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华闻

BBC | 中国就渤海漏油成立索赔小组

蓬莱油田漏油事件已经持续两个多月。 中国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证实,针对康菲石油公司蓬莱油田漏油事件,北海分局已成立索赔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就损害赔偿编制评估报告。 8月31日是蓬莱19-3油田作业方康菲公司封堵溢油源和清理油污的最后一天。 中国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说,如果康菲公司无法实现封堵溢油源和清理油污,当局将采取进一步更加严厉的措施。 刘赐贵表示,中国当局不允许任何企业、任何方面对中国的海洋肆意地进行损害。 他说,渤海溢油事故索赔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任务,任何企业损害中国海洋环境都将付出代价。 中国国家海洋局说,已经联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国家案件总局等部门成立七部委联合调查组抓紧取证,为鉴定事故级别做准备。 据悉,中国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索赔。 蓬莱19-3油田由中国海洋石油与美国康菲石油合作开采,康菲石油负责油田的日常生产作业。 来自蓬莱的油污漂浮至渤海湾沿岸,河北唐山乐亭县水产养殖户本月初投诉,该处已有至少350万笼扇贝死亡,怀疑是油污所造成。 蓬莱油田漏油事故早在6月4日发生,康菲石油上周证实,至今已有约700桶原油渗漏到海面,另约25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渗漏并沉积到海床。 中国媒体和环保组织对当局此前隐瞒漏油事故达一个月之久提出了严厉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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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胡耀邦之子胡德平: 坚守“彻底否定文革”底线

胡耀邦之子胡德平: 坚守“彻底否定文革”底线 (2011-08-28) 早报导读 [总统选举] 今天中午12时 近半选民已投票 [名家专评] 黄彬华:谁是后菅直人日本新首相? [中国早点]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 [时事漫画] 美国指中国军力破坏地区平衡 ● 韩咏红 北京特派员   针对中国近期出现革命意识形态回潮以及怀念文革的舆论倾向,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中共原总书记胡耀邦之子胡德平疾呼,必须守住1981年中共中央全会决议所通过的、彻底否定文革的决议底线。   他昨天在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南方周末》主办的纪念《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决议》)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说:“我觉得我们应该来坚守,对于这个底线不能进行动摇,就是对文革进行批判、否定的态度。”   他在发言中提出,《决议》确实对中共建国以来各项成就做了充分的肯定,也对中共所犯的错误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为今后发展的前途,为文革以后中国定下的目标做了论证。   关于《决议》中自我批评的部分,胡德平坦言其中“没有任何过头的话,只有说得不够的地方”。他表示,例如对于文革期间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打倒谁在发挥主要作用,决议中还留下疑问。   从历史联系到现在,胡德平说:“现在若干年过去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好像是有人在复活它,在留恋它。其中有些人是相信文革,但也有人利用文革来做文章。我觉得这个底线我们一定要坚守。”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决议》被认为是中共党史上一份非常重要的决议。   按照中共的历史阶段分法,《决议》概括了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的胜利,回顾了19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批评了“大跃进”与反右扩大化的错误。其中,《决议》最大的特点是彻底否定文革,以及中共领导人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按照该决议原文,“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决议》也形容文革期间毛泽东“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以至破坏。   这份政治文件反映出在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共高层,对毛泽东功过进行了“一分为二”的评价,决议最终肯定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过失,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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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新华网文章吁铲除网络“谣言”

新华网文章吁铲除网络“谣言” (2011-08-31) 早报导读 [中国早点] 公平是经济起飞终点站 [南中国海] 菲总统访华缓和南中国海局势? [总统选举] 选举过程反映民主机制越来越成熟 [名家专评] 于时语:盘点利比亚的赢家输家   (北京讯)中国官方新华网昨天发表署名文章,要求互联网企业、监管部门与警方加大力度铲除网络“谣言之毒”。   这是继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上周一(22日)要求互联网企业要杜绝虚假有害信息后,再有迹象显示中国官方有意加强管制有2亿用户、传播信息快如闪电的微博平台。   这篇题为“铲除网络谣言之毒须加大打击力度”的评论文章说,网民人数位居世界第一的中国互联网,是个汇聚了海量信息与丰富民意的平台,然而:“快步前进的洪流也伴随着谣言传播的‘泥沙’,要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必须彻底铲除谣言的土壤。”   文章说,制造谣言原本就是一种社会的病态,而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则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通过博客、微博等终端发布工具的运用,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往往能出现“爆炸式”的传播,也给谣言散布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文章说:“要从根本上铲除谣言滋生和发布的土壤,还必须由主管部门加强网络管理、加大打击谣言的力度。”   路透社说,新华网的评论文章虽然不等于政策宣示,却可被视为官方发出的信号。   新浪微博的许多用户昨天就纷纷认为,新华网的这篇评论显示当局正在考虑加强互联网审查。   路透社引述一名用户写道:“如果真是铲除谣言,网民无任欢迎,但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铲除谣言的旗号,目的却是阻止群众道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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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 | 菲律宾总统称欢迎中国投资

