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专制

传说中的恐怖文章:《零八宪章

对渴望自由民主的人而言,是一篇极具价值的宣言。但对北京政府而言,是一桩可耻的丑闻,肆意地逮捕、镇压签名者。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      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 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      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      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      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      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      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      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      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      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 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 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 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 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 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 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 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 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 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 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 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 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 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 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 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 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 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 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 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 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 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 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 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欢迎订阅《政府丑闻》博客!RSS地址: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邮件订阅: http://goo.gl/JpxH 投递您的政府丑闻: Twitter标签: #GoveCn    Gmail: GoveC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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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丑闻: “前十”博客:十大网络监控国家

政府下令,所有拥有博客或个人主页的公民均须到文化部登记。伊朗政府还过滤掉包含对政府不利内容的网页、色情网站、政治博客,最近更是屏蔽了女权网站、网络日志及网上杂志。 4. 沙特在沙特,有大约40万个网站被屏蔽,所有涉及政治、社会及宗教话题的网页都在 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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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我们得和当权者谈谈

普通公民每发生一件事,都迫使当权者加固权力的堡垒;普通公民的每一次上访问都加剧了当权者的恐惧;普通公民的每一次批评都使当权者心惊肉跳;普通公民的每一次权利捍卫都被当权者视之为对权力的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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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观的颠覆:历史叙事中的非暴力运动

该书首先是一种历史叙事,是对唯暴力史观的颠覆。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至第三部份都是对著名的非暴力运动、最终活动胜利的历史事件的梳理和分析,其大致内容作者在“序言”部分进行了概括性的列举:从1905年一位东正教神父说服俄罗斯工人走上首都的街道开始,拉开了20世纪第一场对独裁政权公开挑战的帷幕;1930至1931年甘地领导印度人民以非暴力方式反抗英国殖民政府;丹麦人民于二次大战遭德军占领期间,曾于1944年夏天使所有城市陷入瘫痪,迫使德军解除宵禁及封锁措施;美国浸信会牧师马丁•路德•金恩博士奉行甘地的教诲,领导非裔美国人以游行及抵制的手段推翻美国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南非的抵制运动发起人、工会以及宗教领袖共同携手以非暴力方式反抗种族隔离制度,迫使政府释放曼德拉并促成了建构未来民主自由的谈判;与此同时,波兰团结工联在社会运动中诞生,并且引领着新的历史发展趋势;在柏林围墙倒塌后,数千名捷克学生坐在布拉格温彻拉斯广场呼喊口号:“我们手无寸铁……全世界都在注视我们”……。随后,作者对非暴力运动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得出“要发起并维持奉行非暴力路线的群众运动,公民社会的强化与民主制度的建立或巩固,是不可或缺的要素”的结论;同时指出,“真正有效的非暴力行动,其精心策画的成分远高于其偶发部分,技术性也远高于戏剧性。……非暴力运动的重点在于让政府无法遂行其控制人民的手段”(见第19~20页)。整本书的架构已于此可见,第四部份偏重于理性分析和对现实的思考,从历史学叙事回归到政治社会学。 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关于权力来源、实现的可能性等问题至关重要,而且充满了认知上的盲点,因此而造成同样深中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头脑的惯性思维。作者透过对非暴力运动的历史叙述而揭示了认知上的巨大变化:“在这两次事件之间(指1905年的俄罗斯彼得堡工人请愿与1991年的苏联政变—— 引者按),世人对权力的认知产生了剧烈的变化。真正的权力源自于其欲控制对象的认可,而非来自对受控制者的暴力胁迫。此一概念衍生自世人对独裁、侵略、以及人权侵害等行为的反抗,并呈现在卓越人物所做出的决定以及他们的成败中”(序言)。权力观之所以会产生巨大的误差,原因在于权力背后的物质力量和获得权力的非常规途径,一切都使人民产生错觉。而在某种以人民的名义书写的宏大话语中,各种修辞方式不断牢固地漂染着、塑造着人民的权力观。美国参议员John McCai认为,该书“为非暴力运动反抗暴政的效力提出了强而有力的论述。无数的诗人及演说家,都曾歌颂过人类即使在最艰困的处境中仍旧坚毅不挠的精神。本书则说明了那些怀有无比勇气的男男女女,对历史所造成的深远影响。他们勇于追求高于自身利益的崇高目标,因此不会被最残暴且武力强大的对手击败。对于认为权力来自枪杆子的人,我推荐他们看这本书”。诗人与历史学家的着眼点不同,对精神的讴歌与对历史影响与作用的分析同样都是需要的。 在权力观问题上,应该清醒地看到普遍存在的陈旧观念的顽强与丑陋,应该通过历史叙事充分认识对虚假权力观的颠覆所具有的极其重要的意义。而权力观的改变则会改变人们对社会运动、社会冲突的认识、预期和行动准则。作者以打破英国食盐垄断事业的印度民众、阻挡纳粹军事补给品的丹麦人民、群起反抗独裁统治的智利百姓等例子说明,“实行非暴力行动的人多会直觉发现,他们本身采取的行为即可产生权力,而不仅是身处皇宫或总统府中的人士才拥有权力。正如伟大的非暴力运动理论家夏普(Gene Sharp))所言:‘非暴力行动是可行的,而且即使是面对残暴无情的统治者及军事政权,也仍然能够发挥其强大的力量。因为非暴力行动所攻击的目标,正是所有阶级体系及政府的最大弱点:对受统治者的依赖性’”。 因此而引伸到对社会冲突中力量对比的认识:“在有关冲突的观念之中,最大的谬误就是认为暴力是最强大的力量,而且是实现正当理念或者打倒不公的最高方式。不过,俄国、印度、波兰、丹麦、萨尔瓦多、非裔美国人、智利、南非,以及其它许多国家的人民,都证明了冲突中一方的选择并不会受到另一方牵制,而且非暴力手段的威力可能更为强大(以上均见序言)”。从对权力观的颠覆到冲突观的认知,逻辑性与价值观念并行不悖,是政治社会学最基本的启蒙。非暴力抗争行动如何撼动并推翻看似难以对抗的对手,这的确是20世纪历史留给未来的人民的最大遗产之一。 2010,9,22,中秋,风雨之晨 (原载《晶报》2010,9,26,B07,深港书评•海外)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1 个评论 李公明的最新更新: 拆违工程虎头蛇尾会使人心寒 / 2010-10-01 08:59 / 评论数( 4 ) 官员失踪之迷背后是公共监督的缺失 / 2010-10-01 08:46 / 评论数(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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