑对于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是一种侵犯。二是违背了“未经法院判决不得先行定罪”的司法准则。据娄底的一名律师介绍,他的一位当事人曾遭到公开逮捕,后来经法院审理被无罪释放,但公捕对整个家庭造成的伤害已无可挽回。湘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一位被公捕的嫌疑人后来被无罪释放,但因为公捕,单位将他开除了。三是容易导致程序违法,警方有时为了等公捕公判,把嫌疑人超期羁押,甚至把已经逮捕过了人拉出来再逮捕一次。 “游街”效果适得其反? 一名当地法官认为:“公捕公判的执法尺度通常会偏严,判得偏重,并不公平,家属和一些围观群众看了,反而可能不服气。” 对于娄底的执政者来说,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些。娄底市政法委书记易春阳承认:“公捕公判是非常手段,管理理念有些问题,和中央的司法理念有些差别。” 向健勇的理解是,基层工作者在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时选择了后两者。“从保障人权,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网友的观点是对的。但从打击犯罪的角度,这个方式有积极作用,让老百姓对‘犯罪就会受到处理’有直观的感受。” 这种观念在当地公检法人员中很受认同。娄底一位参与整治行动的警察称:“公捕公判通过牺牲少部分人的面子,来保障大多数人的安定,是可行的,至少可以震慑一下那些屡教不改的坏人。” 但也有当地法官反对公捕公判这种做法。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称,虽然他不可避免地会被政法委抽调搞这些活动,但他认为,这类行动可能会起反作用,“执法尺度通常会偏严,判得偏重,并不公平,家属和一些围观群众看了,反而可能不服气”。 公捕公判运动已过去3天,涟钢足球场附近的家属和职工还在议论。当天,公开宣判所受刑罚最重的是涟钢钢材加工配送公司的某保安组组长,他因偷盗40万元的钢材,被判刑20年。出乎意料的是,参加公判大会的多名受访者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和个别贪污受贿成百万千万的国企领导相比,他挺冤的。 “贝卡利亚(现代刑法学之父)曾经说过,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这句话是对这个现象的最好注解。”湖南省一位法律界人士说。 这次被公开逮捕的30人中,大多数是来自娄底附近县市如涟源、新化、洞口等地的农民。27岁的涟源市七星街镇伏栗村村民李坚二和同乡卢志勇的“罪行”是在涟钢设计院偷了一台价值2143元的电脑,这次就遭到了“游街示众”的处理。 今年3月,李坚二被抓后,卢志勇曾经找到管理涟钢治安的洪家洲派出所,表示要自首,期望退赃并拿出1万块后能够取保候审。无奈赶上整治浪潮,取保没有成功,反而被抓去“示众”。公开逮捕的信息,一开始并未告诉卢志勇的父亲卢本述,他第二天才知道。 “我儿子又不是杀人放火,是个小错误,知道要改,国家要给他一个面子啊!”卢本述一提起儿子被“示众”的事情,就嚎啕大哭。 李坚二家,也是第二天才知道他被游街。对他们来说,“游街”是比逮捕更刺人的字眼。李坚二的妻子夏永霞,虽然只是一个宾馆服务员,但她的认识充满现代意识:“不管他犯了多少罪,就是死刑,也不能去游街,他们这样做是知法犯法。”李家甚至想打一场“政府侮辱公民人格”的官司。 就在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第二天,娄底市委、市政法委接到了一中央领导对娄底公捕公判表示关注的批示。当地立即组织参与公捕公判的人士开会,研讨对中央领导的回应。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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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习惯性游街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