路透北京8月31日电(记者 Sui-Lee Wee)—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周三在中国一贸易论坛上表示,菲律宾欢迎中国企业投资菲律宾。 这是阿基诺三世首次对中国展开国事访问,其间他将致力达成价值总额70亿美元的协议,缓解两国因领土争议而紧张的关系。 他是在北京举行的菲律宾-中国经济与贸易论坛上对与会官员与商界高管们做出上述表态的。 按照访问日程安排,阿基诺三世周三稍晚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会面,周四会晤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他说道:“过去,我们的商贸关系对你们更加有益,现在,我们来此推动一个更加平衡的关系。” 他表示菲律宾欢迎中国企业与中国投资,特别是菲律宾旅游业、农业与基础设施行业为中国敞开大门。 他补充说道:“请让我再次宣布:菲律宾确实是对企业敞开大门。” 阿基诺三世并且表示,菲律宾将保证中国企业拥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承诺发扬“透明文化”。 他说道:“本届政府管理下的菲律宾与之前政府的最大改变在于心态。我们不会为了获得协议走捷径。我们会奉行正确的步骤。”(完) 编译:张敏 发稿:王燕焜   待续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A ‘Malign Intellectual Subculture’ – George Monbiot Smears Chomsky, Herman, Peterson, Pilger And Media L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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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周章敬平 | 国家秘密不能让我们感到神秘和恐惧

2009年6月23日,当我听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订草案,脑海中立即冒出十年前学习保密法的感受。在我从法律文件上看到“国家秘密”的那一刻,我想到的是电影中的“特务”,亦如情窦初开的小男孩默默猜想的少女的月经,有点神秘,有点恐怖。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以无数像我这样的人民的名义,审议这部规制了我们20年的法律,我想告诉以我等公民的名义进行审议的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们,作为一个非官非兵几乎从不涉密的普通公民,我对修订之后的保密法,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国家秘密不再让我感到神秘,更不能让我感到恐惧。     我希望国家秘密不再让我感受神秘,不是愚蠢地要求修订后的保密法不再保守秘密,而是希望它能处理好国家秘密和我的知情权之间的关系。在民族国家楚河汉界军备竞赛不见减弱谍报大战如火如荼的今天,从来都不是无政府主义者的我,丝毫不敢看轻保密法所看重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偶然之间,情势需要我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我会不折不扣地履行。可是,一切负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的头头脑脑们,不能以国家秘密为借口,将本来应该让我知道的事情,瞒得严严实实,将本来应该在太阳底下公之于众的信息,搞得神秘兮兮的,连问都不能问。     我希望修订之后的保密法尊重我的知情权,除了满足周知世界的一己之私,还有期待我们的政府更为法治的考虑。我们的政府早已通过总理宣读过一份简称为“法治政府纲要”的承诺书,答应按照法治政府的定义,还我们一个廉洁的政府、高效的政府、透明的政府、守信的政府。正因为此,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我们拿起知情权的鞭子,督促政府往公开、廉洁、高效、信用的方向跑。可是,我听说,跑着,跑着,就遇到了保密法的阻碍,闹出法规之间打架的笑话。且不论道听途说的消息是否可靠,我仍然希望修订后的保密法,像个人似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让两部可能相互抵触的法规和谐共处相得益彰,避免那些心怀鬼胎的官僚们,躲在充满鬼魅色彩的掩体中,打着“国家秘密”的幌子,肆无忌惮地捞钱劫色骗荣誉。     我希望国家秘密不再让我感到恐惧,不是要求修订之后的保密法放弃必不可少的暴力机器,而是希望暴力机器不要盗用国家秘密的名义,随意侵害我的个人权利,干涉我的隐私,妨碍我的生活。什么样的信息才是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密级谁说了算?什么样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秘密的泄漏?等等这些问题都得说清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们,你们需要避免我日后可能的麻烦。你们不能让我看着弹性空间甚大的法律条文,听专司保密调查的机构和个人,任意解释,随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们也不能让你们审议通过的这份法律文件,对涉密问题规定得过于笼统,使我无法厘清自己行为的边界,让我一不小心瞥见红头文件的时候,就手足无措,担心自己刺探了国家秘密,浑身不自在。面对一部分官方资讯,我希望它们不再是“皇帝的新装”,看得,说不得。我不愿意泄密,也不愿意因为恐惧而放弃言论自由的权利,为了保守天下人都知道的所谓“国家秘密”,而扼住自己的喉咙。     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我有知情的权利。我希望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不要让我这样的普通公民,一听见“国家秘密”四个字,就心生鬼魅,感到恐惧。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请你们不要反过来问我,究竟怎样修订,才能保障我所珍惜的自由和权利。我得理直气壮地告诉你们,我不知道,因为立法的ABCD不是我的专长。更为重要的是,你们是我这样千千万万个纳税人花钱“聘请”的服务员,在你们努力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那天起,你们就用行动宣称你们接受了我们的委托,让我们满意是你们的职责。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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